索引号 | 01525942-9-17_A/2017-081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万兴乡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7-10 |
文号 | 浏览量 | 10 |
万兴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兴乡2017年抗震救灾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万兴乡2017年抗震救灾应对工作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万兴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
万兴乡2017年抗震救灾应对工作方案
根据《保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保山市地震应急预案》《保山市2017年抗震救灾应对工作方案》及《施甸县2017年抗震救灾应对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后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分级负责、统一领导、预防优先、属地为主、快速反应、相互协同”的抗震救灾新机制和应急防范主体责任,按照“宁可备而不震、不可震而无备或备之不充分,做不到位将启动问责”的要求,强化底线思维,立足防大震、救大灾,做好全乡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工作
加强组织协调指挥,完善各部门年度专项抗震救灾应对工作方案,狠抓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重点开展交通、电力、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的隐患排查;开展大中型水库、坝塘等重大工程设施和次生灾害源的地震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加强对居民点、道路等具有潜在威胁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警;大力提升人员搜救、工程抢修、医疗救护等各类专业救援队伍的能力;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完善物资紧急调用配送机制、落实应急避难场所;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提高社会公众地震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震情跟踪及会商研判
1.强化震情跟踪工作。认真落实《2017年保山市地震短临跟踪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地震速报规程,密切注意宏微观异常现象,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查核实和跟踪分析各种地震前兆异常现象。完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的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单位:民政办)
2.强化震情会商研判。加强与县地震局地震监测预报中心、注重震情信息、灾情信息、异常信息的互通共享,确保及时有效开展震情跟踪和震情会商研判工作,提高震情研判的科学性。(责任单位:民政办)
(二)完善应急预案和制定年度工作方案
1.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不断加强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范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逐步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确保预案层级分明、规定具体、科学规范、编制合理、操作方便、切合实际,不断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战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推进地震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2.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充分吸收最新抗震救灾工作成果,进一步制定各单位年度专项地震应对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履行职责。(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直有关单位)
(三)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
1.加强重点设施隐患排查。指导重点工程设施,学校、医院、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单位开展抗震鉴定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工程措施,逐步消除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和存在地震安全隐患的建筑。进一步开展大中型水库、坝塘等重大工程设施地震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防止地震引发次生灾害。对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进行彻底排查,加强设备维护,制定灾损应对方案,提高抗震能力,保障震后快速恢复能力。(责任单位:中心学校,城建办,水利工作站,卫生院,电力管理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
2.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巡查和监测预警等工作。健全地震重点危险区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和突发险情处置机制,组织力量对全乡居民点、道路等具有潜在威胁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方位排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协助当地政府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落实监测预警、应急避险等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国土所)
3.加强交通隐患排查。加强对危险路段、交通枢纽工程的隐患排查和整治改造。制定各种交通运输方式间的衔接和调度方案,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运力征集、调用和运输迅速恢复机制,增强抢通保通能力。(责任单位:交警中队,公路管理所)
(四)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和应急演练
1.加强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武装部、派出所、预备役、消防、卫生、交通、安全监管、电力、通信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明确紧急救援行动方案和力量投送方案,及时补充更新装备。根据我乡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提升人员搜救、工程抢险、医疗救治等各类专业救援综合能力。(责任单位:公路管理所,城建办,卫生院,安监,民政办,电力公司,乡武装部,派出所,乡消防队)
2.积极推进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拓宽灾情获取渠道,壮大社会救助力量。加大对志愿者队伍管理、培训和指导力度,提升志愿者队伍的综合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民政办,中心学校,乡团委)
3.适时组织开展各类地震应急演练。学校、医院、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有计划地开展人员应急避险逃生演练,提高社会公众的地震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及重点防护单位等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政府决策指挥能力、社会公众避震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派出所、城建办,中心学校,卫生院、民政办)
(五)扎实做好应急准备各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委员会和乡直有关单位要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把震后救灾和震前防御有机结合,完善部门、区域之间的地震应急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协同应对地震灾害能力,为高效有序开展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夯实基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2.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准备和快速拨付机制。加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实现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物资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有机结合。完善部门、行业的救灾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按照“够用、能用、好用”的要求加强各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和动态化管理,及时更新储备物资。切实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和调用机制,制定专项应急处置方案,及时查缺补漏,备足帐篷、食品、衣物、药品等应急救援物资,确保一旦发生地震灾害,受灾群众在第一时间得到基本生活救助。(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项目办,民政办,财政所,卫生院,)
3.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建设管理。结合城镇建设规划,严格按照《地震应急避难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21734—2008)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和管理规范化水平,统筹安排所需的供水、供电、排污、物资储备等设施设备。学校、医院、幼儿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明确临时避难场所,完善地震应急避难设施和救生避险设备,并确保功能完善、运转正常。(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民政办,中心学校,城建办,卫生院,乡消防队)
4.提升应急交通指挥调度能力。摸清我乡道路交通状况,建立震后应急交通管控机制和抗震救灾通道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在震后能快速、高效、有序开展救援力量投送和伤员救治转移等工作。(责任单位:派出所,公路管理所)
5.提升应急通信网络保障能力。完善通信网络运行机制,提高基础通信设施防震能力,配备应急移动通信基站设备,推进应急通信专网建设,加强卫星通信等各种技术的应用,确保信息传输及时可靠,进一步加强通信应急抢险队伍训练,优化通信抢险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电力管理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
6.加强应急值守工作。派出所、民政办、消防、卫生计生、公路管理等部门要配备应急通信和应急供电设备,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确保应急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派出所,民政办,公路管理所,计生办)
(六)提升城乡抗震设防能力
1.加强抗震设防管理。积极开展新一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的宣传贯彻工作,把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贯穿于城乡规划和建设工程的选址、立项、设计、施工及验收的全过程。加大抗震设防执法力度,确保各类建设工程符合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项目办,城建办,)
2.强化科技支撑。严格按照《云南省隔震减震建筑工程促进规定》(省人民政府2016年第202号令)要求,加大减隔震新技术在全乡的应用力度。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提高科学防震减灾能力。(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项目办,中心学校,城建办,计生办)
(七)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1.扎实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教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通过新闻媒体、培训教育、知识宣传等方式加大防震减灾宣传力度,把防震减灾知识作为领导干部、行政及企事业单位职工教育培训和中小学校的重要教学内容,普及防震减灾常识,并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计划,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注重针对性、实效性,区别不同宣传对象,采取不同宣传方式,选择不同宣传内容,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防震避灾意识,同时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宣传办,中心学校、劳动保障所、乡团委)
2.强化重要宣传时段。在防震减灾日、科普宣传周等重要时段,积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和现代信息传播手段,主动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积极鼓励制作富有时代特色、通俗易懂的地震科普作品。(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宣传办,中心学校,,民政办,文化广播站,乡团委)
3.加强对地震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的管理。建立完善地震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信息发布机制、应急新闻处置机制,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舆情监测和引导,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研判和处理,有效处置震情、灾情和地震传言,正确处置有害信息,确保社会秩序稳定。(责任单位:宣传办,,派出所,民政办,文化广播站)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村(社区委员会)和乡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是落实防震减灾部署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推动工作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案,分解落实责任,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工作中要注意内紧外松,确保社会稳定。
(二)强化协同配合。完善、区域以及部门之间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武装部、派出所、消防民兵预备役部队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着力提高应急救援协同效能。
(三)加大资金投入。乡财政所要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全乡防震减灾日常工作有效开展。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村(社区)委员会和乡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特别是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要加强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督导检查;要做好地震应急保障车辆的日常维护,确保车况良好,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保障车辆由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对全乡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有关单位的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1.万兴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2.万兴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保障车辆统计表
附件1
万兴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一、较小地震事件(乡内发生3.0—3.9级地震,不启动应急响应)
时间节点 |
处置行动 |
工作流程 |
备注 |
震后 30分钟 |
震情上报 |
1.民政办上报《震情简报》,向乡人民政府提出工作建议。 2.民政办视情况和需要赴震区开展必要工作。 |
应急处置工作由地震发生区域的民政办组织完成。 |
震后 2小时 |
震情会商 |
民政办组织召开紧急震情会商,开展震情跟踪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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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2个 工作日 |
处置情况上报 |
民政办及时上报县地震局、县民政局、乡人民政府、《应急处置情况报告》。 |
二、一般地震事件(乡内发生4.0—4.9级地震,启动Ⅳ级响应)
时间节点 |
处置行动 |
工作流程 |
备注 |
震后 30分钟 |
启动响应 |
1.民政办上报《震情简报》,并提出应急响应工作建议。 2.各成员单位收到地震信息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响应。 3.乡人民政府分管副乡长或其他领导带队先期赶赴灾区指导开展抗震救灾救灾工作。 4.党政办办向县政府初报震情灾情。 |
|
震后 1小时 |
召开紧急会议 |
1.指挥长宣布启动Ⅳ级响应,并成立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救援。 3.听取灾情和处置情况汇报。 4.视灾情派出市级专业救援力量。 5.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简短信息。 6.汇总灾情信息。 |
1.会议地点:乡政府会议室 2.响应级别视灾情可调整。 |
(一)前方工作组(乡人民政府分管副乡长或其他领导)
时间节点 |
处置行动 |
工作流程 |
备注 |
震后 30分钟 |
赶赴灾区 |
1.、民政办、城建办、中心学校、国土所、卫生院、公路管理所、水利工作站、电力管理所、各通信等部门在前方工作组统一指挥下,及时赶赴灾区。 2.赶赴灾区途中,及时了解灾情动态。 |
|
到达灾区后2小时之内 |
查灾慰问 |
1.深入重灾区查看灾情、慰问受灾群众。 2.指导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
|
到达灾区后4小时之内 |
参与灾区政府前方指挥部第一次会议 |
1.传达上级领导批示和指示精神。 2.听取灾区情况汇报。 3.指导阶段工作。 |
会议地点:根据情况临时指定。 |
到达灾区后10小时之内 |
检查指导 |
查看重点地区、敏感安全地区群众安置、医疗等救灾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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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灾区后第2天 |
督促落实 |
1.视灾情督促指导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督促灾情收集和落实。 3.指导完成《灾情调查报告》。 |
乡人民政府完成《震害损失情况调查报告》。 |
应急结束,工作重心转移到恢复生产和重建。 |
(二)后方工作组(乡长或党政办主任任组长)
时间节点 |
处置行动 |
工作内容 |
备注 |
震后 2小时 |
后方指挥部第一次会议 |
1.传达上级领导批示和指示精神,明确后方指挥部各工作组的组成和职责。 2.视灾情派出抢险救援力量。 |
会议地点:乡会议室 |
震后 4小时 |
综合协调 |
1.灾情收集汇总。 2.做好新闻媒体的管理。 3.统筹协调救援力量。 4.协调做好救援物资安排和转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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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 8小时 |
督促落实 |
1.保障与前方工作组的信息互通。 2.督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决策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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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 第2天 |
检查指导 |
1.灾情收集汇总。 2.到相关单位或部门督促检查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3.视情况看望受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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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 第3天 |
灾情汇报 |
汇总灾情,县市委、县政府汇报灾情,争取恢复重建资金。 |
以《震害损失情况调查报告》为依据。 |
应急结束,工作重心转移到恢复生产和重建,适时召开抗震救灾总结会。 |
三、较大地震事件(乡内发生5.0—5.9级地震,启动Ⅲ级响应)
时间节点 |
处置行动 |
工作流程 |
备注 |
震后 30分钟 |
启动响应 |
1.民政办上报《震情简报》,提出应急响应工作建议,党委、政府领导作批示。 2.各成员单位收到地震信息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响应。 3.分管副乡长带队先期赶赴灾区指挥抗震救灾救灾工作。 4.党政办向县政府初报震情灾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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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 1小时 |
召开紧急会议 |
1.指挥长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2.成立乡抗震救灾指挥部。 3.听取灾情和处置情况汇报。 4.安排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5.视灾情派出市级专业救援队伍。 6.宣布震区及附近区域实行管制。 7.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简短信息。 8.汇总灾情信息。 9.启用并开放应急避难场所。 |
1.会议地点:乡政府会议室 2.响应级别视灾情可调整。 |
(一)前方指挥部(分管副乡长任前方指挥长)
时间节点 |
处置行动 |
工作流程 |
备注 |
赶往灾区途中 |
赶赴灾区 |
1.、民政办、城建办、中心学校、国土所、卫生院、公路管理所、水利工作站、电力管理所、各通信等部门在前方工作组统一指挥下,及时赶赴灾区。 2.及时了解灾情动态。 3.督促灾区政府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
党政办做好随行应急通信保障。 |
到达灾区后2小时之内 |
查灾慰问 |
1.深入重灾区,查看灾情,慰问受灾群众。 2.指挥抗震救灾工作。 |
通信部门提供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
到达灾区后4小时之内 |
第一次前方指挥部会议 |
1.传达上级领导批示和指示精神。 2.听取灾区党委、政府应急处置工作及前指相关单位情况汇报。 3.安排部署阶段工作。 (1)灾民安置;(2)市县地震系统现场指挥部布置和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3)灾害评估准备工作等。 |
1.乡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联合设立在地震发生所在地村(社区),靠前指挥。 2.县地震系统现场指挥部设在震中所在地乡,须具备必要的办公条件。 |
到达灾区后10小时之内 |
检查指导 |
1.指挥人员救护。 2.指挥抢险保通工作。 3.查看重点地区、敏感安全地区群众安置、医疗等救灾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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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灾区后第2天 |
督促落实 |
1.检查灾民“六有”落实情况和医疗防疫工作。2.指挥次生灾害处置。 3.调整救援力量配置部署,安排灾区全覆盖。4.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商解决抗震救灾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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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灾区后第3天 |
沟通协调 |
1.与县地震系统前方指挥部进行工作对接。 2.统筹协调灾区政府提供灾评基础数据。 |
灾评基础数据,经灾区领导审核后,统一报上地震系统前方指挥部。 |
第二次前方指挥部会议 |
1.听取灾区工作汇报。 2.前指各工作组汇报。 3.研究当前形势,调整工作部署。 4.启动恢复重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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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灾区后第4天 |
地震现场工作通报 |
1.地震现场工作情况通报。 2.下一步工作安排。 |
前方指挥部通报现场工作情况。 |
地震新闻发布会 |
组织召开地震烈度新闻发布会。 |
前方指挥部发布地震烈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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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结束,工作重心转移到恢复生产和重建。 |
(二)后方指挥部(乡长任指挥长及后方指挥长)
时间节点 |
处置行动 |
工作流程 |
备注 |
震后 2小时 |
后方指挥部第一次会议 |
1.传达上级领导批示和指示精神。落实总指挥工作部署,明确后方指挥部各工作组的组成和职责。 2.下发《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告》。 3.视灾情派出抢险救援力量。 |
会议地点:乡政府会议室 |
震后 3小时 |
新闻发布 |
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震情、灾情)。 |
发布会地点:乡政府会议室 |
震后 4小时 |
综合协调 |
宣传办、文化广播站做好新闻媒体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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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 8小时 |
优化部署 |
1.配合前方指挥部做好上级地震系统前方指挥部及有关上级工作组的保障工作。 2.统筹协调救援力量。 3.做好救援物资安排和转运。 4.部署网络舆情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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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 12小时 |
督促落实 |
1.通信部门保障前后方指挥部信息互通。 2.督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决策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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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 24小时 |
后方指挥部第二次会议 |
1.传达上级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 2.汇报灾情及抗震救灾总体情况。 3.各工作组和相关成员单位作汇报。 4.研究当前救灾工作,安排部署工作。 |
发布会地点:乡政府会议室 |
震后 第2天 |
检查指导 |
1.指挥长视情况到医院看望慰问伤员。 2.到相关单位或部门检查救灾物资储备落实和抢运情况。 3.研究解决抗震救灾工作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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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 第3天 |
检查指导 |
1.视情况进行前后方会议。 2.处置震后发生的涉外工作。 3.视情部署全乡党员和群众开展爱心捐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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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情汇报 |
汇总灾情,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汇报灾情,争取恢复重建资金。 |
灾害损失与上级地震系统前方指挥灾评结果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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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 第4天 |
新闻发布 |
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抗震救灾工作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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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结束,工作重心转移到恢复生产和重建,适时召开抗震救灾总结会。 |
四、重大、特别重大地震事件(乡内发生6.0—6.9级地震,启动Ⅱ级响应;乡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启动Ⅰ级响应)
时间节点 |
处置行动 |
工作流程 |
备注 |
震后 30分钟 |
启动响应 |
1.地震发生后,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2.上级地震局上报《震情简报》,提出应急响应工作建议,县领导作批示。 3.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分管副县长带队先期赶赴灾区指挥抗震救灾救灾工作。 4.政府办向上级政府初报震情灾情。 |
上级立即调配救援力量进行处置,各救援队伍立即启动响应,做好救援准备。 |
震后 1小时 |
召开紧急会议 |
1.指挥长宣传启动应急响应。 2.成立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3.听取灾情和处置情况汇报。 4.安排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5.组织县级专业救援力量。 6.宣布震区及附近区域实行交通管制。 7.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简短信息。 8.汇总灾情信息。 9.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并开放可避难的场所。 |
1.会议地点:县地震局应急指挥中心。 2.视情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指挥大厅召开视频会议。 3.应急响应级别视震级和灾情确定。 |
(一)前方指挥部(县人民政府县长任前方指挥长)
时间节点 |
处置行动 |
工作流程 |
备注 |
赶往灾区途中 |
赶赴灾区 |
1.县地震、民政、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国土资源、卫生计生、交通运输、水务、电力、通信等部门在前方工作组统一指挥下,及时赶赴灾区。 2.及时了解灾情动态。 3.督促灾区政府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
1.视情派出几个工作组深入灾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 2.县应急办做好随行应急通信保障。 |
到达灾区后2小时之内 |
指挥灾区抗震救灾工作 |
1.深入救援重要作业、集中安置点、医疗救治点指导抗震救灾工作。 2.深入重灾区查看灾情,慰问受灾群众。 3.了解重特大次生灾害情况。 |
通信部门提供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
到达灾区后4小时之内 |
第一次前方指挥部会议 |
1.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县级领导批示和指示精神。 2.听取灾区党委、政府应急处置工作及前指相关单位情况汇报。 3.安排部署阶段工作。 (1)抢险救灾; (2)国家或省地震系统现场指挥部布置和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3)灾害评估准备工作等。 |
1.县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设在震中所在的乡(镇),靠前指挥。 2.地震系统现场指挥部设在震中所在地乡,必须具备必要的办公条件。 |
到达灾区后10小时之内 |
督促检查 |
1.指挥人员搜救。 2.指挥抢险保通工作。 3.查看重点地区、敏感安全地区安置、医疗等救灾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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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或省抗震救灾工作组到达灾区后,根据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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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灾区后的几天 |
陪同视察 |
1.陪同国家或省抗震救灾工作组深入灾区查看灾情。 2.督促落实好国家或省抗震救灾工作组指示要求。 3.组织灾区县(区)政府做好各级抗震救灾工作组的生活保障。 4.组织公安部门做好国家或省市级领导到灾区视察的安全保卫工作。 |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在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 |
直至应急结束,工作重心转移到恢复生产和重建。 |
(二)后方指挥部(县委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及后方指挥长)
时间节点 |
处置行动 |
工作流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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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 2小时 |
后方指挥部第一次会议 |
1.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批示和指示精神。落实总指挥工作部署,明确后方指挥部各工作组的组成和职责。 2.下发《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告》。 3.合理派出抢险救援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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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 3小时 |
新闻发布 |
市新闻办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 |
发布会地点:县地震局应急指挥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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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 4小时 |
综合协调 |
做好新闻媒体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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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 8小时 |
优化部署 |
1.配合前方指挥部做好国家或省地震系统前方指挥部及有关省级工作组的保障工作。 2.统筹协调救援力量。 3.做好救援物资安排和转运。 4.部署网络舆情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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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 12小时 |
督促落实 |
1.通信部门做好前后方指挥部信息互通保障。 2.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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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或省抗震救灾工作组到达灾区后,根据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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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 第2天 |
陪同视察 |
1.向国家或省抗震救灾工作组汇报前期应急处置情况及灾情。 2.视情况陪同上级领导到医院看望慰问伤员。 3.视情况陪同上级领导到相关单位或部门检查救灾物资储备落实和抢运情况。 |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在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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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几天 |
工作落实 |
1.按照国家和省抗震救灾工作组要求,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督促各部门落实好中央或省抗震救灾工作组指示要求。 3.县人民政府接待办负责做好国家、省市抗震救灾工作组的生活保障。 4.县公安局等部门做好中央或省市领导的安全保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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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应急结束,工作重心转移到恢复生产和重建,适时召开抗震救灾总结会。 |
五、毗邻乡(镇)发生5.0级以上地震(视灾情启动地震应急响应)
时间节点 |
处置行动 |
工作流程 |
备注 |
震后 30分钟 |
震情上报 |
1.民政办上报《震情简报》,根据灾情预评估,视灾情建议启动应响应。 |
启动地震应响应后,工作流程如上。 |
震后 1小时 |
震情会商 |
1.组织召开紧急震情会商,开展震情跟踪工作。 2.若我乡发生灾情,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派出工作组深入受灾严重的影响区,指挥(指导)灾区抗震救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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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2个工作日 |
灾情汇报 |
1.民政办上报《应急处置情况报告》。 2.若发生灾情,按时完成我乡地震灾害损失报告,派出分管领导到县地震系统现场指挥部进行灾情汇报,纳入省灾评统计。 |
附件2
万兴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保障车辆统计表
序号 |
单位 |
车牌号 |
车型 |
驾驶员 |
联系电话 |
责任 领导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万兴乡人民政府 |
云MWX167 |
越野车 |
蒋开志 |
18287581763 |
王爱辉 |
13987517700 |
|
2 |
云MS4130 |
皮卡车 |
杨祺朱 |
18687552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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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云M02158 |
越野车 |
杨应伟 |
17787509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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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云MSW766 |
越野车 |
杨向东 |
15184800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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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云M0481 |
越野车 |
常文和 |
15925590969 |
杨学元 |
18987539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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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云MWX120 |
救护车 |
安卫国 |
17787502988 |
杨国强 |
15308758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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