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5-3-/2022-0909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摆榔乡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4-12 |
文号 | 浏览量 | 220 |
摆发〔2022〕44号
中共摆榔彝族布朗族乡委员会关于成立推行
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乡党委、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施甸县摆榔乡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一、小组成员
组 长:李松应 党委书记
副组长:段 筱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段体彪 副乡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张治律 财政所所长
蒋 磊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义梅 摆榔自然资源所所长
金家凯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事
李元一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事
段宝黎 乡村振兴办干事
4个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二、职责分工
摆榔乡组织办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每月组织召集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分析研判存在问题;各村党总支书记要扛起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责任,抓好合作社组建、项目落地、日常管理、资金使用等工作;财政所负责做好涉农资金的统筹,提供必要资金保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整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项目,与村合作社发展项目相结合,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做好业务指导、技术服务、骨干培训等工作;乡村振兴办负责做好涉农整合资金项目与村集体合作社项目配套服务指导等工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合作社成立和规范化运营的服务指导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合作社的运营情况、项目进度、存在问题等进行研究;摆榔自然资源所、财政所等部门按职能职责对应做好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段体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相关工作事务。今后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接替工作的同志自行递补,并将调整后的名单报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摆榔彝族布朗族乡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
摆榔乡党政办公室 2022年 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