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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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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6-1-/2021-0602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姚关镇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6-02
文号 浏览量 71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姚关镇2021年玉米及水稻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姚关镇2021年玉米及水稻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

为推动玉米政策性种植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玉米灾后恢复生产能力,降低种植风险,减少损失,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根据《施甸县2021年玉米及水稻政策性种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施政办发[2021]29号)要求,结合姚关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工作原则,构建农业支撑保护体系。以扶持玉米、水稻生产为目标,增强农民抵御种植风险的能力,确保灾后恢复生产,实现农民得实惠、保险得发展的目标,保障姚关镇粮食生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按照“政府主导,财政支持,市场运作,自愿参保”的原则,结合姚关镇玉米、水稻产业情况,兼顾投保人缴费能力、财政补贴能力、保险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开展玉米、水稻保险工作。

(二)协同推进原则。镇财政、农业、宣传、村两委等部门要对玉米种植保险经办机构的承保、查勘、定损、理赔、防灾防损等各项工作给予积极支持,财政保费补贴政策要同农业信贷、救助政策、其他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综合效益。

(三)市场运作原则。保险业务以保险经办机构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运用市场化手段发展玉米及水稻种植保险业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自主自愿原则。广泛开展玉米种植保险宣传推广活动,发动和引导农户自愿参加投保,避免大包大揽和强迫参保行为。

(五)目标任务:全镇计划完成玉米、水稻保险面积1.76万亩,其中:玉米保险 1.7 万亩,水稻保险0.06万亩,涉及全镇辖区内符合投保条件的玉米、水稻种植村(社区)。

三、保险内容

(一)保险范围

1.保险标的:标的为姚关镇2021年度按计划投保种植的玉米及水稻。种植品种必须是经农业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投保区域必须整乡或整村、整片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规模户参加保险的,必须经保险公司到种植地点实地验标,按实际数字确定参保数量,被保险人提供土地流转合同等土地权属证明。玉米、水稻种植面积小于 100 亩的种植户,按照种植玉米、水稻所归属的村(居)委会并以村(社)为单位,统一由乡镇进行投保。

2.保险期限:保险期限必须在2021年内,自保险标的玉米定苗时起至成熟开始收割时止。自保险标的水稻移栽成活-分蘖期至扬花灌浆期-成熟期止。

3.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对投保玉米、 水稻造成的损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施甸县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玉米种植保险的责任范围是: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渍涝、风灾、雹灾、冻灾、低温冷害、干旱;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害、草害、鼠害等。水稻种植保险的责任范围是: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低温冷害、干旱;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害、草害、鼠害等。

(二)保险金额、费率保费及起赔点

1.保险金额:玉米每亩500元,水稻每亩600元。

2.保险费率:玉米为保险金额的3.6%,水稻为保险金额的 4.5%。

3.单位保费:玉米单位保费18元/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0%(7.2元)、省级财政补助25%(4.5元)、市级财政补助2.5%(0.45元)、县财政配22.5%(4.05元)、种植户每亩承担10%(1.8元);水稻单位保费27元/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0%(10.8元)、省级财政补助25%(6.75元)、市级财政补助2.5%(0.675元)、县财政配套22.5%(6.075元)、种植户每亩承担10%(2.7元) 。

4.起赔点:水稻、玉米干旱及病虫害损失率达到20%以上(含 20%)。

(三)工作步骤

1.各村(社区)必须于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内水稻、玉米参保农户的基本信息采集、登记造册、汇总审签上报工作,为保险机构实施水稻、玉米保险提供精准的基础数据和详实的信息。具体为:

(1)在6月20日前向姚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供以村(社)为单位的投保标的分户清单、以村(社区)为单位的投保汇总表,包括纸质(种植户及对应单位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本。

(2)投保资料和保险费移交齐全后,保险公司和镇村确认分户清单,并在镇或村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出具公

示说明,公示情况必须提供相关照片或视频。

2.保险公司在保险工作启动后,要对乡、村二级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全程派员进行指导。保险公司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按规范程序和要求完成水稻、玉米保险投保业务。

3.投保及签订保单

2021年度计划投保玉米1.7万亩(各村、社区具体任务详见附表),由姚关镇人民政府代表辖区所有参保户进行统一投保;计划投保水稻0.08万亩(各村、社区具体任务详见附表),由姚关镇人民政府代表辖区所有参保户进行统一投保。并及时按保险公司的投保清单格式要求落实到户,投保清单内容包括:村委会名称、村民小组名称、投保人(户主)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投保面积、各级财政补贴金额、农户承担金额、投保种植地点、投保人电话号码等,按清单格式内容造册登记后以纸质(盖章)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姚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待保险公司审核

无误后与姚关镇人民政府签订玉米及水稻种植保险保单。

(四)保费收缴

投保农户承担的保费由各村委会牵头向投保户收缴,按规定时限收齐汇总后统一上交姚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再由姚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拨付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施甸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施甸支公司收到农户保费后出具保单给姚关镇人民政府。

(五)案件处理

1.报案与受理:姚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姚关镇保险理赔或代办机构,保险生效后,水稻、玉米发生保险责任列明灾害事故后,按照投保户报告给村民小组,村民小组报告给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报告给乡镇,乡镇接到报告后及时查清灾情,情况属实后投保人必须24小时内拨打保险公司农险专员及时报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必须按程序受理和开展好相应的查勘定损理赔工作。乡镇根据保险公司要求,按投保受灾清单格式内容进行如实登记造册,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受灾清单内容包括:村委会名称、村民小组名称、投保人(户主)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投保清单一致)、投保面积、受灾面积、受灾原因、受灾时间、受灾地点、损失程度、索赔金额、投保人电话号码等,登记造册核实无误后及时编制受损报告(包括灾情文字叙述、受灾清单名册、受灾照片等材料),以纸质(盖章)和电子文档两种方报保险公司。

2.灾情查勘:保险公司接到乡镇的灾情报告后,在及时进行转报案的同时,要迅速组织现场查勘,拍摄受灾照片取证,编制查勘定损理赔报告,同时组织受灾农户采取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1)玉米及水稻损失要坚持定损先定责的原则,首先确定受灾原因、受灾地点、受灾面积是否在保险标的责任范围内。

(2)对查勘定损的结果要通过行政村或村民小组张榜公示。

(3)无法及时到达现场查勘,由保险公司委托有关乡镇按要求现场查勘取证。

(六)定损及赔偿处理

玉米或水稻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给予赔偿处理。发生保险灾害事故后,由保险公司对玉米或水稻保险种 植灾情进行现场查勘,灾情较大,或灾情难以判定时,可聘请具有农业资质的专家共同对灾害现场进行查勘,保险公司对有关乡(镇)初步查勘上报的受损情况进行复核确认,确保灾后理赔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受损面积根据发生灾情时的原始查勘记录和损失清单,对发生灾情的投保地块采取随机抽样或实地丈量的办法确定。损失率以投保农户为单位确定,按照有关赔偿标准分别计算到投保农户。

1. 保险玉米发生保险责任第四条范围内的损失时:

(1)保险玉米的损失率在80%以下(不含)时,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

(2)保险玉米的损失率在80%以上(含)时,视为全部损失,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受损面积 。

(3)损失率=单位面积植株损失数量(或平均损失产量)/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数量(或平均正常产量)。平均正常产量参照当地玉米前三年产量的平均值,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4)保险玉米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

生长期

每亩最高赔偿标准

移栽成活—分蘖期

每亩保险金额×40%

拔节期—抽穗期

每亩保险金额×70%

扬花灌浆期—成熟期

每亩保险金额×100%

在发生损失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率的情况下,实行两次定损。第一次定损先将灾情和初步定损结果记录在案,经一定时间观察期后二次定损,以确定损失程度。

2. 保险水稻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1)保险水稻的损失率在80%以下(不含)时,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

(2)保险水稻的损失率在80%以上(含)时,视为全部损失,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受损面积

(3)损失率=单位面积植株损失数量(或平均损失产量)/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数量(或平均正常产量)。平均正常产量参照当地水稻前三年产量的平均值,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3)保险水稻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

生长期

每亩最高赔偿标准

移栽成活—分蘖期

每亩保险金额×40%

拔节期—抽穗期

每亩保险金额×70%

扬花灌浆期—成熟期

每亩保险金额×100%

在发生损失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率的情况下,实行两次定损。第一次定损先将灾情和初步定损结果记录在案,经一定时间观察期后二次定损,以确定损失程度。

3.理赔服务:保险公司依据灾情查勘情况及时梳理理赔材料,及时理算核定赔款。赔款直接支付到受灾农户指定账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玉米及水稻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工作的领导,成立姚关镇玉米及水稻种植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镇玉米及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领导,全面负责玉米种及水稻植保险工作监督与检查、方案审查等工作。

组 长:谢 磊 镇长

副组长:李坤林 副镇长

成 员:赵卫敢 镇财政所所长

赵光东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左必武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震刚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杨祖山 富阳村总支书记

杨显周 山邑村总支书记

杨成永 蒜园村总支书记

蒋院庭 大乌邑村总支书记

耿建怀 杨美寨村总支书记

郑朝苹 摆马村总支书记

赵加强 河尾村总支书记

杨在彦 瓦窑村总支书记

杨福李 陡坡村总支书记

曹鲲俊 雷打树村总支书记

杨龙洲 大岭岗村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姚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左必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震刚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桂梅、蒋慈蕃为成员,具体负责玉米及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协调、推进和落实。

(二)成立定损工作组。由姚关镇人民政府牵头成立玉米及水稻种植保险查勘定损工作组,具体负责灾后检查勘验和灾情损失评估工作。

组 长:李坤林 副镇长

副组长:赵光东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左必武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杨震刚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李桂梅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艺师

苏丹丹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艺师

蒋慈蕃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艺师

(三)加强协作配合。镇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切实推进玉米及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有序开展。具体职责如下:

1.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根据《施甸县2021年玉米及水稻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姚关镇实际,制定玉米及水稻种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积极配合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施甸支公司做好玉米及水稻种植保险投保、查勘、定损及理赔等工作。

2.投保村(社区)委员会:要成立专门的办公室,专人负责,积极配合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施甸支公司和姚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做好玉米及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培训、保费收缴、灾情报告、调查取证、数据材料收集及索赔材料上报、资金赔付等工作。

(四)加强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玉米及水稻种植保险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广大群众的保险意识,引导农户积极投保。

(五)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督促检查,把玉米及水稻种植保险政策落到实处;要加强调研和督查,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纠正和解决种植保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考核机制,发挥各部门参与和支持玉米及水稻种植保险的积极性。

附件1:姚关镇2021年玉米及水稻种植保险任务计划表


附件【附件1 姚关镇2021年玉米及水稻种植保险任务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