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5-3/20240415-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摆榔乡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4-04-15 |
文号 | 浏览量 | 27 |
摆榔乡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摆榔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施甸县摆榔彝族布朗族乡是施甸县两个少数民族乡之一,位于施甸县城东南角,距县城26公里,东与昌宁县湾甸乡接壤,南与姚关镇相邻,西与甸阳镇接壤,北与木老元乡相邻。最低海拔750米,最高海拔2442米,有明显的立体型气候,素有“一山分四季,隔里不同天”之称的特点。年平均气温13℃—16℃,年降雨量1100—1140毫米。全乡国土面积82.53平方公里,辖4个村民委员会、36个自然村、41个村民小组。2023年末,全乡共有1981户、7345人,其中少数民族5237人,占总人口的71.30%(彝族2815人,占总人口的38.33%;布朗族2422人,占总人口的32.97%)。摆榔乡党委下设4个行政村党总支,12个农村党支部,1个机关党支部,1个两新党支部,1个青年党支部。目前共有党员253名,其中预备党员7名。女党员54名,占党员总数的21.34 %。35岁以下党员72名,占党员总数的28.46%。60岁以上的党员64名,占党员总数的25.3%。少数民族党员149名,占党员总数的58.89%,其中彝族71人、布朗族78人。大专以上党员58名,占党员总数的23.92%。全乡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7个,包括行政机构6个(政府、人大、党委、团委、计生办、企业站)、事业机构11个(财政所、农科站、农经站、兽医站、水管站、林业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站、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广播站)。2023年年末实有人数54人,行政人员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事业人员32人。比上年年末实有人数增加4人。变动原因:2023年初行政人员20人,调出人员3人,调入4人,新录1人;2023年初非参公事业人员29人,退休1人,新录4人;2023年初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人,调出1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短期目标: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合理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2、长期目标:围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大力实施“生态立乡、农业稳定、实干兴乡、项目富乡”发展战略。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收支完成情况
1.财政总收入完成251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9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算。比2022年增收15万元,同比增长3.8%。具体收入项目为:
一是税收收入完成403万元,其中:增值税5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万元;印花税3万元;烟叶税347万元;环境保护税1万元。
二是非税收入完成6万元,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万元。
(2)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32万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券收入32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决算数2069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1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155万元。
2.总支出决算数251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6万元;农林水支出130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274万元,其中:债券利息上解14万元;其他上解260万元。
(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2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2万元。
3.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2023年财政收入25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69万元。2023年财政支出25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7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2万元。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1.为了可以客观公正地揭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
2.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主要包括一级指标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二级指标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化率、重点支出安排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善性、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经济效率、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评价标准1.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2.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3.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4.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5.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6.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7.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8.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9.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10.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11.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12.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13.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14.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15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16.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17.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18.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19.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20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21.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22.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自评组织过程
(一)前期准备
此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摆榔乡财政所主要负责,我所高度重视此次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31号)、《施甸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施财发〔2022]71号)相关要求和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立即着手开展相关工作。具体为:
1.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乡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任务。负责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乡政府委托,向摆榔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乡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县级对的转移支付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2.规范账户管理;严格财政资金收付,加强会计监督;及时组织会计核算,全面、准确反映预算执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绩效评价实施过程情况
(1)评价方法
一是对照“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的主要考评内容及工作完成情况,将可以公开的资料整理成佐证材料。对照当年工作计划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内容,进行自评、复合,形成自评结论。
(2)工作程序
根据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通知及要求,我乡成立了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此次评价工作。本次整体支出绩效考评工作,由财政所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此项工作,设计推进工作的时间节点,针对我乡工作内容和实际效果自评“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及时开展、汇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将整体完成材料报乡领导审核后,报送县财政局。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我乡资金调度困难,如何将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作用,在严格执行县政府下发的有关财务制度的情况下,我乡出台了一系列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措施,例如:差旅费管理办法、办公费用管理,接待制度,坚持财务会审制度和单位财务公开制度。实践证明,在制度的约束下,2023年我乡的经费均发挥了其应有的效力。
投入情况分析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2.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3.“三公经费”变动率上升。
(二)过程情况分析
1.完成本年部门预算数。2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进行预算调整。3.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4.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5.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6.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7.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三)产出情况分析
1. 实际完成计划工作。2、每季度及时完成计划工作。3.实际工作数达到质量标准。4.重点工作得到充分的办理落实。
(四)资金效益情况
我乡经济基础薄弱,各项工作还有待完善,乡财力不足。为此我们一方面努力完成各项税收收入征缴任务,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另一方面,认真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办事,让有限的资金发挥其应有的效力,以确保乡政府的正常运转。所有的资金均按制度执行,及时到位,足额发放,无截留、挤占、挪用。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财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还需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财政收支矛盾仍较尖锐;财政风险控制任务长期艰巨,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不到位;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提高等。
五、整改措施或建议
1.加强预算监管,强化预算监督。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大资金调度力度,确保支出有序进行。在考核上要进一步细化,如:明确“预算调整率”指标的考核范畴。
2.加强财务管理,严把支出审核。严格执行乡镇财政管理制度,规范各项支出审核,严防超支,崔进财务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合理化运行。
3.强化财务专业知识的学习,以利我所不断改进,优化部门预算编制及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摆榔乡摆榔社区壮大村集体经济鹅苗培育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房屋建设工程;1、轻钢结构脱温室120㎡;2、轻钢结构暂养圈舍200㎡;3、存储仓库100㎡;4、设施存储仓库50㎡;5、1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给水池1个;6、1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无害化处理池1个;7、DN200波纹管200m;8、DN50镀锌钢管500m;9、砂石道路开挖铺填150米。
(二)养殖设备;1、饲料盒80组;2、运输篮50个;3、保温灯10组;4、室内自动喂水及其他设备1项。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目标一旦建立,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了解这些目标,并按要求定期进行绩效测量和整理,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项目检查主要包括状态检查和工作过程检查两方面内容。项目的状态检查,主要检查项目的绩效是否达到要求,项目是否在进度计划和预算之内,以及项目管理的范围是否正确;项目的工作过程检查,重点在于检查项目管理工作开展得如何,现在做得是否满足要求,有哪些问题需要改进。
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项目办相关人员和村小组负责人到实地查看项目建设地点,确定适宜建设地点后编报实施方案,组织设计公司进行实地测量绘图;项目得到批复实施,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项目由施甸摆榔彝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项目办技术人员进行跟踪监督。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财农〔2023〕36号,施财整合〔2023〕14号,下达资金30万元,到位资金3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施农发〔2023〕6号,施农发〔2023〕13号文件要求,获批建设资金30万元,项目目前开工,到位资金30万元,并全额支付至施工单位。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按照(1)《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号),(2)《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3)《云南省关于等11部门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4)《施甸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施乡振发〔2022〕18号)
文件要求严格管理项目资金, 严格执行财会制度。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实行乡级财政报账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实行乡、村、组、户四级公示公告制度,确保项目资金“阳光”操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加入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数 312人
(2)质量指标,项目收益中村集体分配比例 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资产股权年收益率 0%
(2)经济效益指标,村集体经济年收入 0
(3)社会效益指标,受益脱贫人口数(**人)577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资产入股贫困人口满意度( ≥**% )达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项目施工未完成,效益暂未发挥。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项目尽快实施发挥效益,尽快组织项目验收。
五、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乡镇自评分65分,自评结果为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主要是项目未完工,下一步将积极协商各参建单位尽快完成项目,及时发挥效益,尽快组织项目验收。
2023 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摆榔乡摆榔社区壮大村集体经济果蔬烘干烤房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土建工程1.1、M7.5浆砌石挡土墙50m³;1.2、土石方回填200m³;1.3、地面硬化200㎡;1.4、混凝土涵管30m;1.5、彩钢瓦大棚100㎡;1.6、砂石地面100㎡;(2)设备采购工程2.1、柴油发电机(手启动)1套;2.2、组合型成品果蔬烤房5套。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目标一旦建立,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了解这些目标,并按要求定期进行绩效测量和整理,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项目检查主要包括状态检查和工作过程检查两方面内容。项目的状态检查,主要检查项目的绩效是否达到要求,项目是否在进度计划和预算之内,以及项目管理的范围是否正确;项目的工作过程检查,重点在于检查项目管理工作开展得如何,现在做得是否满足要求,有哪些问题需要改进。
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项目办相关人员和村小组负责人到实地查看项目建设地点,确定适宜建设地点后编报实施方案,组织设计公司进行实地测量绘图;项目得到批复实施,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项目由施甸摆榔彝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项目办技术人员进行跟踪监督。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财农〔2023〕36号,施财整合〔2023〕14号,下达资金30万元,到位资金3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施农发〔2023〕6号文件要求,获批建设资金30万元,项目目前开工,到位资金30万元,并全额支付至施工单位。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按照(1)《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号),(2)《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3)《云南省关于等11部门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4)《施甸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施乡振发〔2022〕18号)
文件要求严格管理项目资金, 严格执行财会制度。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实行乡级财政报账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实行乡、村、组、户四级公示公告制度,确保项目资金“阳光”操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加入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数 312人
(2)质量指标,项目收益中村集体分配比例 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资产股权年收益率 0%
(2)经济效益指标,村集体经济年收入 0
(3)社会效益指标,受益脱贫人口数(**人)577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资产入股贫困人口满意度( ≥**% )达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项目施工未完成,效益暂未发挥。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项目尽快实施发挥效益,尽快组织项目验收。
五、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乡镇自评分65分,自评结果为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主要是项目未完工,下一步将积极协商各参建单位尽快完成项目,及时发挥效益,尽快组织项目验收。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摆榔乡摆榔社区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道路建设工程:1、土石方开挖1500m³,2、土石方回填4500m³,3、M7.5浆砌石挡土墙1200m³,4、C25混凝土路面(长450米宽4米厚0.2米)1800㎡,5、C25混凝土排水沟(壁厚0.2米内空0.3*0.3米)450m。
(二)、人居环境提升工程:1、DN300双壁波纹管600m,2、DN200双壁波纹管800m,3、DN110PVC入户管800m,4、10立方米化粪池1座1座,5、φ1000检查井50个,6、C20砼包管200m³,7、C25零星混凝土道路修复200㎡。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目标一旦建立,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了解这些目标,并按要求定期进行绩效测量和整理,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项目检查主要包括状态检查和工作过程检查两方面内容。项目的状态检查,主要检查项目的绩效是否达到要求,项目是否在进度计划和预算之内,以及项目管理的范围是否正确;项目的工作过程检查,重点在于检查项目管理工作开展得如何,现在做得是否满足要求,有哪些问题需要改进。
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项目办相关人员和村小组负责人到实地查看项目建设地点,确定适宜建设地点后编报实施方案,组织设计公司进行实地测量绘图;项目得到批复实施,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项目由施甸摆榔彝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项目办技术人员进行跟踪监督。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财农〔2022〕156号,施财整合〔2023〕10号,下达资金150万元,到位资金15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施乡振发〔2023〕29号文件要求,获批建设资金150万元,项目目前开工,到位资金150万元,并全额支付至施工单位。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按照(1)《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号),(2)《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3)《云南省关于等11部门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4)《施甸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施乡振发〔2022〕18号)
文件要求严格管理项目资金, 严格执行财会制度。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实行乡级财政报账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实行乡、村、组、户四级公示公告制度,确保项目资金“阳光”操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生活污水设施改造数量0处
(2)质量指标,改造后设施验收合格率 0%
(3)质量指标,生活污水处理率 0%
(4)时效指标,当年开工率100%
(5)时效指标,当年完成率 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受益脱贫人口数(**人)577人。
(2)环保设施使用年限(≥**年) 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建设在建受益群满意度达92%。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项目未完工,未验收。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积极推进项目施工,及时发挥效益,尽快组织项目验收。
五、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乡镇自评分50分,自评结果为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主要是项目未完工,下一步将积极协商各参建单位尽快完成项目,及时发挥效益,尽快组织项目验收。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摆榔乡鸡茨村2023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农产品初加工厂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土建工程1.1、M7.5浆砌石挡土墙50m³;1.2、土石方回填200m³;1.3、地面硬化100㎡;1.4、室外配电工程1项;1.5、透光瓦晾晒棚320㎡;1.6、彩钢瓦大棚95㎡;(2)设备采购工程2.1、冷库制冷设备套;2.2、冷库库房1座;2.3、制冰机1套。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目标一旦建立,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了解这些目标,并按要求定期进行绩效测量和整理,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项目检查主要包括状态检查和工作过程检查两方面内容。项目的状态检查,主要检查项目的绩效是否达到要求,项目是否在进度计划和预算之内,以及项目管理的范围是否正确;项目的工作过程检查,重点在于检查项目管理工作开展得如何,现在做得是否满足要求,有哪些问题需要改进。
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项目办相关人员和村小组负责人到实地查看项目建设地点,确定适宜建设地点后编报实施方案,组织设计公司进行实地测量绘图;项目得到批复实施,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项目由施甸摆榔彝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项目办技术人员进行跟踪监督。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财农〔2022〕156号,施财整合〔2023〕4号,下达资金40万元,到位资金4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施农发〔2023〕6号文件要求,获批建设资金40万元,项目目前开工,到位资金40万元,并全额支付至施工单位。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按照(1)《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号),(2)《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3)《云南省关于等11部门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4)《施甸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施乡振发〔2022〕18号)
文件要求严格管理项目资金, 严格执行财会制度。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实行乡级财政报账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实行乡、村、组、户四级公示公告制度,确保项目资金“阳光”操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加入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数 328人
(2)质量指标,项目收益中村集体分配比例 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资产股权年收益率 0%
(2)经济效益指标,村集体经济年收入 0
(3)社会效益指标,受益脱贫人口数(**人)1073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资产入股贫困人口满意度( ≥**% )达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项目施工未完成,效益暂未发挥。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项目尽快实施发挥效益,尽快组织项目验收。
五、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乡镇自评分65分,自评结果为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主要是项目未完工,下一步将积极协商各参建单位尽快完成项目,及时发挥效益,尽快组织项目验收。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摆榔乡尖山村尖山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C25混凝土排水沟(壁厚0.2米内空0.4*0.6米)1200m,2、DN300双壁波纹管500m,3、DN200双壁波纹管500m,4、DN110PVC入户管300m,5、φ1000检查井12个,6、5立方米钢筋混凝土取水池,7、50m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8、砖砌排水沟增高20m³。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目标一旦建立,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了解这些目标,并按要求定期进行绩效测量和整理,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项目检查主要包括状态检查和工作过程检查两方面内容。项目的状态检查,主要检查项目的绩效是否达到要求,项目是否在进度计划和预算之内,以及项目管理的范围是否正确;项目的工作过程检查,重点在于检查项目管理工作开展得如何,现在做得是否满足要求,有哪些问题需要改进。
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项目办相关人员和村小组负责人到实地查看项目建设地点,确定适宜建设地点后编报实施方案,组织设计公司进行实地测量绘图;项目得到批复实施,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项目由施甸摆榔彝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项目办技术人员进行跟踪监督。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财农〔2022〕156号,施财整合〔2023〕10号,下达资金70万元,到位资金7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施乡振发〔2023〕29号文件要求,获批建设资金70万元,项目目前开工,到位资金70万元,并全额支付至施工单位。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按照(1)《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号),(2)《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3)《云南省关于等11部门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4)《施甸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施乡振发〔2022〕18号)
文件要求严格管理项目资金, 严格执行财会制度。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实行乡级财政报账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实行乡、村、组、户四级公示公告制度,确保项目资金“阳光”操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人居环境整治个数1个
(2)数量指标,生活污水设施改造数量1处
(3)质量指标,改造后设施验收合格率 100%
(4)质量指标,生活污水处理率 80%
(5)时效指标,当年开工率100%
(6)时效指标,当年完成率 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受益脱贫人口数(**人)268人。
(2)环保设施使用年限(≥**年) 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建设在建受益群满意度达93%。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项目未验收。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积极组织项目验收。
五、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乡镇自评分90分,自评结果为达成预期指标,下一步将尽快组织项目验收。
施甸县摆榔彝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