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6-1-/2022-0708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姚关镇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7-08 |
文号 | 浏览量 | 548 |
中共姚关镇委员会 姚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姚关镇关于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
现将《姚关镇关于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姚关镇委员会 姚关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8日
为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着力解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制约瓶颈、村级党组织自我保障和为民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力,增强基层组织服务能力,现就在全镇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镇域经济发展布局,紧扣建立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按照“试点探索、先试先行;重点扶持、树立样板;拓面提质、规范管理;全域推进、全面提升”的工作思路,围绕全县“十四五”规划及产业发展重点,以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抓手,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优势有机融合,以1+1>2的聚合裂变效应,推动实现农民富裕、集体增收、组织强大。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1+12”目标,争取用3年内成立1个镇级联合社、12个村(社区)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022年,实现村(社区)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率达30%以上;2023年,实现12个村(社区)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率达60%以上;2024年,实现村(社区)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00%。
三、发展方式
各村(社区)要坚持“村级党组织+合作社+N”的基本框架,积极引导合作社不断拓宽发展路径,探索符合合作社自身发展的模式。
(一)独立自主经营模式(村级党组织+合作社+农户)。村级党组织牵头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以资金、资产、资源入股,村民以资产、资金、劳力入股,由合作社自主经营。重点通过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以土地入股,把碎片化的土地集中起来,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帮助农民致富、促进集体增收。鼓励利用村庄整治、宅基地复垦等新增土地和“四荒”“四旁”等零散土地作为集体资产入股,村集体根据占股比例进行分红增收。
(二)与企业合作经营模式(村级党组织+合作社+企业)。针对村集体有资金无项目、有资源无渠道等问题,村级党组织将领办创办的合作社入股经营稳定、发展前景好,经济实力强的龙头企业,明确公司与村集体、农户的股权收益和运作模式,村集体和入社群众按照保底分红、按股分红等方式,获取稳定收益。也可围绕企业生产和生活需求,吸纳农村劳动力入社,由合作社牵头与劳务服务公司对接,建立运输队、装卸队、物业公司等,以劳务输出的形式与公司进行合作。
(三)对外承包经营模式(村级党组织+合作社+资本)。针对村集体有资源无资金、管理经营人才缺乏等问题,可由村级党组织牵头成立资源集聚型合作社,对村集体闲置的土地、仓库、厂房等设施和群众闲置的宅基地、房屋等资产、资源统一规范提升,采取打包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扶贫车间、兴办农资超市、招商办厂;对城边村(社区)、镇中心村(社区)等具备区位优势的,可以采取开发沿街店面,兴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和标准厂房,对外发包租赁增收;也可对合作社购买的农用机械设备以及社员的农机器具、劳力资源等整合后,对外租赁承包。
四、领办方式
村(社区)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原则上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注册成立,村集体以土地、集体资金、上级帮扶资金、
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等单一或组合方式入股,群众以土地、资金、劳动力、实物作价等入股。对于部分村民自发成立、村集体未参与的合作社,在充分尊重入社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可通过增资扩股、村集体入股的方式,转为村(社区)党组织领办。
(一)领办原则
1. 坚持支部主导、农民自愿。突出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把村(社区)党组织工作融入产业发展、农民和集体增收之中,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杜绝行政强制命令。
2. 坚持依法组建、规范运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农民群众的组织化程度,更好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作用,促进合作社依法组建、依章运作、规范管理。提倡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领办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交叉任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合作社负责人。
3. 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充分考虑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产业基础等差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成熟一个、推行一个,不搞“一刀切”,做到既要积极推广,又要稳妥有序,确保不增加村集体和农民负担,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领办形式
1. 领办生产经营型合作社。立足本村(社区)产业特色,将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统一进行生产经营,促进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市场化和品牌化。
2. 领办服务型合作社。利用区位、信息、技术、劳动力、自然资源等优势,开展机耕机种、统防统治、仓储物流、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物业保洁、乡村旅游、劳务服务等社会化服务。
3. 领办综合型合作社。充分挖掘村(社区)资源,统筹开展种植、养殖、服务、商贸、旅游、加工等生产经营,以分块经营核算、综合核算收益的方式,推动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4. 领办乡镇合作社联合社。按照地域相邻、产业相似、模式相近原则,2022年引导3个以上村(社区)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联合社法人原则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也可聘请社会能人或乡镇平台公司负责人兼任,理事会和监事会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班子和合作社理事、监事组成。
鼓励积极探索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数字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支持依法成立公司、入股优质企业或开展合作经营,不断增强发展活力。
五、主要措施
(一)强化支部引领。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导作用,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主要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与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交叉任职。注重从致富能手、外出返乡人员、机关干部、退役军人等群体中选任村党组织书记,及时在具备条件的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中建立“功能型”党支部。对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重大事项,应由村党组织研究审议后,再提交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二)党员示范带头。引导党员带头参加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在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试点等工作中冲在前、作表率。组织党员联系社员,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和志愿服务,做好政策解读、结对帮扶、排忧解难等工作。将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中表现以及带领农民致富情况,作为农村党员亮化记分管理重要内容。
(三)推动利益联结。依托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盘活农村要素资源,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建立村集体与农民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就业带动、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民共享集体经济发展红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可作为单位成员加入村党组织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合作社其他成员(单位)同样享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以及一人一票(一社一票)的表决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集体资金、土地、林权或其他固定资产入股,参与合作社分红。
(四)明确资金来源。采取村集体出资、吸收社员资金、上级扶持资金、引入第三方投资、村干部垫资、信贷融资等单一或组合方式,解决前期资金来源问题。
(五)选好经营项目。从实际出发,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原则,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科学确定主营业务、经营方式、组织形式和发展规模。
(六)厘清股权比例。当与社会资本、企业等合作时,原则上村集体和群众所占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姓公不姓私”的属性不变。
(七)做好宣传发动。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观摩学习、走访动员、资金保底等形式,帮助群众算好入社的经济账、民主账、长远账,打消群众入社顾虑,坚定入社信心。
(八)确保群众利益。建立村集体与农民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就业带动、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民共享集体经济发展红利。涉及流转土地的要提前支付土地流转费用。
(九)依法注册成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社员代表、理事会、监事会;制定合作社章程制度,明确合作社收益分配及相关管理办法;确定村集体股、社员身份股及投资股组成模式,确定法定代表人,依法完成注册成立。对原已成立的由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兼任法人而未运行的合作社也可变更登记恢复运营。
(十)吸引培育人才。结合实施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吸引在外优秀人才返乡参与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将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培养村级后备力量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人才和负责人发展为党员、培养成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十一)强化典型引路。充分运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形成推行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浓厚氛围,不断释放先进带后进的示范效应,带动全县全面推进。
六、保障机制
(一)强化政策支持。一是加大财政支持。统筹整合各级涉农资金,支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承接财政投资类项目,在产业帮扶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统筹安排、协同推进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融合。二是用好土地政策。整合农村闲散建设用地资源,优先支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三是创新金融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支持力度,探索发展集生产、供销、信用为一体的“三位一体”合作社,提高对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投放规模。四是加强人才支撑。支持农业科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带技术、带项目入股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开展合作经营。五是强化服务保障。简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开办登记等程序,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等优惠政策。
(二)探索激励机制。构建灵活的利益分配机制,每年可提取一定比例的利润用于理事、监事等经营管理人员的报酬及奖励,当年创收奖励及管理报酬综合最高额度不得高于本乡镇新录用二级科员年平均工资水平。奖励方案通过召开理事会形成决议,按照“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程序确定,经乡镇党委审核,报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审计局、县供销社联审备案,由施甸县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实施。
附件:姚关镇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
附 件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姚关政党委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姚关镇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春成 党委书记
谢 磊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晓泽 党委副书记
杨朝生 组织委员
李坤林 副镇长
陈毕露 宣传委员
成 员:赵光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陈应磊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 磊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左必武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蒋自开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徐正堂 姚关自然资源所所长
段立海 项目办公室主任
杨松丽 财政所负责人
邬秀伟统计办公室主任
杨显周 山邑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成永 蒜园社区党总支书记
程文杰 姚关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利军 富阳社区党总支书记
蒋院庭 大乌邑村党总支书记
耿建怀 杨美寨村党总支书记
郑朝萍 摆马村党总支书记
赵加强 河尾村党总支书记
杨福李 陡坡村党总支书记
杨在彦 瓦窑村党总支书记
曹鲲俊 雷打树村党总支书记
杨龙洲 大岭岗村党总支书记
职责分工:组织办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每月组织召集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分析研判存在问题;镇党委要扛起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村党总支书记直接责任,抓好合作社组建、项目落地、日常管理、资金使用等工作;财政所负责做好涉农资金的统筹,提供必要资金保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整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项目,与村合作社发展项目相结合,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做好业务指导、技术服务、骨干培训等工作;项目办公室负责做好涉农整合资金项目与村集体合作社项目配套服务指导等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合作社的运营情况、项目进度、存在问题等进行研究;自然资源所、县统计办公室等部门按职能职责对应做好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办,由杨朝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相关工作事务。今后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接替工作的同志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