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3-7/20231203-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何元乡 |
公开目录 | 重大项目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3-09-18 |
文号 | 浏览量 | 14 |
为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乡莽王村发展的实际情况,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实施何元乡莽王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前期手续已经准备充分,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何元乡莽王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主管单位:施甸县乡村振兴局
4.项目实施责任单位:施甸县何元乡人民政府
5.项目建设地点:何元乡莽王村
6.资金投入方式:申请2023年涉农整合资金210万元。
7.项目投资概算: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10万元。
8、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10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蓄水池7座;架设DN100管镀锌管道1500米;修建机耕路2421.16米,其中:3m宽2101.29米,2m宽319.87米;混凝土浇筑排水沟1550米(断面尺寸为0.6m*0.6m)。;清淤泥1000米。
二、项目前期手续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22年8月份开始筹备,2023年7月10日下达县级事业计划根据《施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施农发〔 2023〕6号)的相关要求。2023年9月份完成招投标手续,2023年9月20日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项目建设期为3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2月。具体安排为:
2023 年9月,完成项目立项、施工图设计、预算及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做好项目资金监管、技术监管和建设项目过程督促检查,确保建设项目按质按时完成;
项目完工后,进行乡级竣工验收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并及时报送项目决算审计和申请县级验收。
本公示有效期7天,自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4日
以上公示内容请群众给予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何元乡人民政府反映,监督电话:0875-8863066。
特此公示
何元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