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4-9-15_B/2017-0407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甸阳镇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7-04-07 |
文号 | 浏览量 | 44 |
根据《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通知》(施人社联〔2015〕4号)文件、《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的通知》(保人社发〔2015〕38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甸阳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一、调解中心组织体系
(一)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联、总工会负责全县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争议调解进行业务指导。
(二)调解中心设中心主任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杨在越担任,中心依法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综治办主任苏金荣担任,成员由甸阳司法所所长杨凤清和各村调解委员会主任组成。
二、调解中心工作职职责
(一)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调解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三)监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履行。
(四)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调解仲裁机构开展本辖区内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