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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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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5-3-/2022-0707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摆榔乡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7-07
文号 浏览量 57
主题词 其他
摆榔乡人民政府绩效自评报告

2021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摆榔社区岩子脚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摆榔彝族布朗族乡是施甸县两个少数民族乡之一,位于施甸县城东南角,距县城26公里,东与昌宁县湾甸乡接壤,南与姚关镇相邻,西与甸阳镇接壤,北与木老元乡相邻。全乡国土面积82.53平方公里,辖4个村民委员会、36个自然村、40个村民小组。2018年末,全乡共有1971户、7405人,其中少数民族5228人,占总人口的70%(彝族2813人,占总人口的38%;布朗族2378人,占总人口的32%)。

摆榔社区是彝族、布朗族、汉族和部分其他少数民族杂居的少数民族村,位于摆榔乡政府西北方,距乡政府0.5公里,摆榔社区国土面积28平方公里,有4个自然村、12个村民小组,全村总户数671户(其中农业户数523户),总人口2276人(其中农业人口2083人)。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为种植养殖业和务工收入,2020年种植烤烟1449亩,创收达到580余万元;粮食面积6687亩,产量1504吨,人均占有粮663公斤;生猪存栏3023头,生猪出栏4100头;牛存栏1210头,牛出栏318头;羊存栏1080头,羊出栏989头;家禽存栏15277只,家禽出栏22112只,畜牧业收入达900余万元;外出务工467人,务工收入约1500万元;其他收入300多万元;2020年末经济总收入415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525元。

 岩子脚自然村隶属于摆榔乡摆榔社区,现有28户124人,以彝族为主体,是一个彝族、汉族杂居村,其中彝族116人,占总人口的93.55%;汉族2人,占总人口的1.61%。属山区,距摆榔社区村委会1公里,距摆榔乡政府1.5公里。海拔1800米,年平均气温24℃,年降水量1100毫米,适宜种植水稻、玉米、烤烟、蔬菜、小麦等农作物。

新建项目位于摆榔乡摆榔社区,主要建设内容为:1.卫生厕所建设及管理综合用房建设

(1)新建卫生厕所1座,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40平方米,并配套相应设施设备。

(2)新建管理综合用房1幢,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2平方米。

2.挡墙及护坡建设

(1)新建混凝土支砌挡墙45立方米。

(2)网格梁混凝土33.60立方米,配备钢筋等。

(3)注浆锚杆150根。

(4)护坡植草360平方米。

(5)土方回填800立方米。

3.排水排污建设

(1)排水沟建设300米。

(2)DN300排污管道建设1000米,并配备化粪池等设施。

(3)DN800混凝土排洪管安装80米。

(4)场地硬化450平方米。

4.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标识牌及户牌制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在接到项目建设任务后,我乡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积极谋划项目建设,在确定项目选址、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后,邀请设计单位:保山天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开展项目设计,邀请云南鼎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拦标价编制,组织招投标,中标机构为云南龙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于2021年11月23日开工,截止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0000.00元,其中:已到位3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到位资金30万元,已全部完成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由于该项目涉及中烟资金,参考中烟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我乡在资金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3〕251号)、《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整族帮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滇烟工党群〔2016〕10号)执行,不能挤占、挪用、套用项目资金。规范财务核算管理,项目资金要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1.资金拨付管理

按项目实际进度拨付资金,专款专用。

2.支付管理

1)支付审批

项目资金的拨付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办技术负责人复核后经分管领导审核报请乡人民政府乡长同意后申报乡财政所。

2)支付方式

项目资金支付,按实际发生进度,委托乡财政所将进度工程款汇入签订合同中指定对公账户,严禁汇入私人账户和以现金方式支付。

3.报账管理

施工方按照工程进度向乡人民政府提供税务发票,经项目办核实后报请政府法人签字,由财政所依照财务要求审核报账。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护坡、排水沟、管理用房及厕所建设土建工程,完成部分改善了人居环境,完善了基础设施配套。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群众通过务工获得收益,排水排污沟,管理用房等配套人居环境得到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更为完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完成部分,群众满意度较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初步完成既定建设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合格。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完成项目建设,移交使用单位进行使用,并规范使用单位使用情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附件:摆榔乡2021年项目绩效评价表

 

 


附件【摆榔乡2021年项目绩效评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