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7-x-/2020-1127019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木老元乡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
文号 | 木政发〔2020〕35号 | 浏览量 | 69 |
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一委一办三员”消防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乡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乡农村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火烧连营”和农村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县三级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一委一办三员”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我乡消防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消防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乡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机构
主 任:祁晓琴 党委副书记、代乡长
副主任:李金强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匡福海 乡司法所所长
姜云港 乡国土所所长
赵成文 乡林业站站长
段从元 乡水管站站长
杨有志 乡民政办主任
李云鹏 乡供电所所长
杨忠团 乡文化站站长
杨银华 乡卫生院院长
朱有瑾 乡中心学校校长
祝永院 乡农科站站长
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规定,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拟订全乡消防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向乡党委政府提出建议,讨论确定年度消防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
(二)研究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乡消防工作;
(三)分析全乡消防安全形势,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等应急救援工作;
(五)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派出所,由副乡长、派出所所长李金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李学军、杨朝湘组成,负责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消防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二)指导有关部门和村(社区)委员会的消防工作;
(三)组织全乡消防安全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四)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消防安全的相关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乡一般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组织承办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乡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七)承办乡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要求:乡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例会。根据乡党委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会议由乡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召集。联络员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会议召集人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乡人民政府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会议,认真落实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适时报告工作落实情况。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乡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作用。
二、村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机构
乡各村(社区)委员会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在乡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村(社区)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扎实开展好本级消防工作,综治维稳员(网格员)深入村民小组、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并填写检查记录和归档。
具体各村(社区)委员会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如下:
(一)木老元社区村民委员会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有贵 村支部书记
副组长:李国良 村副主任
成 员:阿祖良 村监督委员会主任(消防协管员)
(二)龙潭村民委员会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杨开龙 村支部书记
副组长:朱有力 村主任
成 员:朱有豹 村监督委员会主任(消防协管员)
(三)哈寨村民委员会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成瀚 村支部书记
副组长:阿福友 村主任
成 员:李 虎 村综治员(消防协管员)
(四)大地村民委员会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文权 村支部书记
副组长:饶建华 村主任
成 员:祁绍武 村综治员(消防协管员)
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