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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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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7-x-/2020-1127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木老元乡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7-30
文号 木政发〔2020〕41号 浏览量 26
主题词 扶贫
关于印发《木老元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木老元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根据《保山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提升行动方案》(保开组办﹝2020﹞18号)和《施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施开组办〔2020〕21号)的精神,从2020年7月开始持续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提升行动,高质量决胜木老元乡脱贫攻坚战,结合木老元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强化兑现“军令状”和收官“交总账”意识,强化问题思维、底线思维、风险防范,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弱项补强,聚焦脱贫成果巩固提升,聚焦返贫和新增贫困风险防范化解,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全面排查解决存在问题,全力对冲疫情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全面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如期高质量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稳岗保就业提升行动

1.坚持拓岗、稳岗“两手抓、两手硬”,紧紧围绕全年完成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4人)目标,确保贫困劳动力至少获得3个以上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和1个职业培训信息,确保有意愿、有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进一步发挥利用东西部扶贫协作平台、基层就业服务站、乡村劳务合作组织,稳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力度,推动贫困劳动力省外、省内市外和市内县外转移就业,进一步打牢就业保收入基础。全力配合劳务输入地政府、企业抓好稳岗就业,确保贫困劳动力不回流、不失业,对以就业为主但因特殊情况回流返乡的贫困劳动力,采取“一人一策”特殊帮扶措施帮助就近就地就业或创业,全力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对稳岗就业带来的影响。

2.加大重要企业、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复工复产和开工建设保障力度,落实就业保障政策,确保重要企业、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优先向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拓展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渠道。

3.多种形式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全年开发不低于90个岗位,落实岗位补贴政策。规范扶贫公益岗位管理,用好用活公益性岗位,坚决纠正虚设岗位、岗位重叠、人岗不匹配等问题,坚决纠正公益岗位在岗人员“吃空饷”问题。

(二)开展产业帮扶提升行动

1.加强扶贫产业长期培育和扶持,充分发挥传统产业兜底保障作用,巩固提升传统产业。充分对接新冠肺炎疫情后国家和省级支持政策,着力抓好2020年产业扶贫项目实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动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市场化、组织化、品牌化发展,建设“一村一品”专业村。在确保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条件的贫困户至少参与一项产业扶贫项目的基础上,结合烤烟、蔬菜、畜牧等特色产业发展和农业生产实际需要,扎实组织农民培训,进一步提升发展产业保障群众增收。

2.规范完善新型经营主体益贫带贫机制,坚决杜绝“一发了之”“一股了之”等问题,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指导,对扶持奖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跟踪回访,进一步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确保全乡4个村至有1个以上新型经营主体,全乡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至少与1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合作关系。

3.深入实施消费扶贫行动,加强扶贫产品认定,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扶贫协作、经营主体参与、社会组织参与机制,拓展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加强与上海市闵行区、中烟公司、西南交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等定点帮扶高校对接,加快推进云品入沪和扶贫产品进高校。搭建乡(镇)、机关单位、企业、医院与贫困村及贫困户农产品购销及配送平台,确保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食堂、餐厅优先选用贫困村及贫困户农产品、畜产品。

4.加强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完成2020年度扶贫小额信贷发放任务。简化业务流程,对有需求的建档立卡户、边缘户做到应贷尽贷,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续贷、延期、展期。加强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使用管理,加大贷款使用政策宣传,纠正扶贫小额信贷扶贫资金使用不合规、不规范问题。

(三)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行动

1.加强规范化管理。优化安置区社会治理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全乡4个集中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融入传统文化元素,把易地扶贫安置点打造成为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让搬迁群众尽快融入新环境、适应新生活,实现搬得来、稳得住。

2.强化就业帮扶力度。针对“有转移就业意愿、能离家外出务工”的搬迁群众,要采取订单培训就业、依托县内工业园区就业、东西部定向输送、加大就业补助等方式强化就业服务,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切实加大转移就业力度;针对“有一定劳动技能,又无法外出务工”的搬迁群众,要全力加快扶贫车间(工厂)建设步伐,协助已建成的1家扶贫车间(工厂)适度扩大生产规模,吸纳更多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的建档立卡搬迁群众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确保有劳动力能力的搬迁户至少有1人就业,实现稳得住、可发展、逐步能致富。

3.加大产业培育力度。将集中安置点周边养殖小区、农产品交易中心、农产品加工设施等建设项目纳入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每个安置点至少有1项主导产业辐射带动,搬迁户至少加入1个经济合作组织。

4.加快推进拆旧复垦(绿)进度。确保9月底完成拆旧工作、10月底完成复垦(绿)工作;加快搬迁进城家庭承包地、林地、宅基地处置工作,争取将贫困地区25度以上的耕地或坡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稳妥处置“两头跑”的问题。

(四)开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提升行动

1.落实教育精准资助政策和落实控辍保学“四步法”,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外不失学辍学,已劝返复学学生在得住、学得好。全面完成薄改项目扫尾和验收,提升办学水平,提高师资保障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2.精准落实农危改政策,认真排查改造不实、资金兑付不实等问题。加强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导致新增危房风险防控和动态处置,全面完成动态调整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对排查新增纳入拆除重建任务的应拆危房全部拆除,发现一户排除危险点、风险点一户,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

3.把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摆在突出位置,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措施全面覆盖、有机衔接。做实大病专项救治、慢病签约服务管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慢性病卡应办尽办,继续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政策,巩固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达标成果,做好全县医疗费用负担过重人群的筛查工作,排查医疗费用自付超过10000元的患者,按户进行分析研判,针对有因病致贫、返贫风险户,采取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社会救助等相应措施给予保障,组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开展定期随访和康复管理,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4.加快2020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建设,提升贫困群众饮保障水平。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围绕“建好、用好、管好”,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和管护,着力补齐农村饮水工作短板。

5.织密织牢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网,精准认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兜底保障对象,聚焦剩余贫困人口、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三类重点人群,突出老、弱、病、残、学等特殊困难群体,切实发挥好农村低保的兜底保障作用,对已脱贫但稳定性不高的脱贫人口,给予半年至1年的渐退期促进稳定脱贫,确保“兜准、兜住、兜牢”。

(五)开展贫困村提升行动

1.积极推进乡、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全县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达到1档标准以上。

2.盘活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因村制宜、分类施策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扶贫资金在乡村投入形成的有效资产原则上量化到村集体。

3.加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养、培训,确保每个贫困村有3—5名创业致富带头人,全乡4个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认定不低于12人,并组织培训。建立健全全覆盖、多样化创业带贫能力提升机制,进一步发掘乡村发展活力。

4.强化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持续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弘扬农村优良传统礼俗,常态长效整治农村大操大办、盲目攀比、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六)开展问题整改动态清零行动

1.坚持抓整改与抓落实相统筹,聚焦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施甸县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2019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2019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反馈和各级各类检查排查发现问题,盯住影响脱贫攻坚质量的问题,盯牢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特殊群体尤其是边缘户、脱贫监测户。

2.强化整改工作指导、跟踪落实和实效检验,围绕脱贫攻坚普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查、标本兼治改,确保普查发现问题真整改,全面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高质量决胜脱贫攻坚战。

三、工作要求

各村委会、各中心有关部门要坚持“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不动摇,坚决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松劲,坚持问题导向思维,杜绝盲目乐观、疲惫厌战情绪,积极稳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密切跟踪、定期问效,确保脱贫成效不降低,问题整改不反弹。根据县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巩固提升政策措施,帮助基层解决问题、抓好落实。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要求,持续纠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作风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中的重要情况及典型案例,各村委会和个中心要及时报告。

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