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6-1-/2022-061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姚关镇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6-10 |
文号 | 浏览量 | 155 |
中共姚关镇委员会 姚关镇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党的二十大姚关镇安保维稳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将《党的二十大姚关镇安保维稳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姚关镇委员会 姚关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
党的二十大姚关镇安保维稳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根据施甸县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党的二十大施甸县安保维稳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施平安发〔2022〕3号)文件部署要求,结合姚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是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要充分认识安保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息秩序、解决群众切身利益、保护群众合法利益为出发点,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信访案件、信访积案、聚集矛盾隐患、越级访、进京赴省到市非正常信访等问题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一把手”亲自负责、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我镇在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绝不发生大规模聚集事件、绝不发生进京赴省到市非正常上访事件。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发生,坚决遏制命案发生,全力维护姚关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保驾护航。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的领导,经姚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姚关镇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春成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谢 磊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杨永庆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蒋耀辉 姚关派出所所长、教导员
成 员:李晓泽 党委副书记
张明丽 党委副书记
杨海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 春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赵金猛 副镇长
杨朝生 组织委员、团委书记
陈毕露 宣传委员、妇联主席
李坤林 副镇长
李国东 副镇长
王金平 党政办负责人
陈国松 姚关司法所长
孙 辉 姚关法庭庭长
王仁位 姚关中心卫生院院长
段正俊 施甸县第三完全中学校长
杨松丽 财政所负责人
赵光东 农服中心主任
李春花 民政办负责人
杨文武 中心学校校长
张天理 文化广电站站长
沈自明 安监站负责人
李文杰 社保办主任
徐正堂 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段立海 综合办主任
程文杰 姚关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利军 富阳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成永 蒜园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显周 山邑社区党总支书记
蒋院廷 大乌邑村党总支书记
耿建怀 杨美寨村党总支书记
郑朝苹 摆马村党总支书记
赵加强 河尾村党总支书记
杨福李 陡坡村党总支书记
杨在彦 瓦窑村党总支书记
曹鲲俊 雷打树村党总支书记
杨龙洲 大岭岗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永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统筹协调、信息收集上报、接访安排和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三、工作措施
从7月1日起到党的二十大结束,全镇进入安保维稳特殊时期,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突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工作。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平安姚关”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十一类重大不稳定问题重点排查:代课教师、复退军人、两违拆除、征地拆迁、林业土地流转、项目建设、90年代大中专毕业生、离退休或辞退干部、精神病肇事肇祸、社区矫正人员、家庭婚恋纠纷等领域,对本辖区、本单位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建立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采取综治、司法、公安、民政、妇联、团委、教育等部门联动模式进行摸排,推动影响稳定矛盾问题就地解决,提升社会治理的能力与水平,坚决防止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规模性聚集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件。
(二)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发挥村(社区)干部、村级综治员、社区民警、法律顾问、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妇女代表、调解志愿者等骨干力量主动到辖区内的居民家庭、出租房、企事业单位生活区,全面开展入户走访。要以防范突出矛盾纠纷激化引发命案为重点,着重围绕易滋生矛盾纠纷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员、重点人群进行拉网排查和跟踪化解。
(三)加强家庭安全风险评估。围绕“有无邻里纠纷、有无家庭矛盾、有无吸毒人员、有无精神障碍患者、有无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人员、有无涉邪教人员、有无暴力倾向人员、有无酗酒滋事人员、有无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有无缠访闹访人员”十项指标,按照小组摸排、村(社区)审核、镇级评估定级的程序,积极开展家庭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排查家庭暴力事件特别是命案隐患。对排查出的风险家庭,采取“低风险家庭小组包,中风险家庭社区包,高风险家庭镇级包”的方式实行点对点、精准化稳控,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不同级别的包保措施,做到一户一策,提出稳控措施,要求低风险家庭包保责任人每季度对包保户进行入户走访一次,掌握新情况;中风险家庭包保责任人每月入户一次,掌握新情况;高风险家庭包保责任人每15天入户一次了解掌握新动态。最终达到风险等级下降,风险点清零。
(四)加强特殊人群的服务保障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区分对象、因情施策、强化管控的要求,对排查出的特殊人群,以对社会稳定构成危害的可能性大小作为分级标准,结合其思想、工作、家庭状况和现实表现,逐人进行治安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实行严管、普管、宽管三级列管,逐一建立档案,逐一落实责任人及管理措施,并做好跟踪服务。
1.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要在全镇范围内排查摸底,掌握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孩以上困难家庭、农村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和人员的底数,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对排查出的家庭和人员,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范围;落实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全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要依法对占路乞讨的流浪乞讨人员予以劝诫,实施治理,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的基本医疗救治工作。
2.青少年群体教育服务。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和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对不在学、无职业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青少年群体,开展排查摸底,尽量解决其就学、职业培训救助工作,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积极探索建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站点,强化对流浪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对有违法犯罪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业的青少年,加强青少年法律援助和失足青少年教育挽救,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4.信访人员权益保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拓宽民意表达和利益诉求渠道,引导重点上访人员通过依法诉讼、行政复议、劳动仲裁等法律渠道,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努力从源头上防止纠纷累积叠加;建立信访、民政等多部门联动救助机制,对来访困难群众提供必要的帮扶救助,依法打击缠访闹访,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对重点上访人员,落实包案领导、责任人,坚持“一人一法”、“一案一策”,多渠道做好重点人的思想工作;要密切关注群体性上访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服务。加强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对有社会危害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经专门机构鉴定的精神病人,按照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的原则,全部纳入收治管控范围,完善镇、村、组、社区民警、家属等监护管控措施;建立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发病情况通报制度,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对符合强制治疗条件的,一律送指定医院强制治疗;对没有监护人或近亲属的,督促其所在单位、社区履行监管职责。
6.吸毒人员解治康复。动态实现社会面吸毒人员100%现状摸排,社戒社康及有复吸毒嫌疑人员100%见面和检测,入库吸毒人员信息100%核查清理,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吸毒人员;建立健全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自愿戒毒、社区康复和药物维持治疗相互衔接的戒毒机制,制定优惠措施鼓励社会企业接收戒毒人员就业,切实加强对吸毒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和戒毒康复治疗。
7.社区矫正与刑释解教人员。统筹做好刑释人员、社矫对象就业指导、就业推介和创业帮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范围,生活困难的依规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建立社区矫正人员情况通报、信息交流等长效机制,确保工作衔接与有效管控;加强心理疏导、帮扶救助、预警处置等工作,努力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下。
(五)加强重点场所排查管控。加大对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的打击整治力度,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高压震慑态势。聚焦治安问题突出、命案高发的易地搬迁安置、项目建设区域等,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加强失踪人口查找处置工作,加大对有不良行为人员的警示教育。将容易引发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餐饮夜市和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集区等作为防控整治重点,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区域巡逻,提高见警率。全面落实行业场所保安派驻制度,建立“公安+保安”“业主+保安”“保安+保安”等联勤联防机制,及时发现制止酒后滋事、打架斗殴等案(事)件。推动医警联动机制,严密防范暴力伤医、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引发命案。
(六)加强重点物品排查管控。狠抓枪支弹药、民爆物品、危化物品、管制刀具、散购汽油、剧毒等重点物品排查管控,实行重点物品各环节主体责任网格化,做到网内有格、格内有责,实行分级管理,定格、定人、定责,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寄递物流安全管理“三个100%”制度,确保危爆物品“不流失、不丢失、不打响、不炸响”,坚决防止因危爆物品管控不力、非法流散社会引发命案。
(七)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加大校园联防联管力度,推进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达标工作和中小学、幼儿园安防设施建设,坚决防止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强化学校防控主体责任,提升防控实战能力,在学校组织教职员工全员参与防控,经常演练,实现最快反应力量、最快反应人员、最快反应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推进“四个专项行动”工作,迅速安排部署,并制定实施方案或具体措施。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负总责,部门联动具体抓,业务人员具体做。
(二)强化督查,确保实效。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各村(社区)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推进“四个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矛盾纠纷走访排查化解整治情况,领导包联情况,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情况,重点人员摸排稳控工作情况,重点场所和重点物品排查管控情况等情况督查。
(三)分级研判,完善机制。村级坚持每日走访、排查、化解、报告;镇级坚持每周研判,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确定化解责任、时限、措施,逐项销号清零。对有条件解决的要及时化解,做到边排查边化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主动沟通、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制定化解稳控工作方案;对依靠本级本部门无法解决的要明理释法,逐级上报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合力解决,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期,各部门各村(社区)实行工作周报制度,每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四)强化责任,严肃追究。对领导重视不到位、责任压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到位或在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或命案的单位、村(社区),镇纪委监委、组织办,按照《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健全落实命案防控责任督导和追究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从严从重对村(社区)和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