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01525946-1-10_E/2017-1215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姚关镇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8-15
文号 浏览量 92
主题词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姚关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河流。姚关河发源于姚关坝北面山麓,海拔2320.0m,流经姚关坝,流入昌宁境内枯柯河。主要支流6条,支河富阳河属外流域万兴流域河流。全河流域面积214.15km2,主河流程34.75km,其中主河道三级站以上流域面积为185.24km2,上游主河道长24.72km;主河道姚关河河尾闸以上流域面积为151.75km2(不含陡坡河径流),上游主河道长22.63km。

(二)水库、坝塘。姚关镇共有小(二)型水库5座,包括大岭岗水库、姚关白云水库、杨美水库、阿河箐水库、水头箐水库,小塘坝6座,包括秧草塘坝塘、漆树塘坝塘、瓦窑坝塘、白沙水坝塘、稗子田坝塘、大塘子坝塘。

(三)渠道。4条渠:白云水库北干渠、老黑龙沟、蒜山大沟水平二号沟道纳入镇级河长,其余小渠道纳入村级河长管理。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及2017年7月25日保山市人民政府电话会议精神,紧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镇河库塘渠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塘渠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库塘渠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塘渠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库塘渠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库塘渠休养生息、维护河库塘渠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镇、村两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村对行政区域内的河库塘渠管理保护负主体责任,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镇河库塘渠管理保护工作,并做好河长制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库塘渠实际,实行一河一策、一库一策、一塘一策、一渠一策,解决好河库塘渠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城乡统筹、水陆共治。加强区域合作,统筹城市与农村发展需求,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与陆地共同治理,河库塘渠整体联动,系统推进河库塘渠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切实解决好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的水环境治理痼疾。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库塘渠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库塘渠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范围

姚关河、山邑河、黑龙河、富阳河、杨美河、大柳水河、大岭岗水库、姚关白云水库、杨美水库、阿河箐水库、水头箐水库、秧草塘坝塘、漆树塘坝塘、瓦窑坝塘、白沙水坝塘、稗子田坝塘、大塘子坝塘、白云水库北干渠、老黑龙沟、蒜山大沟、水平2号沟。水域保护全面覆盖全镇河流、水库、水塘、渠道,其中又以山邑村野鸭湖生态湿地保护区、人饮供水水库(大岭岗水库、姚关白云水库、阿河箐水库、水头箐水库)为重点保护整治区域,重点区域重点保护治理。

(四)主要目标

2017年底,全面建立镇、村两级河长体系,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塘渠管理机制。到2020年,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重要河库塘渠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7%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纳入国家和省级考核的地表水优良水体(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提升到73%以上,主要河库塘渠周边宜林地段绿化率达90%以上,全面消除集镇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

2.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3.实行水资源消耗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4.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5.切实加强入河库塘渠排污口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入河库塘渠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入河库塘渠排污总量。其中特别加强大岭岗水库上游瓦窑村水源源头水质污染防治。

6.严格管控地下水开采,全面限制小水电开发。

(二)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科学编制水域岸线规划,对河库塘渠管理范围进行勘测,埋设界碑界桩和树立宣传告示牌,明确各河流水体保护和控制范围。

2.完善采砂规划,规范采砂区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生物措施。

3.定期对河道岸线、水库设施、水塘设施、渠道坝头沟邦等进行全面巡查,及时修复受损的堤岸及设施,防止出现自然损坏或人为破坏。确保各种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完好,颜色醒目、字迹清楚。

4.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植树管树的积极性。以本土树种为主,植树种草,保护河岸、护坡、径流区。适时对树木进行修枝和抚育,及时清理受害树木、补植死亡树木,做好植物种植初期的管理及恶劣天气的防护,促进植物生长发育,确保河库塘渠绿化成型。

5.根据不同河库塘渠实际,制定保洁措施,切实加强保洁工作及监督检查,督促保洁责任落实,实现水域岸线保洁覆盖率达80%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洁率达100%。

6.根据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对河库塘渠淤积进行清淤疏浚,确保水域面积不减少、蓄水能力不减弱、排涝功能不减退。

7.严禁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水库,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库塘渠行洪和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8.根据不同河库塘渠实际,保洁人员需配套相应的保洁设备,具体包括:装运垃圾的电动三轮车10辆,除草船1辆。全镇河库塘渠管理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1.落实《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姚关镇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推动形成“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新格局,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库塘渠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搞好水土保持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2.指导农民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可降解农膜,实施配方施肥、免耕少耕、间作套作、秸秆还田等生态环保耕作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3.做好畜禽、水产养殖规划,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规定,督促规模养殖户和工矿企业达标排放。其中重点保护区域严禁进行任何畜禽、水产养殖。

4.在下寨、大汉庄、小汉庄、山邑野鸭湖等水质污染严重的地方需按水域保护面积设计相应的污水氧化池,完善污水处理,全面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

5.加大环保监督执法力度,实施最严格的入河库塘渠排污口监管制度,严格控制新增排污口,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排污口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减少入河库塘渠污染源。

6.加强环保意识教育,姚关镇作为旅游特色小镇,生态环境保护更为重要,为了绿色持续发展,更多的保护青山绿水,应加强当地人和游客的环保意识,减少人为的水质污染,保护生态。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2.加强河库塘渠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制定水污染应急管理预案,实现水体清洁无黑臭。

3.结合集镇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清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库塘渠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4.以源头水土保持治理,岸上的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推进河库塘渠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库、湿地等水源的涵养空间。

2.稳步实施退田还库还湿,恢复河库塘渠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同时加强森林封禁管理。

3.强化山、水、林、田、库系统治理,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野鸭湖湿地实行更加严格的保护。

4.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库塘渠生态环境。

(六)加强执法监督管理

1.加强日常管护,实行河库塘渠动态监管。各级河长要落实管护人员、管护工作、管护经费,对管辖内的排污口、采石采砂场等进行重点监控管理。对行洪障碍、垃圾、漂浮物及时清除,发现损坏的堤岸、设施、树木等要尽快组织修复,发现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要及时进行制止查处。

2.开展清障拆违,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清除河库塘渠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和其它危害河道行洪安全的物体。坚持河道巡查制度,及时掌握河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充分发挥水域综合功能,使水域得以持续利用。

3.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4.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水政监察执法力度,落实河库塘渠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

四、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体系

(一)建立河长制工作机构

成立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副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二级单位领导、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人民政府,由赵光东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建立镇村河长制工作体系

建立镇、村二级河长体系,分别设置镇、村级河长,由同级党委政府及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各河库塘渠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分别由镇班子成员及村级领导担任。挂村领导及村级领导为责任主体,镇直属各部门协助支持。村组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组级河长即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见:《姚关镇镇级河(库、塘、渠)长名单》)

姚关河(姚关段、富阳段、摆马段、河尾段)、白龙河(蒜园段、山邑段)镇级河长由镇挂村领导担任,村级河长由各村支书担任;黑龙河、富阳河、杨美河、大柳水河、大岭岗水库、姚关白云水库、杨美水库、阿河箐水库镇级河长由镇挂村领导担任,村级河长由各村支书担任;水头箐水库、秧草塘坝塘、漆树塘坝塘、瓦窑坝塘、白沙水坝塘、稗子田坝塘、大塘子坝塘、白云水库北干渠、老黑龙沟、蒜山大沟、水平2号沟村级河长由各村支书担任。

(三)实行分级负责制

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河长制工作相关制度和办法,推进河长制工作管理机构建设,审核河长制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河长制工作相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重大争议,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安排部署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其他重大事项。

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本区域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河长:负责牵头落实河库塘渠是否正常运行、坝体沟渠是否有险情、是否有污水排进河流(水库)、水库坝坡及河流岸边是否乱倾倒垃圾。水源点、坝坡及河岸是否存在乱砍乱阀现象;要定期或随机对负责的河库塘渠进行巡查,协调解决发现或群众举报的相关问题。

管理员:按职责划分进行河库塘渠保洁和生态设施的保护工作,做好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制止不良行为,并向上级报告直排污水、随意倾倒垃圾、危害水源和生态保护湿地的行为;积极协助主管部门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河长制工作办公室:承担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总河长、副总河长和河长确定的事项,落实总督察(镇党委书记)、副总督察(镇长)交办的事项以及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四)建立河长工作机制

建立河长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解决河库塘渠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通报河库塘渠管理保护情况,及时跟踪河长制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全面督察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建立验收制度,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

(五)部门职责

1.镇纪委:负责对河长制工作实施情况、河长履职情况以及河长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镇党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河长制工作宣传报道,引导群众爱水惜水护水的理念,让群众主动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工作中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镇派出所:负责做好社会维稳工作。

4.镇水利工作站:按照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负责河长制工作的日常业务工作。

5.镇农业中心:结合我镇正在开展的雨林联盟认证工作,指导农民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可降解农膜,实施配方施肥、免耕少耕、间作套作、秸秆还田等生态环保耕作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6.镇国土规划中心:结合我镇乡村总体规划的制定,将环境整治基础设施规划好、实施好、管理好。

7.镇林服中心:结合部门工作,抓好生态保护工作,特别是抓好水源点、河流源头的林木保护工作;牵头组织集镇及重点河段的植树绿化工作。

8.镇财政所:负责落实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加大河库塘渠保护管理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监督资金使用。

9.镇项目办:积极向上争取河道治理及环境整治项目;在项目实施中严格督促,重点落实污水、垃圾的处理工作。

10.镇中心学校: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通过学生及家长对河流生态保护、水资源保护利用、环境整治等内容进行宣传。

(六)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

将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重点用于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库塘渠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经费。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库塘渠管理保护投入机制。

五、建立技术支撑体系

(一)建立分类分级名录

根据河库塘渠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因素,建立镇、村二级领导分级担任河长的河库塘渠名录。

(二)建立完善监测评价体系

加强河库塘渠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和重要水功能区、入河库塘渠排污口等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加强水环境监测中心建设,统一技术要求和标准,统筹建设与管理,建立体系统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河库塘渠监管网络。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和评价,按规定发布有关监测成果。

(三)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接入、统一建设、统一维护”的原则,建立全镇河库塘渠管理大数据信息平台,实现各级各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建立河库塘渠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信息上传、任务派遣、督办考核、应急指挥数字化管理。建立河库塘渠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加强河库塘渠水域环境动态监管,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督等信息化、系统化。建立实时、公开、高效的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

六、建立考核问责监督体系

(一)建立镇级督察体系

建立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党镇办主任、纪检专干、人大秘书、村规办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察体系。

(二)建立责任考核体系

建立河长制工作责任考核体系,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和细则。针对不同河库塘渠,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镇党委政府组织对各村落实河长制情况进行考核;作为上级党委政府对下级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建立激励问责机制

对成绩突出的镇村河长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将领导干部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进行考核。

(四)建立社会参与监督体系

加强宣传舆论引导,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种传播手段,特别是要注重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深入释疑解惑,广泛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河库塘渠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库塘渠、保护河库塘渠的良好氛围。建立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库塘渠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库塘渠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库塘渠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七、全面落实推进

各级河长、镇直属各部门要进一步坚定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要求,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进程。各村要组建机构,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及时召开动员会启动河长制工作,并将会议召开情况和工作方案报镇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备案,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年度贯彻落实情况报镇政府及镇河长制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