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5-3-04_A/2018-0919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摆榔乡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8-09-19 |
文号 | 浏览量 | 35 |
施甸县摆榔乡2017年“三公”经费
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政府工作安排,经保山市财政局汇总,市人民政府审定,现将施甸县摆榔乡部门(包括摆榔乡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按2016年同口径数据对比,2017年摆榔乡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54.86万元,较2016年增加9.43万元,上升20.76%。其中:公务接待费为32万元,较2016年减少1.21万元,降低3.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86万元,较2016年增加10.64万元,上升87.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6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6万元,较2016年增加10.64万元,上升87.07%)。(详见附表1)
2017年摆榔乡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为54.86万元。其中:1.公务接待费32万元,为国内公务接待,共计310批次,6558人次。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86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详见附表2)
摆榔乡本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但是由于2017年摆榔乡大力开展整乡推进整族帮扶工作,稳踏脱贫步伐,导致公车使用次数增多,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多。
附件:1.保山市本级2017年“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保山市本级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3.保山市本级“三公”经费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