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7-x-/2019-1204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木老元乡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8-20 |
文号 | 木政发〔2019〕29号 | 浏览量 | 15 |
各村(社区)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级脱贫攻坚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施甸县《施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施甸县就业扶贫车间(工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创业、产业、就业的带贫“造血”功能,促进全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1日
施甸县木老元乡扶贫车间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根据《施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施甸县就业扶贫车间(工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施开组〔2019〕44号)及《施甸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县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2019〕5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创业、产业、就业的带贫“造血”功能,促进全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结合木老元乡易地搬迁实际,特制定木老元乡扶贫车间实施方案。
一、概述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施甸县木老元乡扶贫车间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木老元乡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地点:木老元集镇安置点、大地安置点。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和规模:详见附件。
项目建设期限:2019年8月-12月。
项目投资和补助:项目计划总投资54.6万元,申请涉农资金54.6万元。
(二)编制依据
1、《施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施甸县就业扶贫车间(工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施开组〔2019〕44号);
2、《施甸县“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
3、施甸县脱贫规划脱贫攻坚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建设区基本情况
(一)木老元乡易地搬迁
我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任务数759人。其中:2016年搬迁714人,2017年搬迁5人,2018年搬迁40人。全乡已锁定国办系统搬迁数204户759人。全乡建设木老元集镇、龙潭村、哈寨村、大地村四个集中安置点,安置搬迁建档立卡户199户743人。其中:木老元集镇安置点搬迁户105户420人(建档立卡户74户296人),龙潭村安置点搬迁户38户138人(建档立卡户28户93人),哈寨村安置点搬迁户 22 户 84 人(建档立卡 12 户 40 人),大地村安置点搬迁户 100 户 373 人(建档立卡 85 户 314 人)。其他任务数搬迁到县城9户31人。
(二)易地搬迁安置情况
1.木老元集镇安置点
木老元集镇安置点搬迁安置105户42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4户296人。安置点占地70亩,建设安置房105套,建筑面积14214.43平方米,距离施甸县城37公里。共入住搬迁户105户420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76人,其中:男劳动力105人、女劳动力71人。
2.大地村安置点
大地村安置点搬迁安置100户37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5户314人。安置点占地90亩,建设安置房100套,建筑面积16689.98平方米,距离施甸县城37公里。共入住搬迁户100户373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92人,其中:男劳动力117人、女劳动力75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扶贫车间2个,改造厂房950㎡ ;安装环形电感操作桌面110套,配套辅用工具1000套,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计划培训工人800人。
(一)木老元集镇安置点扶贫车间
建设内容:对木老元集镇安置点活动场所进行改造,改造厂房800㎡,安装环形电感操作桌面100套,配套辅用工具800套,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计划培训工人600人。
(二)大地村安置点扶贫车间
建设内容:对大地村安置点活动场所进行改造,改造厂房150㎡,安装环形电感操作桌面10套,配套辅用工具200套,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计划培训工人200人。
四、项目建运营模式
采取“村党总支+公司(能人)+农户”运营模式,村党总支负责组织农户(优先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无法外出务工家庭)进场就业,广东省金义电子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运营及产品营销,农户按件计薪的方式增收。
五、建设技术标准和方案
利用本乡、村学校旧址、活动场所等场地进行改造,建设扶贫车间2个,改造厂房950㎡,其中:木老元集镇安置点活动场所改造厂房800㎡,大地村安置点活动场所改造厂房150㎡。
(一)质量要求
1、建筑结构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及要求。
2、设计排风系统时,宜采用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卫生、环保或生产工艺要求是,应采用机械通风或自然与机械的联合通风。
3、车间内应最大程度利用自然光,当自然光线不足时,应补充人工照明。宜选择接近自然光的人工照明光源,并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及要求。
4、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烈度、建筑及内部装修防火设计、屋面系统防水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及要求。
(二)附属设施
1、配备生活生产必需的供电设施,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及要求。
2、宜配备厕所、无障碍设施、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及要求。
六、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一)编制依据
1、 文件依据
本概算以国家现行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概算编制办法及有关规定为原则,主要文件依据有:
(1)《施甸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县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2019〕-51号);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DBJ 53/T-58-2013);
(4)施甸县脱贫攻坚作战图及相关单价概预算定额计算。
2、工程材料价格
设备及安装材料价格:根据现行市场价格(询价)及类似工程价格编制。
(二)主要工程量
建设扶贫车间2个,改造厂房950㎡ ;安装电磁线圈操作桌面110套,配套辅用工具1000套,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两个扶贫车间计划总投资54.5935万元(全部申请为扶贫扶持资金),其中:改造厂房5.7万元,生产设备48.8935万元。
木老元集镇安置点扶贫车间建设计划投资47.6595万元,其中:改造厂房4.8万元,生产设备42.8595万元。
大地村安置点安置点扶贫车间建设计划投资6.9340万元,其中:改造厂房0.9万元,生产设备60340万元。(详见附表)
七、实施组织设计
(一)施工组织
木老元乡木老元集镇安置点扶贫车间建设项目,由木老元乡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实施前组织乡扶贫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按方案要求进行项目申报。该项目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基本管理程序,在设备采购及施工的选择上,严格按招投标管理办法由木老元乡组织设备采购及施工。
(二)施工计划
该项目建设期4个月,即2019年8月-2019年12月。具体为:2019年8月,完成项目申报及项目前期工作;2019年10月完成改造;2019年12月底完成竣工验收(详见下表)。
项目施工进度表
序号 |
时间 项目 |
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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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8 |
9 |
10 |
11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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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施工准备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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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工建设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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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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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目及资金管理
(一)项目管理
1.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汇同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召开会议研究拟定初步方案,报乡人民政府批准,木老元乡主要职责是受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全权委托,对扶贫车间行使管理和使用权力。
2.项目验收
项目建成后,形成固定资产,资产归各村委会所有,交由各村合作社具体负责扶贫车间的运行与管护,乡人民政府组织进行初验,按程序和要求上报县级相关部门。
3.加强后续管理
制定后续管理措施,确保资产长期发挥效益。项目建成后,管理责任及使用权力归木老元乡行使,村委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利益分配制度、运行章程、资产维护管理制度等,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安全。
(二)资金管理
1.项目资金管理
(1)木老元乡作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的实施负责,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管、服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2)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管理使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资金拨付
资金直接拨付到运营企业,拨付流程及相关手续齐全、完备。
3.报账方式
严格执行《施甸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施政办发〔2017〕109号)文件的规定,实行乡级报账制。
九、绩效评价
该项目产品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广东省金义电子有限公司研发能力与发展规划而确定目标市场,木老元乡无法外出务工,建档立卡贫困户难就业等人员为目标劳动力;项目投产后选定的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制造)销售电感线圈。
1、“木老元乡扶贫车间建设项目”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充分利用本乡、村学校旧址、活动场所等资源,按照电感线圈行业生产规范和要求进行科学设计、合理布局,建设符合电感线圈制造和经营的规划建设需求。建设期限规划为4个月,即2019年8月开始至2019年12月正式投产。
2、该项目建成后补齐了我乡在脱贫攻坚中部分群众外出务工难、收入支撑难的短板,今年以来,我乡强势开局、精准发力,引进了能带动区域产业转型的企业,落实了事关“十三五”和长远发展的好项目,填补了木老元没有制造业的空白,这也为调整产业结构注入了新的动能。
3、广东省金义电子有限公司结合我乡实际,拟建成“木老元乡扶贫车间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建设能够有力促进木老元乡经济发展,为全乡创造800个就业机会,可以促进木老元区域经济的繁荣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地方财政收入做出积极的贡献,由此可见,该项目的实施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十、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成立木老元乡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实施中的组织发动、检查督促、资金兑付等工作。村委会,负责扶贫车间的管理和使用。
(二)加强项目管理
按照《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财政资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资产及收益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施政办发〔2018〕227号)的文件规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财政所、乡纪委等相关部门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项目建设及扶贫资金安全。
(三)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
项目实行扶贫办、财政所、木老元乡协作管理体系。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协作配合,齐抓共管。
(四)严格实行公告公示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廉政承诺制和廉政评议制
严格按照《施甸县扶贫办施甸县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施扶办发〔2018〕37号)的规定执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对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及规模、补助标准、资金安排等在项目实施区域内进行事前公示,对资金使用及实施效果等进行事后公告,并进行书面入户公示公告,让群众知晓,确保项目公开、透明。乡、村、户级应当利用网站、公开栏(墙)、会议及入户公示等形式进行公示。认真执行“廉政承诺制”,按“责任书”的要求,做好每项工作,同时聘任廉政评议员,做好廉政评议工作。
(五)做好绩效评价,严格立卷归档
认真做好扶贫车间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云财预〔2018〕198号)的要求,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同时,做好项目资料、图片、影像等收集整理及立卷归档工作,确保项目资金齐全、规范。
十一、工程效益
扶贫车间建成后可直接提供稳定岗位约800人,人均每月工资2500元,人均每天工资收入80元。一是有利于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解决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户、留守中老年妇女、残疾等人群的就业问题,增加贫困人口收入,维护社会稳定;二是人力资源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不断优化,努力培养一大批具有创新精神的管理人才,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劳动者大军;三是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