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01525947-x-/2020-112701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木老元乡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3-25
文号 木政发〔2020〕14号 浏览量 13
主题词 劳动就业
关于印发《木老元乡新一轮“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木老元乡新一轮“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要求,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业扶贫“清零行动”的工作方案》(云人社办[2019]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清零行动”“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技能培训进企业行动”的通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建档立卡零转移就业家庭“清零行动”>等3个工作方案的通知》《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施甸县建档立卡零转移就业家庭“清零行动”>等3个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新一轮“转移就业百日行动”。为圆满完成任务,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供需对接、稳定就业”的思想,落实“精准对接、精准服务、促进转移、稳定就业”的要求,为劳动者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送岗位,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确保6月30日完成新增转移就业年度目标任务的80%。

二、活动时间

2020年3月6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输出”与“保障”相结合,精准对接、精准服务、促进转移、稳定就业。

四、活动内容

(一)信息精准,做实台账。开展农村劳动力入户调查核实,准确掌握劳动力的就业状态、就业意愿等信息,做到贫困劳动力底数清、培训意愿清、就业意愿清,及时更新“人社部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系统”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系统”两个数据平台。对已实现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及时记入台账,录入信息平台,确保就业扶贫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和台账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对于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仍未实现就业的,要及时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

(二)组织实施专项招聘活动。行动期间,结合正在开展的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春风暨就业援助月”活动、4月底前“万场招聘进万村”活动,加大岗位信息开发力度,建立跨区域、常态化的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结合实际与输入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适时举办专场招聘活动。送岗位进村入户,为农村劳动力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对于“能出去可远行”的农村劳动力,积极组织劳务输出,不断提升就业质量。

(三)提升输出组织化程度。积极做好已与省外输入地签订的劳务合作协议的成果转换,建立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长效机制。继续要抓住当前还有部分复产复工企业存在用工缺口的“时间窗口”,在全面摸清辖区农村劳动力底数的基础上,突出“补缺”“挖潜”,对当前尚未返岗的农村劳动力、疫情严重地区返乡人员和辖区新成长劳动力、未转移就业劳动力等分类施策促就业,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

(四)聚焦易地搬迁扶贫就业帮扶工作。易地扶贫搬迁任务重的地区,要把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作为就业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将搬迁群众全部纳入当地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搬迁至城镇区域的,按城镇户籍人员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特别要加大集中安置区就业帮扶工作力度,务必设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站(点)或服务窗口,为搬迁群众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一站式服务。建立安置区岗位信息常态化推送机制,精准推荐就业岗位和职业培训信息,确保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劳动力至少获得3个以上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有培训意愿的搬迁劳动力在1个月内获得培训信息。

(五)强化跟踪维权服务。新一轮“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期间,持续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全力以赴开展“点对点”转移输送服务保障,提升输出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工作站”“劳务工作站”“云南娘家人服务站”作用,与输入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密切合作,对外出务工劳动力进行跟踪服务,维护权益、协调关系,提高稳定就业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制订活动方案。各社区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将新一轮“转移就业百日行动”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和重点工作任务,切实抓实抓紧和抓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明确工作任务,加强工作保障,统一组织实施,务实为民,企鹅包活动按要求开展。

(二)落实挂牌督战制度。建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市县乡人社行列挂牌督战内容,按照人社行列挂牌督战工作的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