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4-9/20230719-0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甸阳镇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7-19 |
文号 | 浏览量 | 87 |
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甸阳镇沙坝脚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土方开挖回填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施甸县甸阳镇白龙水易地搬迁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施发改发﹝2015﹞295号;在甸阳镇沙坝脚社区白龙水自然村。建设内容为:土方开挖(1771㎥)、回填(188920.14㎥)毛石(6325.67㎥)、毛砂(10010.6㎥)、混凝土管250㎜(68m)、混凝土管500㎜(68m)。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目标一旦建立,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了解这些目标,并按要求定期进行绩效测量和整理,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项目检查主要包括状态检查和工作过程检查两方面内容。项目的状态检查,主要检查项目的绩效是否达到要求,项目是否在进度计划和预算之内,以及项目管理的范围是否正确;项目的工作过程检查,重点在于检查项目管理工作开展得如何,现在做得是否满足要求,有哪些问题需要改进。
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项目办相关人员到实地查看项目建设地点,确定适宜建设地点后编报实施方案,组织设计公司进行实地测量绘图;项目得到批复实施,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项目由甸阳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项目办技术人员进行跟踪监督。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止,项目资金共到位100万元,资金未到位519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止,项目资金共拨付10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计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保山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施甸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执行。项目资金按进度分期拨付。资金专款专用,专人专帐,严格执行财会制度,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扶贫项目廉政承诺制、群众廉政评议制、群众廉政评议员制。坚持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帮人马、一笔资金、一支笔审批的“五个一”制度。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已经按照规划内容全部完成。土方开挖(1771㎥)、回填(188920.14㎥)毛石(6325.67㎥)、毛砂(10010.6㎥)、混凝土管250㎜(68m)、混凝土管500㎜(68m),全部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在甸阳镇沙坝脚社区白龙水自然村2022年完成建设项目在土方开挖(1771㎥)、回填(188920.14㎥)毛石(6325.67㎥)、毛砂(10010.6㎥)、混凝土管250㎜(68m)、混凝土管500㎜(68m)。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后收益群满意度达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调减甸阳镇白龙水易地搬迁安置点任务的通知(施政复﹝2017﹞91号),白龙水安置点已取消,但其施工事实形成,易地搬迁安置点已被清算。
五、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乡镇自评分85分,主要是该项目已被取消。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该项目的实施,在甸阳镇太甸阳镇易地搬迁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甸阳镇易地搬迁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单位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宣传发动到位,群众积极性较高。
项目事业计划下达后,各项目实施单位相应成立组织机构,机构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3、资金管理严谨,项目实施顺利。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专款专用,专人专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主要是项目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完善。
施甸县甸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