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4-9/20250606-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甸阳镇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5-06-06 |
文号 | 浏览量 | 4 |
(一)部门概况:甸阳镇位于施甸县中部,施甸坝南端,是施甸政治、经济、文化和商业贸易中心,镇人民政府驻石鼓东路中段,距昆明市654公里,距保山市62公里,东与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接壤,南与姚关镇相连,西与何元乡为界,北与仁和镇为邻。地跨东经99°06′54″至99°16′14″之间,北纬24°36′52″至24°45′48″之间,海拔1470米。总面积138平方公里。现辖甸阳、文武、沙坝脚、张家、大竹蓬、幸福、团树、乌邑、大寨、同邑、蒋家、五福、甸头、菖蒲塘、袁家15个村(居)委会。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遵循制衡、高效原则,科学设置乡镇会计工作岗位,岗位设置有:所长、资金会计、统管会计、项目会计。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为47558400.76元,上年收入合计为59366508.20元,比上年减少11808107.44元,降幅1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666854.12元,比上年减少22470333.96元,降幅39.3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99052.80元,比上年增加8807052.8元,增幅402%;其他收入1892493.84元,比上年增加1855173.72元,增幅4971%。本年支出合计为47572857.32元。上年支出合计为59344422.08元,比上年减少11771564.76元,降幅19.84%。全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66854.12元,比上年57137188.08元减少22470333.96元,下降39.33%。按报表功能类支出分别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95252.77元;教育支出117960.00元;文化体育旅游与传媒支出377592.4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0420.50元;卫生健康支出405816.28元;城乡社区支出194979.00元;农林水支出23092164.08元;交通运输支出50000.0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7669.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052.80元,非财政拨款支出1,979,886.14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日常管理及财务管理情况:执行主管部门财务制度,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会计档案集中保管,人事、行政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单位负责人做好日常工作的拟办、检查监督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8,652.00元,支出决算为63,907.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652.00元,决算为63,221.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4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68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压减支出,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此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施甸县甸阳镇财政所主要负责,我镇高度重视此次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31号)、《施甸县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施财发〔2022〕71号)相关要求,立即着手开展相关工作。遵循制衡、高效原则,科学设置乡镇会计工作岗位,岗位设置有:所长、资金会计、统管会计、项目会计。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承担镇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任务。负责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镇政府委托,向甸阳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镇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县级对的转移支付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3)规范账户管理;严格财政资金收付,加强会计监督;及时组织会计核算,全面、准确反映预算执行;规范印章、票据、会计档案管理。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罚没物资及罚没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6)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7)承办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评价方法:一是对照“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的主要考评内容及工作完成情况,将可以公开的资料整理成佐证材料。对照当年工作计划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内容,进行自评、复合,形成自评结论。
2.工作程序:根据县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通知及要求,我镇成立了财政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此次评价工作。本次整体支出绩效考评工作,由财政所工作人员负责开展,设计推进工作的时间节点,针对我镇工作内容和实际效果自评“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及时开展、汇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将整体完成材料报镇领导审核后,报送县财政局。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按县财政局要求,我镇及时完成单位预算,合理合规使用各项资金,将所有收支项目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遵守财经纪律,落实主管部门财务制度要求。
(二)节能降耗情况、三公经费控制情况:2024年度,我镇积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制度执行,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在三公经费方面,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各项支出同比上年减少。
(三)项目支出管理规范和绩效情况:单位项目支出已全部纳入绩效考评内容,认真按政府采购等项目支出要求管理,办理相关手续,履行相关审批,无违规事项。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的指导下,2024年我镇综合实力不断壮大,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财政工作成效显著。一年来取得了好成绩,但面临的困难也不容回避:财政支出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财政收支矛盾仍较尖锐;财政风险控制任务长期艰巨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努力克服困难,加快改革创新,科学做好下一年财政工作,全力打造一个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甸阳。
存在问题:财政支出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财政收支矛盾仍较尖锐;财政风险控制任务长期艰巨等。
整改措施或建议:
1.增人、增资,跨年度实施的项目拨入经费,不计入“支付进度率”、“预算调整率”指标的考核范畴。
2.希望继续得到相关工作指导,以利我镇不断改进,优化部门预算编制及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1.年度工作计划与部门职能、中期规划的相关程度的分析本年度,单位职能定位无重大变化,年度工作计划与部门职能、中期规划的相关程度较高。
2.部门重点项目的组织开展情况:2024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下,在县财政局的业务指导下,全镇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强化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狠抓增收节支,加强监管,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承担镇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任务。负责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镇政府委托,向甸阳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镇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县级对的转移支付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3)规范账户管理;严格财政资金收付,加强会计监督;及时组织会计核算,全面、准确反映预算执行;规范印章、票据、会计档案管理。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罚没物资及罚没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6)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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