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01525944-5/20250128-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旧城乡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日期 2025-01-28
文号 浏览量 2
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关于谨防食用野菜、野花、野果中毒的 风险预警提示

一、不得随意采食

不随意采食、出售、购买自己不熟悉难以辨别或来源不明的野菜、野花、野果。同时,不生食野菜,食用野菜需经浸泡、焯水、 蒸煮等烹饪方式加工后再食用。

二、谨防误食中毒

由于有毒的野菜、野花、野果很难鉴别,依靠民间流传下来的经验采摘,容易发生误食中毒现象。同时,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菜、野果,也不能放松警惕,对品种不明、来源不明,不熟悉或 从未吃过的野菜、野花、野果,不要轻易食用。

三、生产经营者要做到三不

生产经营者要做到不采集、不加工、不经营不认识的野菜、野花、野果,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把食用野菜采购关,严格加工程序,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四、集体用餐单位严禁加工制售食用野菜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等集体用餐,严禁加工野菜。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规定,杜绝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

五、强化宣传教育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等宣传方式,广泛普及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防范能力和水平。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保护意识,严防误食野菜、野花、野果等中毒事件发生。

六、加强应急防范措施

不同种类有毒的野菜、野花、野果所含毒素不同,引起的中毒症状也不同。一旦发生误食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要马上催吐、立即送医、不可心存侥幸、延误时间。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各医疗机构做好野菜、野花野果等中毒应急救治工作,要加强应急防范措施,按规定做好疑似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的报告和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