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5-3-04_A/2016-1012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摆榔乡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10-12 |
文号 | 浏览量 | 30 |
摆政发〔2016〕48号
施甸县摆榔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乡本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
工作实施方案
乡本级各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
为进一步加强乡本级财政资金管理,增强预算执行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全省财政国库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我乡决定今年在乡本级开展预算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情况实施动态监控。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目标和原则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是指以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为手段,以预算资金使用单位和代理财政业务的银行为对象,以支出活动中收付款人名称、支付时间、金额、银行账户、资金用途、股目名称等为基本要素,以系统自动受理与智能预警、人工核查相结合为管理模式,对预算执行中的动态趋势进行分析,对各环节反映出的信息进行判断、核实、处理,并及时纠正各种违规、不规范收支行为的监管工作。
(一)监控目标。
防范和控制财政资金支付风险,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二)实施原则。
1.合法性原则。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主要包括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财政国库管理制度、预算单位会计准则及财务制度、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实时性原则。通过先进的信息传输技术,动态传输,利用系统软件功能,分类、统计、汇总、审核、综合分析相关数据信息,从而对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运行状态及时做出判断,查处所发现的问题。
3.透明性原则。财政部门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告知相关预算单位进行整改;对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和财政部门的处理意见,将在“云南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上向所有预算单位通报,更好地起到纠偏、规范、警示和威慑作用。
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范围、对象和内容
(一)监控范围。动态监控是指通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执行过程进行判断、核实、处理,及时纠正资金拨付、使用中的违规支付行为,以达到规范、纠偏、警示、威慑目的的预算执行监管工作。
(二)监控对象。动态监控的对象主要是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所有预算部门和单位使用的财政资金。包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
(三)监控内容。动态监控的重点是:
1.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规定用途;
2.资金是否违规向本单位其它账户或下属单位划转等;
3.是否出现资金异常支付现象,如大金额、高频率提取现金;
4.是否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5.是否使用财政预算资金违规发放政策外补贴;
6.公务支出是否符合公务卡结算制度相关规定;
7.采购商品或服务是否符合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
8.未经财政部门批准,违规开设银行账户。
三、预警规则设置和工作流程
预警规则是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核心内容,根据县级动态监控的目标和内容,从财务规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资金安全等方面拟定预警规则另行制定。
四、工作机构
成立施甸县摆榔乡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全乡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方案、设置预警规则,组织、协调和解决在动态监控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难题。
组 长:蒋紫剑
副组长:阿毓波
成 员:计生办、企业站、劳保所、农科站、农经站、兽医站、林业站、水管站、文化服务中心、城建办、财政所、政府的相关预算单位负责人和业务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所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相关站所业务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动态监控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五、职责分工
(一)部门职责
1、预算单位的主要职责:各预算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按要求做好会计核算工作,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的核查工作,及时、完整地提供有关资料。对监控发现的问题,预算单位要根据财政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及时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反馈财政部门。
2、一级预算单位的主要职责:一级预算单位负有对本系统所属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职责,对财政部门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本系统所属单位认真整改,并与财政部门建立互动监管机制。
3、代理银行的主要职责:代理银行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制度规定,对预算单位支付凭证进行审查,对存在违规情况的支付凭证予以拒付,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积极履行好各项服务职能,规范、高效地为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提供代理服务,主动配合开展有关监督、核查和整改工作。
4、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财政部门对动态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的情况进行整理、归类,定期开展分析并加以通报,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的威慑、警示、纠偏、规范作用。
(二)财政所内部职责
1、财政所主要职责:
(1)负责对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控和疑点事项的初步核实。
(2)负责根据财政所审核意见对预算单位转款、提现等业务进行处理。
(3)负责将动态监控系统中存在重大疑点的预警事项及时提交对口科室、财政所组织核查。
(4)负责与国库科组织对预算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回访,并将预算单位整改效果反馈国库科。
(5)负责对预警规则及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综合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6)针对动态监控发现的典型性问题,及时改进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2、资金会计主要职责:
(1)负责对动态监控中预算单位转款、提现事项审批以及由国库股提交的预警事项的核查。
(2)针对动态监控发现的重大疑点或疑点问题比较集中的会同进行核查。
(3)负责对预算单位的违规事项形成核查整改情况通报,并对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4)针对动态监控发现的问题,会同预算股、国库股提出改进完善预算管理的意见。
3、总会计的主要职责:
(1)负责牵头组织对监控发现的重点疑点或疑点问题比较集中的情况进行核查。
(2)负责对牵头核查并处理的预算单位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4、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负责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相关培训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9月内完成)。由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预警规则和工作流程等。
(二)软件系统安装调试及业务培训。由软件公司进行系统安装调试,并对各监控操作人员进行业务操作流程培训。
(三)正式启动阶段(2016年11月1日起)。从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启动运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
七、措施
1、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向党委、人民政府报告,并报送纪委,争取得到党委、人民政府的支持和理解,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2、2016年11月起正式启动实施。2016年11月正式实施,严格按制度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3、充实人员。充实配置2名专职人员负责动态监控工作,分为初审岗和复审岗2个岗位,确保时时监控管理。
4、安排实施费用,保证工作顺利实施。
5、在工作中逐步协调解决预算细化不够及衔接问题。
6、做好相关制度办法准备工作。内容:一是起草摆榔乡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监控规则和工作流程。二是起草摆榔乡财政所关于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的通知。三是起草摆榔乡关于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局内职责分工暂行规定。四是起草摆榔乡财政所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内部工作规程等。
施甸县摆榔乡人民政府
2016年9月30日
摆榔乡党政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