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4-5/20240314-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旧城乡 |
公开目录 | 自然资源 | 发布日期 | 2024-03-14 |
文号 | 浏览量 | 10 |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
§ 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
§ 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由中央和地方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 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 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
§ 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实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
§ 改进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
§ 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 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 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
§ 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