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6-1/20230310-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姚关镇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3-10 |
文号 | 浏览量 | 39 |
姚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姚关镇蔗糖产业
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姚关镇蔗糖产业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姚关镇人民政府2023年3月10日
姚关镇蔗糖产业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食糖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和重要战略物资。糖料蔗是制糖的主要工业原料,恢复发展蔗糖产业是国家食糖安全的重要保障。施甸县是国家糖料蔗核心基地县,也是国家“十四五”期间在云南省重点布局的35个全国糖料蔗标准化基地县之一。为确保完成县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姚关镇实际,特制定姚关镇蔗糖产业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绿色发展为主线,按“高产、高糖、高效、集约、生态、安全”的总体要求, 改善糖料蔗基础设施条件,加强良种良法推广应用,推进机械化应用,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区域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生产装备先进、产业优势突出的现代糖料蔗生产基地,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的联动工作体系,全力推动甘蔗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国家糖料蔗核心基地县,努力提升糖料产业效益,保障国家食糖安全,促进蔗农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加强蔗区规划引导,完善产业扶持政策,为蔗糖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蔗糖产业的发展活力和创新力,加快构建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体系。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引导甘蔗种植向最适宜区集中,推动蔗糖加工企业产业链延伸,优势资源向蔗糖产业集聚,实现蔗糖产业基地化、设施化、规模化、机械化、组织化、绿色化发展。
(三)科技驱动,提质增效。加大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力度,提高甘蔗生产机械化率,降低生产成本。突出制糖企业主体地位,保障蔗糖产业发展投入,提高技术创新和指导服务能力。
(四)优化供给,强化服务。加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产业发展运行调节机制,做好产业种、砍、运、榨、销等各环节服务工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三、目标任务
“十四五”末,全镇甘蔗种植面积达4300亩,甘蔗总产量达2.2万吨,工业入榨量达1.76万吨以上,蔗糖产量2300吨,实现工农业总产值2100万元以上。分年度任务详见附件3,新植任务秋冬植占年度任务的60%以上。
四、配套政策
(一)良种良法补贴政策。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按照《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81号要求,补贴标准为新植脱毒种苗、健康种苗补助标准332.5元/亩(其中:中央资金175元/亩,省级资金157.5元/亩),机械化深翻、开沟、机种作业补助标准161.5元/亩(其中:中央资金85元/亩,省级资金76.5元/亩),机械化中耕培土补贴标准 23.75 元/亩(其中:中央 12.5元/亩,省 11.25 元/亩)。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原则执行到2023年5月30日止,如有新政策再继续实施。
(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21〕7号)要求,将甘蔗种植生产所需农机具旋耕机、微耕机、植保无人机等列入补贴范围,凡户籍在施甸县并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依法在我县注册登记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云南省纳入补贴范围的农机具,均可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三)制糖企业扶持政策。2022/2023榨季,甘蔗收购价格和生产扶持政策按照《施甸县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2023年度生产指导意见》执行,今后榨季,按主管部门与企业研究制定的政策执行。
(四)甘蔗种植奖励。在享受制糖企业相关政策的同时,以县级下达的甘蔗生产目标任务为基数,经县级检查验收合格后,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给予追加甘蔗种植奖励,所需资金由公司负责保障。
(五)企业技术扶持措施。制糖企业要加强对甘蔗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协调服务和技术指导,大力实施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降低甘蔗生产成本,提高甘蔗单产、质量和效益。甘蔗种植结束后,由制糖企业牵头,镇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适时组织甘蔗种植面积及良种良法推广等进行实地初验,并及时报请县级组织检查验收。
(六)甘蔗生产考核措施。种蔗村委会以镇级下达的甘蔗生产目标任务为基数,认真落实生产任务。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姚关镇蔗糖产业恢复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有关镇级领导任副组长,镇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涉及甘蔗种植的四个村委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根据工作情况从相关部门抽调,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为顺利推进甘蔗产业发展,镇政府选派和成立工作组分配到村,协助各村开展工作。各种蔗村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本村甘蔗生产工作的领导。
(二)建立责任机制。一是建立甘蔗生产镇级领导“包村带组”工作责任制,确保每个种蔗村有1名实职科级领导负责甘蔗生产“包村带组 ”工作。涉及挂钩种蔗村的各有关部门,要明确l名工作人员协同推进挂钩村甘蔗生产工作。三是建立一线干部“包组带户”工作责任制。在持续推行村级“三人小组”议事机制的同时,建立甘蔗生产村级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和制糖企业农务员等一线干部“包组带户”工作责任制,形成合力推进甘蔗生产各项工作。
(三)加大要素支持。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依托”-平台、三机制”,有针对性加大对规模流转土地的合作社发展蔗糖产业的资金投入,积极推行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进行土地流转,壮大集体经济。同时,由镇、行政村与制糖企业签订协议,将甘蔗发展服务费纳入村级集体经济管理。按照“产业布局到哪里,项目就跟进到哪里”的思路,科学整合涉农项目和资金投向蔗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制糖企业扶持、甘蔗保险、农机具购置补贴等相关政策,激励广大群众积极主动种植甘蔗。
(四)加强宏观调控。做实蔗糖产业规划编制工作,以规划
为引领,引导甘蔗种植向最适宜区集中,实现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 2020年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年44号)以及国家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两区”划定相关要求,制定糖料蔗核心基地管理“八不准”,即:不准违规占用核心基地从事非农建设;不准违规占用核心基地绿化造林;不准违规占用核心基地发展林果业;不准违规占用核心基地种植非甘蔗长期性作物;不准违规占用核心基地建造永久建筑设施;不准未经审批以退耕还林为名破坏核心基地;不准未经审批以发展养殖业为名占用核心基地建设养殖小区或建造养殖基础设施;不准擅自变更核心基地配套建成基础设施的用途和服务范围。完善甘蔗生产服务运行调节机制,严厉打击影响和制约甘蔗种、砍、运、榨、销等生产经营各类行为,维护甘蔗生产正常运行。建立政企沟通协调机制,防范制糖企业流动资金出现断裂的风险,按照“一车一结算蔗款”的要求,在榨季结束后45天内全部结清,维护甘蔗种植户利益。
(五)严格督查考核。镇人民政府把甘蔗生产工作纳入对种蔗村和相关部门年度综合考评内容。镇纪委负责对甘蔗生产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镇甘蔗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甘蔗生产进度情况,及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甘蔗生产进度,发出工作提醒。
六、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镇各种蔗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重振姚关镇甘蔗产业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定推动甘蔗产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把坚决完成年度甘蔗生产目标任务作为贯彻落实三年增收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建设的重点任务来抓,不断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的基础。
(二)精心研究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坚持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和协调解决甘蔗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各种蔗村要按照“秋冬植甘蔗种植截止时间为翌年的1月31日止,春夏植甘蔗种植截止时间为本年5月25日止的甘蔗生产节令和种植时限要求,把镇级下达的甘蔗生产目标任务及时细化分解到各种蔗小组,并结合实际提出甘蔗生产意见和要求。制糖企业要及时出台甘蔗生产企业扶持政策,加大甘蔗生产扶持资金投入,确保扶持政策及标准“一看就明、一听就懂”。各种蔗村和相关部门要协同发力,对甘蔗生产做到早介入、早谋划、早安排、早发动、早推进,广泛深入宣传政府良种良法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企业扶持等甘蔗生产扶持政策。
(三)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种蔗村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制糖企业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对接,抢抓甘蔗生产种植节令,组建甘蔗生产工作工作队伍,驻村组、入农户、进地块,做实做细相关政策宣传、甘蔗种植发动、甘蔗良种基地建设等工作;要按照“产业基地化、基地设施化”的要求,坚持一手抓设施、一手抓种植,着力推进宜蔗地块坡改梯,降低甘蔗生产劳动强度,做到“坡改梯实施完成1亩,甘蔗就跟进种植1亩”, 确保80%以上的甘蔗种植地块都能实现机耕、机耙、机栽。制糖企业要加强对甘蔗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协调服务和技术指导,大力实施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降低甘蔗生产成本,提高甘蔗单产、质量和效益。甘蔗种植结束后,由制糖企业牵头,涉及种蔗村配合,适时组织对甘蔗种植、良种良法等地块面积进行实地初验,并及时报请县乡级组织检查验收。
附件:1.姚关镇蔗糖产业恢复发展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姚关镇2023-2025年甘蔗种植镇级派驻各村工作队
3.姚关镇2022/2025年度甘蔗种植任务分配表
附件 1
姚关镇蔗糖产业恢复发展三年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
为巩固甘蔗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促进蔗农增收致富。经研究,成立施甸县姚关镇甘蔗产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志怀 党委书记
谢 磊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王清红 副镇长
成 员:杨永庆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李晓泽 党委副书记
张明丽 党委副书记(挂职)
杨海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朝生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毕露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王 春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赵金猛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国东 副镇长
蒋耀辉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蒋富江 党政办主任
杨松丽 财政所负责人
赵光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徐正堂 自然资源所所长
杨从周 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绍军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耿建怀 杨美寨村党总支书记
郑朝苹 摆马村党总支书记
赵加强 河尾村党总支书记
杨龙洲 大岭岗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赵光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若有变动,由接替工作的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 2
姚关镇2023-2025年甘蔗种植镇级派驻
各村驻村工作队
为加强对各村甘蔗种植工作的统一协调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我镇甘蔗种植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姚关镇2023-2025年甘蔗种植驻村工作队,成员如下:
杨美寨村:组 长:李晓泽
副组长:张文双
成 员:左必武、杨震刚、徐刚、蒋慈蕃
摆马村: 组 长:张明丽
副组长:杨国全
成 员:禹 杰、魏家梅、李春花、李福然
河尾村: 组 长:王 春
副组长:张天理
成 员:王金平、杨钰帆
大岭岗村:组 长:陈毕露
成 员:苏丹丹
附件 3
姚关镇2022/2025 年度甘蔗种植任务分配表
单位:亩
年度 村委会 | 2022/2023 | 2023/2024 | 2024/2025 | ||||||
新植 | 宿根 | 小计 | 新植 | 宿根 | 小计 | 新植 | 宿根 | 小计 | |
杨美寨村 | 600 | 723 | 1323 | 450 | 1110 | 1560 | 450 | 1248 | 1698 |
摆马村 | 300 | 660 | 960 | 250 | 810 | 1060 | 250 | 848 | 1098 |
河尾村 | 200 | 230 | 430 | 150 | 365 | 515 | 150 | 412 | 562 |
大岭岗村 | 400 | 330 | 730 | 250 | 615 | 865 | 250 | 692 | 942 |
合计 | 1500 | 1943 | 3443 | 1100 | 2900 | 4000 | 1100 | 3200 | 4300 |
备注:2023/2024 宿根面积 ≈(2022/2023 小计)*85%;2024/2025 宿根面积 ≈(2023/2024 小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