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2-9-02_H/2017-0710006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万兴乡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6-26 |
文号 | 浏览量 | 11 |
中共万兴乡委员会关于印发《万兴乡党委班子成员向党委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经乡党委研究,现将《万兴乡党委班子成员向党委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万兴乡委员会
2017年6月5日
万兴乡党委班子成员向党委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党委班子成员执行“一岗双责”、落实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的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报告对象 党委班子成员。
第三条 报告的重点内容
(一)根据党委班子党建工作责任制分工情况,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重点是贯彻落实本级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牵头研究制定、安排部署分管领域党建工作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制度、落实措施以及组织实施等情况,协调解决党建工作职责范围内重点、难点问题情况。
(二)报告检查指导党建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是报告检查指导分管领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特别是指导分管领域抓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等情况。
(三)报告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重点是研究解决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成效和做法等情况。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党建工作情况。
第四条 报告的方法步骤
(一)精心准备。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党委分工,深入调查研
究,形成高质量的情况报告。情况报告要客观真实、主次分明、详略得当,“总结、问题、打算”三个部分一般各占三分之一,报告要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
(二)会议报告
1.报告的时间。班子成员原则上每月向本级党委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特殊情况下每年至少2次,报告时间由党委确定,年度报告原则上在县委组织召开专项述职评议会议前完成。
2.参加人员。会议的参会范围一般为:邀请县委挂钩联系或分管领导参加;本级党委班子成员;所属二级单位(站所)主要负责人;部分服务对象、党代表。
3.报告方式。以召开党委班子会议的形式,听取班子成员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议程如下:
①班子成员分别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报告时,避免出现以全面汇报代替党建汇报、以分管工作代替党建工作、只讲成绩不讲问题等现象。每位班子成员报告结束,由党委书记进行点评。②出席会议的县委挂钩联系领导讲话。③党委书记总结讲话。④进行会议测评(半年报告不测评,年度报告时,在全体参会人员中进行测评)。
(三)会后整改。党委班子成员结合自己查找出的问题、会上点评出的问题、测评中梳理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经党委书记审定签字后在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次会议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
报告(半年报告和年度报告需按时交整改材料)。
第五条 乡党委将把班子成员报告履行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推荐提拔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本制度由乡组织办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