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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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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6-1-15_C/2017-112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姚关镇
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发布日期 2017-11-18
文号 浏览量 298
主题词 人事工作
关于录用翟亚云等14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关于录用翟亚云等14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经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公务员局(保人社联2017〕41 号)文件批准翟亚云等14位同志录用为公务员,现将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中共施甸县姚关镇党委(1人)

翟亚云

二、中共施甸县旧城乡党委(1人)

 

三、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人)

赵立维

四、施甸县国土资源局(1人)

段国梅

五、施甸县水务局(1人)

杨旌悦

六、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人)

赵苑杉

七、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1人)

杨荣慈

八、施甸县仁和镇人民政府(1人)

段光剑

九、施甸县姚关镇人民政府(2人)

陈艳芳、杨元尧

十、施甸县酒房乡人民政府(1人)

杨磊

十一、施甸县何元乡人民政府(1人)

杨洋

十二、施甸县旧城乡人民政府(1人)

李茂灿

十三、施甸县甸阳镇人民政府(1人)

张雪华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不得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试用期内公务员在岗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