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7-x-/2020-112702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木老元乡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11-02 |
文号 | 木政发〔2020〕37号 | 浏览量 | 52 |
木老元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木老元乡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乡直各关单位:
按照机构改革和新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及改革工作职能划归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施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相关事项通知的函》文件要求,为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保障农民建房许可,结合我乡工作实际,成立木老元乡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祁晓琴 党委副书记、代乡长
副组长:王剑涛 副乡长
李光辉 乡人大副主席
成 员:祝永院 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人
姜云港 自然资源所所长
乐新建 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段从元 水利工作站站长
刘义 农经站负责人
赵成文 林业站负责人
张永杰 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
四个村(社区)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由祝永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若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发生人事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乡农科站: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
乡自然资源所:负责审查拟用地是否符国土空间规划、是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是否占用农用地等工作。
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审查拟用地是否符合乡镇规划、村庄规划、核发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县城规划区除外)等工作。
乡水利工作站:负责审查拟用地是否占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工作。
乡农经站:负责审查拟用地权属是否合法合规等工作。
乡林业站负责人:负责审查拟用地是否占用林地、草原等工作。
乡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审查拟用地是否占用公路规划用地等工作。
各村(社区)委会: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上报农户的宅基地申请材料,并收集、报送辖区内违法违规建房相关信息。
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