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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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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3-7-17_F/2016-1111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何元乡
公开目录 重大项目建设 发布日期 2016-11-02
文号 浏览量 47
主题词 扶贫
何元乡精准脱贫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任务的通知》(施办发〔2016〕60号)文件精神,下达我乡易地扶贫搬迁530户1920人,其中:集镇、中心村安置点2个,计划搬迁428户1616人(建档立卡428户1616人);分散搬迁16户53人;搬迁入县城86户251人(建档立卡71户216人)。目前我乡实施方案已完成编制工作,并通过县级审查。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何元乡精准脱贫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二、项目主管单位:施甸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单位:施甸县何元乡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段会伟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时间:2016年03月至2018年10月

六、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安置房428户,人畜饮水管网10.912公里,道路硬化11.65公里,输电线路9.172公里,活动场所4个,总面积1280平方米。其中:莽王安置点建安置房228户,人畜饮水管网5.813公里,道路硬化6.585公里,输电线路4.886公里;何元集镇安置点建安置房200户,人畜饮水管网5.099公里,道路硬化5.065公里,输电线路4.286公里。

(一)基础设施工程

规划迁入安置点2个,占地面积482.25亩,对场地内进行场地平整回填,开挖土方142243.221立方米,回填土石方191538.837立方米;对开挖区域上下边坡进行挡墙支砌,支砌石方22014.89立方米;砌筑排水沟21071米。其中:莽王安置点占地面积232.25亩,对场地内进行场地平整回填,开挖土方75774.421立方米,回填土石方102034.42立方米;对开挖区域上下边坡进行挡墙支砌,支砌石方11727.56立方米,砌筑排水沟11225米;何元安置点占地面积250亩,对场地内进行场地平整回填,开挖土方66468.80立方米,回填土石方89504.13立方米;对开挖区域上下边坡进行挡墙支砌,支砌石方10287.33立方米,砌筑排水沟9846米。

(二)安居工程

规划宅基地499宗,及公共设施用地。其中:宅基地428宗,占地面积97.46亩,新建安居房428套,设计建房标准为钢构、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户,安置人口428户1616人。商住户71户,建筑面积150平方米/户,占地面积23.43亩。

(三)人畜饮水工程

供水方案采用由500立方米水池供生活用水及消防用水。架设配水管网10912米,其中:DN125mmPE复合管2796米,DN100mm PE复合管71米,DN40mmPE复合管1245米,DN32mmPE复合管631米,DN25mm PE复合管105米,DN20mm PE复合管965米,及配套水表、龙头闸阀等。

(四)道路工程

硬化道路11.65公里,浇筑砼58516.42立方米。

(五)后续产业发展工程

发展种植经济林果9800亩,蔬菜23500亩;发展养殖良种母猪1800头,能繁母牛480头,家禽146635羽,能繁母驴300头;新建生猪养殖园区1个,生猪养殖小区18个,肉牛养殖小区6个;新建林下养殖小区3个,林下养殖园区2个;毛驴养殖小区1个;农产品交易市场两个;农家乐10户,每户补助3万元。

(六)农村能源建设工程

安装太阳能530套,节能灶530口,屋顶光伏发电系统200户。

(七)素质提升工程

种植、养殖技术培训2700人次,技能培训8000人次,党员培训1910人次,新建培训机构1所,以及配套设施。

(八)社会事业保障工程

新建中小学综合楼6770平方米,村级幼儿园3所2630平方米,以及附属工程建设、设备设施购置;新建乡镇卫生院住院楼2000平方米,职工周转宿舍560平方米,村级卫生室8栋640平方米;新建乡级文化广场1个3000平方米,村级文化活动室4个640平方米,村民健身场地20个3200平方米;新建居家养老中心3个600平方米;社区综合服务站1幢350平方米,老年人活动场所3个;新建骨灰堂9个,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

(九)迁出地生态修复工程

恢复迁出地2454亩,其中:整治复垦265亩,退耕还林还草2189亩。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预算总投资35766.12万元,其中:安居工程7710.93万元;土地整治1306.6万元;人畜饮水工程、排水(雨水)、污水处理设施1014.72万元;道路工程投资2687.03万元;垃圾处理及环境治理379.4万元;强电、通信1461.55万元;亮化、绿化、景观572.71万元;消防设施建设2.05万元;工程外其他费用2217.96万元;分散安置249.6万元;搬迁县城2850万元;其他工程15313.57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1297.40万元,政府债券资金1037.92万元,专项扶贫资金134.73万元,中长期政策性贷款3180万元 ,住建部门资金520.45万元,政府基金2570万元,整合其他部门资金21725.62万元,群众自筹资金5300万元。其中:莽王安置点项目预算总投资9123.08万元,何元集镇安置点预算总投8229.87万元,分散安置投资249.6万元,搬迁县城预算投资2850.00万元,全乡农村能源、素质提升、社会事业保障、后续产业预算投资15313.57万元。

八、项目效益

通过实施该项目, 从根本上解决了530户1920人生存和发展问题。保护了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迁入地水、电、路、设施完善,将改善转移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其生活质量,保证他们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搬迁户群众通过在迁入地艰苦创业,即可摆脱贫困,逐步向小康迈进,为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