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6-1-10_C/2017-1208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姚关镇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11-24 |
文号 | 浏览量 | 39 |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发布近10年来,这份被公众称为“限塑令”的通知在限制和减少塑料袋使用方面效果明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近年来外卖、快递等新兴行业的迅速兴起,“限塑令”效果正在逐渐弱化,应予重视。
一是消费者有图省事观念。消费者对“限塑令”知之不详或主观上仍存图省事观念,自备购物袋的顾客越来越少,大部分都会直接购买塑料袋,超市成为最大受益方,致使“限塑令”有转变为“卖塑令”之嫌。如,有记者随机采访了10名正在超市购物的顾客,其中9人赞同“塑料袋会造成白色污染”,但只有2人自带了塑料袋,且很多顾客表示“经常接受商店、外卖、快递等免费提供超薄塑料袋”。
二是多领域肆意流通使用。农贸市场、商品零售场所等传统领域,超薄塑料袋肆意流通难题仍然存在。并且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快递、外卖等新兴行业逐渐成为塑料袋使用的“大户”。如,北京市朝阳区大黄庄桥附近的一个农贸市场,几乎所有经营者都免费提供塑料袋,且这些塑料袋上没有任何生产厂家和生产规格标志,厚度上也明显低于0.025毫米的“限塑令”要求。再如,据有关统计显示,中国今年“双11”的包裹量预计可达15亿个,其中大多数含有无法降解的塑料袋。如果这些塑料袋废弃物无法得到有效处理,将是一场严重的生态污染。
三是“限塑令”存在规定盲区。对于近年来出现的快递,在线或线下购物采用塑料袋包装,“限塑令”没有明确规定,给塑料袋继续泛滥以可趁之机。据北京印刷学院青岛研究院副院长朱磊介绍:“快递包装中的重点问题有3个,一是塑料袋、编织袋、透明胶带不可降解;二是有毒有害物质存在;三是绿色包装标准标识和检验检测机构不健全。快递包装多是用二次料再造生产,回收后没有再生产和再制造的价值。绝大多数包装和其他垃圾一样,直接填埋或焚烧,部分有再利用价值的快递包装受到污染,很难从海量垃圾中回收再利用。”
四是执法部门取证难、执罚难。尽管很多地方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经常检查塑料袋生产厂家,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但一些没有注册登记就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袋的“黑作坊”非常隐蔽,给源头监管带来很大难度。同时,一些地方的执法检查缺乏持续性,导致很多农贸市场、个体商户继续使用超薄塑料袋。
对此,基层建议:一是加强教育提升观念,在各行业各领域开展宣传教育,发放环保宣传手册和环保购物袋,让群众从思想上“限塑”,进而在行动上主动参与“限塑”;二是出台细则明晰责任,进一步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监管者等各主体各环节的责任和义务,改变“限塑令”目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状态;三是重拳出击堵住源头,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在塑料袋生产的审批、监控、执法环节中出狠招、抓落实,不让违规产品流入市场;四是抓实措施做好疏通,完善塑料袋销售、使用和回收的全链条制度设计,可考虑通过政府补贴,对使用环保袋的消费者给予一定奖励,鼓励更多人养成随身携“袋”的好习惯。也可以参照海外国家的经验,对塑料袋适当涨价,大家“扯袋”的手可能会停一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