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6-1-15_C/2017-112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姚关镇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7-11-18 |
文号 | 浏览量 | 298 |
关于录用翟亚云等14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经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公务员局(保人社联〔2017〕41 号)文件批准翟亚云等14位同志录用为公务员,现将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中共施甸县姚关镇党委(1人)
翟亚云
二、中共施甸县旧城乡党委(1人)
邵 英
三、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人)
赵立维
四、施甸县国土资源局(1人)
段国梅
五、施甸县水务局(1人)
杨旌悦
六、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人)
赵苑杉
七、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1人)
杨荣慈
八、施甸县仁和镇人民政府(1人)
段光剑
九、施甸县姚关镇人民政府(2人)
陈艳芳、杨元尧
十、施甸县酒房乡人民政府(1人)
杨磊
十一、施甸县何元乡人民政府(1人)
杨洋
十二、施甸县旧城乡人民政府(1人)
李茂灿
十三、施甸县甸阳镇人民政府(1人)
张雪华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不得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试用期内公务员在岗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