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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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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6-1-/2022-0118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姚关镇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1-18
文号 浏览量 14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姚关镇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

姚关镇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有关法律法规。为防止疑似疫情的传入、发生、蔓延,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疫病的危害,保障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应范围

重大动物疫病是指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以及其它一类动物疫病和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人畜共患病。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通力协作,保持高效有序的工作状态。

(二)分级控制。依据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毒型、发病动物数量、传播速度、流行范围和趋势,分级启动应急反应,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达到最有效的控制扑灭的效果。

(三)分区警戒。根据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特征、发生发展规律,分区(疫区、受威胁区、安全区)警戒,实施相应的紧急控制措施,以迅速控制疫情蔓延。

(四)综合防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采取紧急措施,实行综合防制。

三、组织指挥系统

重大动物疫病紧急疫情的控制工作由镇政府负总责,实行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制。由镇人民政府设立的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统一指挥全镇重大动物疫病的控制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姚关镇畜牧兽医站办公。

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按照指挥部决策,负责统一指挥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收集和分析动物疫情信息、传播规律,本镇疫情发生后,按规定上报疫情,及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传达落实上级领导紧急扑疫指示;组织调拨紧急防疫物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村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四、部门职责

宣传部门:开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加强科普宣传,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重大动物疫情。

派出所:根据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疫工作的需要,负责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疫区正常社会秩序;配合做好疫区封锁、运输监管、强制扑杀和各类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案件查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以及疫情发生时封锁哨卡的设站工作。配合做好扑疫工作,负责指挥和调集运输车辆,运送防疫扑疫人员和物资。

中心卫生院:负责疫区内人员防护的技术指导,以及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医学观察,人间疫情监测工作,做好人畜禽共患重大动物疫病防制知识的宣传。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动物屠宰、加工等场所重大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牲畜定点屠宰管理,配合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市场环节监督管理;督促定点屠宰场、产品加工企业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履行动物防疫义务,凭免疫标识收购屠宰动物,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和监督管理,主动、及时向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疫情。

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加强畜禽交易市场、农产品贸易市场的畜禽及其产品防疫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行为,严禁染疫动物和病害肉品上市;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服从地方政府关闭、封锁市场,协助扑疫工作。

五、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镇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动物疫情及其隐患,有权向镇人民政府或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一)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各村村民委员会。

(3)有关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各类动物诊疗机构等相关单位。

2、责任报告人

镇农业服务中心动物防疫、检疫人员;各类动物诊疗机构的兽医;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人员。

(二)报告形式

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报

告疫情;其他责任报告单位和个人以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向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诊断,必要时可请上级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派人协助进行诊断,认定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县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四)报告内容

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的动物种类和品种、动物来源、临床症状、发病数量、死亡数量、是否有人员感染、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等。

六、 保障系统

(一)物资保障

建立镇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镇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储备疫苗、药品、消毒剂、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具、交通和通讯工具等。

(二)资金保障

镇政府将重大动物疫病防制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包括紧急防疫物资储备、扑杀动物补贴所需资金以及疫情处理、疫情监测所需工作经费。

姚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