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6-1-/2022-0826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姚关镇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8-26 |
文号 | 浏览量 | 37 |
姚关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施甸县应急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施财农〔2022〕66号)文件要求,下达姚关镇省级冬春救助资金2万元,专项用于因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按照冬春救助相关工作要求,为确保受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不出现问题,在综合考虑各村(社区)委会2021年度上报的灾情次数、受灾人口、冬春需救助人口等因素的基础上,经研究,并报请姚关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资金全部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为管好用好此项资金,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省级冬春救灾资金,专项解决受灾群众因灾造成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不得调配或预留。
二、请严格按照相关时限要求和《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9年修正)》《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规程(修订稿)》《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和《云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规〔2021〕12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管好用好救灾资金。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镇)定、县级备案”的程序,对救灾资金的发放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扩大使用范围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做到精准救助。未受灾农户、有公职人员的家庭、村两委班子及村民小组长等一律不得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村(社区)要及时向镇财政所、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反馈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并于2022年8月28日前上报相关表册电子和纸质版。
(二)要加强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资金的分配、投向和使用等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务必确保资金发放到户,落实到人。
(三)各村(社区)按照救灾工作程序要求组织实施好资金发放工作,确保于2022年8月30日前全面发放到位。
(四)请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如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或重大负面影响,将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附件:1.姚关镇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2.姚关镇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
3.自然灾害救助助资金申请审批表
4.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已救助人口(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
姚关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