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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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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7-x-/2020-1127020 发布机构 施甸县木老元乡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5-20
文号 木政发[2020]40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扶贫
关于印发《木老元乡精准防贫监测预警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木老元乡精准防贫监测预警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系列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按照《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山市精准防贫监测预警机制(试行)的通知》(开组〔2020〕6号)和《施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施甸县精准防贫监测预警机制(试行)的通知》(施开组〔2020〕19号)要求,全面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构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机制,落实防止返贫、致贫干预措施,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着力提升群众生活保障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县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牢基础。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把防止返贫、致贫摆在重要位置,按照“防返贫、防致贫、稳脱贫、稳增收”的原则,落实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要求,坚持事前预防与后续巩固相结合、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激发相结合,构建贫困监测预警机制,采取边缘贫困对象干预措施,加大对脱贫监测户、未脱贫户和边缘户的政策倾斜和投入力度,综合施策,遏制因病、因学、因灾、因残等因素导致的返贫和新增贫困,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防贫监测预警对象范围

(一)2014年以来按规定程序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未纳入建档立卡管理的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含农转城户籍人员)。

四、工作步骤程序

(一)工作周期与单元

自2020年起,各村每季度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开展一次“监测预警对象排查”,根据初步排查结果,由县、乡两级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复核后认定。

(二)监测预警对象识别步骤

数据筛查、农户申报、定期综合评价形成调查初筛名单→村小组评议→入户调查开展内部评议,填写《贫困风险监测预警入户调查表》→村级核查及公示→核查及公示→县级审核认定。

(三)监测预警对象筛查

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2014年以来按规定程序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未纳入建档立卡管理的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含农转城户籍人员)两类群体,通过数据筛查比对、农户申报、定期综合评价三种渠道,收集监测预警信息,进行动态监测,纳入预警范围。

1.数据筛查。乡级围绕导致返贫、致贫的因病、因灾、因残、因学等主要因素,与卫健、残联、教育、人社、民政、公安、住建等部门通过数据自动化抽取比对,将人均纯收入略高于当年脱贫标准(2020年以4000元为参考标准)、脱贫户中患有残疾、大病、慢性病、有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新患病、因灾致残、因灾致亡、农村未纳入贫困户的低保户、农村未纳入贫困户的特困户、农村60岁以上的独居户等返贫和新致贫风险较大的人群,纳入监测预警识别范围。

2.自主申报。2014年以来按规定程序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未纳入建档立卡管理的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含农转城户籍人员)发生因病、因灾或突发事件等因素导致家庭收入降低,造成暂时性生活困难的,由本人或村小组及时向村民委员会申请备案(填写附件1《贫困风险监测预警户申请书》),纳入监测预警识别范围。

3.定期综合评价

(1)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预警对象排查”,进村入户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初步筛查出返贫和新致贫风险较大人群,纳入监测预警对象识别核查范围。

(2)帮扶责任人走访挂钩贫困户时,综合评估其生活水平及收入情况,对符合识别标准的纳入监测预警对象识别范围。

(3)上级或同级部门通过调研督导、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户,对于符合识别标准的纳入监测预警对象识别范围。通过数据筛查、自主申报、定期综合评价形成预警对象初步名单,对预警对象组织开展入户调查。(填写附件2《贫困风险监测预警入户调查表》)

(四)监测预警对象认定

1.村级核查。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对预警对象入户调查结果进行逐户分析研判,对确实存在返贫和新致贫风险的,报乡级复核。

2.乡级复核。由乡级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社区)上报的预警对象进行复核,确实存在返贫和新致贫风险的,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县级审核。由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公安、教育、民政、人社、住建、农业、林草、卫健、统计(调查)、工商(市场监管)、残联、人民银行等部门对乡(镇)上报的预警对象进行筛查、比对,加强对户口、房产、车辆、国家公职人员、经营实体、健康状况、就学情况、外出务工、家庭成员关系等重要数据信息的核实工作,形成完整准确的信息数据资料(各行业部门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息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际情况,对监测预警对象进行最终审核认定。

五、监测预警对象管理

(一)划分三类管理,确保精准预警。对监测预警对象,参考现有的产业、就业及家庭收支状况,综合判断其返贫和致贫风险,结合监测预警对象贫困属性,将监测预警对象类别划分为Ⅰ、Ⅱ、Ⅲ三个类别。

Ⅰ类:脱贫监测户。指已脱贫户(含2020年计划脱贫户)中,因产业支撑不力、就业不稳定、教育或医疗负担较重、因灾或突发事件等,导致家庭收入不能持续增长,存在返贫风险的监测预警对象。

Ⅱ类:兜底脱贫户。指“无业可扶、无力脱贫”,靠社会保障兜底的贫困户(“无业可扶”指整户无劳动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扶贫的贫困户)。

Ⅲ类:边缘户。指人均纯收入略高于当年脱贫标准,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落实分类帮扶,保障稳定脱贫。对Ⅰ、Ⅱ、Ⅲ类贫困监测预警对象,坚持一线发现、一线化解的原则,对不能及时化解返贫和致贫风险的,由村级上报,乡级收集和发布监测预警信息,根据监测预警户返贫、致贫风险,分类将名单推送至相关行业部门和挂钩帮扶单位,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因户施策、分类帮扶,快速高效的组织开展干预措施,防止返贫及新增致贫。

Ⅰ类预警脱贫监测户以“扶”为主。到户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民政、卫健、教育、住建等部门全方位开展“点对点”精准帮扶,确保其“两不愁、三保障”得到有效保障,消除返贫风险。

Ⅱ类预警兜底脱贫户以“兜”为主。在保障其享有低保、养老、临时救助等综合保障政策长期稳定的同时,通过资产收益、与集体经济联结收益等途径加强精准帮扶,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确保“兜得准、兜得住、兜得牢”。

Ⅲ类预警边缘户以“带”为主。重点帮助其解决产业发展和就业困难。按其家庭实际情况,帮助理清发展思路、谋划增收项目、解决家庭就业,在扶志、扶智方面加强教育引导,加强技能、创业培训,扶持产业发展,实现稳定就业,消除致贫风险。

(三)建立精准防贫基金,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严格程序、逐级审核,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县级建立以市、县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援建资金、社会帮扶资金为辅,鼓励社会各界共同捐资设立的精准防贫基金,专项用于防贫救助。

1.起止期限:2020年3月开始,长期保持。

2.基金使用对象:经确认的Ⅰ、Ⅱ、Ⅲ类贫困监测预警对象,经相关行业部门政策和防贫保险等救助后,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

3.资金来源:2020年基金规模,以2019年木老元乡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脱贫人口)和边缘户人口总数为基数,市县两级财政按40元/人·年(其中市级30%,县级70%)投入。2021年以后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以县级财政为主,社会捐资等各类资金为辅,根据上年度已使用基金总额进行补齐,确保基金池总量不减。

4.基金管理:根据县扶贫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的精准防贫基金管理办法,规范精准防贫基金设立、管理、审批和发放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贫困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贫困监测预警各项工作,乡级落实好贫困监测预警工作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县级有关单位要做好政策、业务指导,及时配合乡级开展好有关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二)坚持监测标准,巩固脱贫成果。乡、村两级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进行监测预警,不盲目提高标准、也不降低标准,公正公开公平认定返贫和新致贫风险户,杜绝“数字预警”现象和瞒报、虚报、谎报情况。要强化台账管理,找准对象,查准事因,定准措施,跟踪问效,确保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扶持“不错一人、不漏一人”。

(三)规范操作程序,严禁弄虚作假。乡、村两级对贫困监测预警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有关政策要宣传到村到户,全程公开、接受监督。做到程序公正透明、信息真实可靠、群众参与认可,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

(四)强化督查考核,确保落实到位。乡纪检监察把贫困监测预警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暗访、提醒约谈的重点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对搞形式主义、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贫困监测预警工作有效开展。贫困监测预警工作将列入党委、政府和部门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内容。

附件:1.贫困风险监测预警户申请书(样式)

2.贫困风险监测预警入户调查表(样式)

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0日

附件1


贫困风险监测预警户申请书(样式)

村民(社区)委会:

我家住组,建档立卡脱贫户(识别年度年))、 一般农户,家庭人口人,其中有劳动能力人。年家庭人均纯收入元。

因,存在返贫或新致贫风险,申请给予贫困预警评估。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贫困风险监测预警入户调查表(样式)

施甸县乡镇(街道)行政村村(组)

识别渠道。是否纳入监测预警对象。若纳入预警对象,拟定类。

家庭基本情况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数


家庭属性


家庭成员

姓名

民族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码

教育状况

健康状况

从业状况



户主








































家庭上年度收支情况

家庭收入(元)


家庭支出(元)


人均纯收入(元)


家庭现住房情况

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平方)


房屋安全等级


医疗支出情况

总费用(元)


报销费用(元)


自付费用(元)


教育支出情况

总费用(元)


教育资助(元)


自付费用(元)


预警风险分析


入户调查人签字:


户主签字:


入户调查时间:年月日

摸底调查表填表说明

1. 本表每户一张,作为贫困监测预警对象评议依据。由村委会汇总建档。

2. 识别渠道:数据筛查识别、定期综合评价识别、农户自主申报识别

3. 监测预警分类:Ⅰ、Ⅱ、Ⅲ

4. 教育状况:以最高毕业文凭为准。如果正在就学,填就学情况,例如:就读高一、就读大二。

5. 从业状况:根据实际现状,填写“在家务农、本村镇务工、乡(镇)外县内务工、县外省内务工、省外务工、国外务工、无业”等。

6. 健康状况:分为健康、大病、长期慢性病、残疾4类,除填写“健康”外,属于大病或长期慢性病的,填写具体病种,例如:肺癌、糖尿病、高血压;属于残疾的,按照残疾证注明种类填写。

7. 家庭属性:是指调查对象是脱贫户或一般农户。

8.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上年度经营性、财产性、工资性和转移性收入总和。

9. 家庭支出:是指经营性生产活动支出。

10. 结构类型:以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技术指南(修订2018)为准,是指房屋的构造或材质,如:砖混、有(无)梁柱砖木、有(无)梁柱土木、有(无)梁柱石木等。

11. 安全稳固性:对房屋安全稳固性进行简要描述,例如:“安全、基本安全、需加固修缮、需重建”等。由调查人员评估,具体标准可参照相关指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酌定。若已经有住建部门认定的安全性住房等级,以住建部门认定结果为准,有疑问的,可与住建部门共同商议认定结果。

13. 医疗支出情况:以住院结算单据为准。

14. 教育支出情况:以在校家庭成员年度教育支出情况为准。支出主要为年度学杂费用,教育资助以教育部门政策性补助为准。

15. 预警风险分析:根据家庭收支、家庭成员健康状况、非义务教育支出等情况详细分析风险因素,做出监测预警判断。

入户调查人签字:参与调查人员共同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