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4-5/20230719-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旧城乡 |
公开目录 | 公共文化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3-07-19 |
文号 | 浏览量 | 0 |
44. 大病患者如何救治?
答: 农村地区罹患 36 种大病患者, 按照自愿原则和“定定 点医院、定诊疗方案 、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模式实施诊疗, 实 现“应治尽治”。
45. 36 种大病指哪些?
答: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儿童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心脏动脉导管 未闭 、儿童心脏肺动脉瓣狭窄 、儿童心脏法式四联征 、儿童合并 两种或以上的复杂性先心病、食管癌、 胃癌、结肠癌 、直肠癌、 终末期肾病 、重性精神病 、耐多药结核 、肺癌 、肝癌 、乳腺癌、 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 白 内障、尘肺 、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 巴瘤 、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脑卒 中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艾滋病机会感染、膀胱癌、卵巢癌、肾 癌、风湿性心脏病等。
46. 慢性病患者如何救治?
答: 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聚焦农村常住脱 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 口 (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脱贫不稳 定人 口 、边缘易致贫人 口 、突发严重困难人 口 ) 中的 65 岁 以上 老年人、0—6 岁儿童、孕产妇、残疾人 4 类重点人群和慢病(高血压 、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 患者签约, 提供公共卫 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
47.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否享有先住院后结算政策?
答:参加基本医保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 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不需交押金。
48. 农村低收入人口可享受哪些医疗保障待遇?
答: 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 口, 按照每人每年 180 元 标准, 由医疗救助给予定额资助参保。农村低收入人口较普通居 民医保参保人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 50%、报销比例提高 5 个百分 点、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 在年度医疗救助限额内, 救助比例不 低于70%; 经医保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 住院产生医保目录范围 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 。年度个人自付医保目录范围 内医疗费用超过统筹地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线的,可在医疗救助 年度救助限额内, 给予倾斜救助。
49. 脱贫人口有哪些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答: 过渡期内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 资助参保标准从 2022 年至 2025 年逐年下调, 具体标准为 2022 年 135 元, 2023 年 90 元, 2024 年 45 元, 到 2025 年按标准退出, 不再享受医疗 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具有多重身份的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 按 照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
50.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标准是多少?
答:脱贫攻坚期内基本医保倾斜政策,2022年1月1日起过渡为公平普惠的保障政策。县域内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 疗费用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 70%左右。
51.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可享受哪些救助?
答: 对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以及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超过当地 监测标准的农村参保人员,县级医保经办机构要主动将其信息推 送至县级乡村振兴 、民政等部门进行认定, 经认定存在因病返贫 致贫风险的, 对其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予以救助。对刚性支 出较大的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 口,根据实际需 要给予专项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