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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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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6-1/20241205-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姚关镇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职责 发布日期 2024-12-05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安全生产监管
姚关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和《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施安发〔2024〕—9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党委主要领导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二)把安全生产作为镇党委会工作要点的一项重要内容,镇党委会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重要事项、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镇党委会班子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四)加强镇应急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应急管理队伍;支持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和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五)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述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纳入镇党委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必修内容。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等。

二、政府主要领导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本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措施。

(二)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把安全生产贯穿城镇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作为政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一项内容,政府会议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研究决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四)明确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分工,检查、督促、指导班子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政府分管领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签订责任书。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单位)按照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机制,保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开展监管执法、社会化服务、信息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应急能力提升、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费开支,保证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六)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和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明确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七)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批准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八)领导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巡查、考评等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序列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能力建设。

三、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职责

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纪委监委和组织、宣传、政法、统战、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一)负责纪委监委工作的党委班子成员按有关规定落实党员干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党委班子成员按有关规定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加强应急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三)负责宣传工作的党委常委班子成员按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并加大考核权重,纳入社会宣传的长期规划,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组织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活动。

(四)负责政法工作的党委班子成员按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和依法治镇总体部署,指导安全生产领域维稳工作,推动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五)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党委班子成员按有关规定加强统筹协调,将安全生产职责纳入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三定”规定,指导机构编制部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充实基层和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力量。

(六)负责群团、统战工作的党委班子成员按有关规定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四、政府分管领导职责

(一)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政府、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二)协助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镇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安排,协调党委有关部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完成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项任务。

(三)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评等工作;每季度主持召开1次安委会例会,分析研判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安排部署具体工作。

(四)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建立健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体系,组织构建统一指挥、高效运转、协调顺畅的应急救援机制。

(六)依法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七)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培育、发展安全评价、安全检测监控、安全设施设备等安全产业。

(八)统筹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以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夯实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基础,加快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建设,将城市燃气、供水、供电、交通(隧道桥梁)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纳入安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五、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及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督促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有关措施和要求。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分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重点部门签订责任书,健全和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严把高危项目和公共设施项目安全审批关,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落实到规划、立项审批、建设、管理等环节。

(五)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1次到分管行业(领域)及部门(单位)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六)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移交)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

(七)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落实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

(八)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姚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