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7-x-/2020-1127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木老元乡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
文号 | 木政发[2020]42号 | 浏览量 | 16 |
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木老元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巩固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走深走实,全面提升脱贫质量,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巩固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开组〔2020〕22号)《木老元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木老元乡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巩固行动方案的通知》(施开组〔2020〕31号)精神,结合木老元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结果导向、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聚焦坚决攻克最后堡垒,聚焦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慎终如始、真抓实干,全面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整改存在问题、全面完成各项目标,确保监测对象致贫返贫风险明显降低,已脱贫人口全面巩固提升,未脱贫人口全面稳定达标,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志性工程取得全胜。
二、时间
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抓实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开展省外、市外省内务工就业贫困劳动力姓名清、身份证号码清、电话号码清、务工地清、务工收入清“五清”和县内务工就业贫困劳动力人数实、人员实、岗位实、收入实“四实”精准摸排,更新完善实名制信息数据;用足用好各项就业扶贫政策,强化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机制,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主要输入地间省际劳务精准对接,积极开展省外劳务输出,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进一步调结构、提质量、促增收。积极开发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及扶贫车间、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等就近就地就业岗位,帮助、吸纳贫困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就业,确保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两个不少于”。提前谋划2021年就业扶贫工作,做到就业工作早安排早部署,就业信息早收集早发布,技能培训早计划早实施,就业人员早组织早输出,确保外出务工就业贫困劳动力总数稳定增长,转移就业质量提高。
(二)持续抓好产业扶贫工作。严格落实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总额不低于30%部分投入产业扶贫要求,抓实产业扶贫项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小额信贷项目,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高标准农田、农业产业高效节水、农产区灌溉区供水设施建设等其他类项目。围绕产业发展促进扶贫产业基地建设,以千亿斤增粮、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种业提升等项目为抓手,实现产业基地倍增;促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形成产业链,增加产业附加值;加大特色农产品保险支持力度,增强扶贫产业培育及贫困群众农业生产技术培训。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因地制宜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同时进一步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机制,充分发挥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带贫作用,保证贫困群众参与和受益,构建“带得稳”、“带得准”的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加强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对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户做到“能贷尽贷”,完成年内小额信贷发放任务,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确保扶贫小额信贷对象精准、用途精准。规范扶贫产品认定,加强产销信息监测,大力推广运用定点扶贫消费采购平台,积极拓展消费扶贫渠道和路径,积极参与云南扶贫产品展销会、通过开设扶贫产品销售专柜、专区、专馆等方式,推动东西部扶贫协作上海市闵行区与木老元乡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实现扶贫产业“产量”“销量”双提升。科学合理谋划2021年及“十四五”产业扶贫工作,逐步形成农业、工业、旅游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电商等多业并举的产业扶贫新格局。
(三)持续做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措施。进一步推动帮扶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因户因人精准实施帮扶措施。积极引导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力量参与集中安置区后续帮扶,加快推进迁入地扶贫车间招商运营,完善产业发展与搬迁群众的利益联结机制。一是加大后续项目资金投入。确保每个安置点至少有1项主导产业辐射带动,有条件的集中安置点建成1个扶贫车间,搬迁户至少加入1个经济合作组织。二是加大转移就业力度。确保有培训意愿和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至少接受1次技能培训、掌握1项职业技能。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有劳动力但不具备外出务工条件的搬迁贫困家庭,至少有1个公益性岗位。三是强化社会综合保障。综合运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措施,对特殊群体,采取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四是健全完善迁出地、迁入地协同管理机制,通过土地流转、退耕还林还草、发展特色产业等,盘活迁出地土地资源,解决好“两头跑”问题,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多措并举推动按时完成拆危拆旧、复垦复绿任务,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拆旧复垦工作。五是深化社区治理,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留得下、能致富,真正融入迁入区的新生活。
(四)持续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整改。聚焦国家抽查发现问题、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及2020年市县挂牌督战发现问题的整改等各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补短板、强弱项,深入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持续巩固前一阶段问题整改取得成果,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做到风险防范和产业发展同步并举,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严格落实“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措施不管用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明显不放过”的要求,确保问题整改不留盲区死角。进一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对照2016年以来中央、省、市县出台的政策规定,全面排查因疫情灾情影响贫困退出质量问题,确保住房保障、控辍保学、饮水安全等方面存量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增量问题及时解决。
(五)持续完善监测帮扶机制。聚焦易返贫人群和易致贫边缘户,落实好返贫致贫监测机制和帮扶措施,抓好防贫保险工作,防止全乡村户籍人口因病、因灾致贫或返贫。认真贯彻执行《施甸县精准防贫监测预警机制(试行)》(施开组〔2020〕19号),全面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强化政策支持和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密切跟踪疫情影响贫困人口产业就业情况,对全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充分运用施甸县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对特殊人群进行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帮扶,防止返贫,实现贫困人口长期稳定脱贫,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工作。
(六)持续抓好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严格按《施甸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施开组〔2020〕24号)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加快今年各类扶贫项目实施进度和涉农资金、东西扶贫协作资金等支出进度,确保年内完成年度考核评价指标,提升项目资金绩效,确保扶贫项目按时建成,发挥效益。围绕巩固脱贫成果要求,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产权归属明晰、权责义务匹配、运营管护高效、收益分配合理、资产处置合规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机制,维护村集体资产收益权利,解决扶贫项目资产“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七)持续高质量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严格按照《木老元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施甸县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施开组﹝2020﹞26号)和《中共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委员会关于印发木老元乡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木发〔2020〕48号)要求开展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逐人逐户对标对表,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高质量完成2020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锁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锁定帮扶工作和脱贫成效。紧紧围绕“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要求,高质量完成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工作,按照《施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2020年度扶贫对象数据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施开组办〔2020〕22号)要求开展好扶贫对象数据比对工作,确保扶贫数据共建、共享、一致,实现县级闭合。
(八)持续讲好施甸脱贫攻坚故事。总结盘点全县五年来各行各业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充分展示五年来施甸攻坚克难、改天换地、牺牲奉献、创新作为的光荣历程。筛选一批先进人物、感人事迹,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记得住的方式,结合“三个三”(即“三个起来”、“三个结合”、“三个家园”激发内生动力)工作开展巡回宣讲,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发展内生动力,坚定创造更加美好生活的信心决心。要精选已成型的典型项目和先进经验,加大扶贫交流基地建设力度。加强对涉贫舆情的监测和引导,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九)积极做好“十四五”扶贫规划和2021年计划。聚焦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工作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等方面,谋划产业、就业和素质提升的项目和措施,积极研究编制“十四五”扶贫规划,做实2021年扶贫项目,做到早抓、抓早,接着干、不停歇。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政治责任。各村委会,各中心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保持清醒头脑和决战状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自觉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的要求转化为刚性责任、具体措施,从横向纵向上找差距、强措施、补缺口,不断提升“两不愁三保障”能力水平,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坚决杜绝责任挂空、工作悬空、政策空转的情况和盲目乐观、松劲懈怠情绪。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村委会、各中心要统筹用好国家、省、市、县、乡一系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整合资源、资金、人力,加强调度、联动推进有关工作。强化分类施策、精准施策,完善动态跟踪、定期研判、及时反馈工作机制,到点到户查缺补漏,确保任务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质量提升到位。各部门要主动担当,加强指导督导,推动落实,步履不停、接续奋战,确保收官不收摊。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委会、各中心要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巩固行动,多维度总结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宣传脱贫攻坚前后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的瞩目成就,总结一批精准推进工作的方法机制,推广一批行之有效的典型案例,宣传一批自强奋进的帮扶故事,弘扬打赢脱贫攻坚战强大正能量。要加强对涉贫舆情的监测和引导,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强化纪律意识。各村委会、各中心要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实施办法,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乡村两级的负担。除必要的会议、文件、材料外,其他宜简则简、宜减则减,不得多头重复、层层加码。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作风不实、敷衍塞责等的,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