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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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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0844-4/20240718-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酒房乡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日期 2024-07-18
文号 浏览量 3
主题词 其他
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告知书

广大人民群众:

雨季来临,各类野生菌陆续上市,自采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如不慎误食有毒野生菌,将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后果,为有效预防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野生菌中毒防控告知如下:

一、野生菌中毒防控 “四个不”:不采摘、不出售、不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长相“戴帽穿裙穿鞋”的、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民间方法”去分辨菌子是否有毒。

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应做到“四个不,一个要”: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不食用剩余隔顿的野生菌,不要饮酒。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

三、熟悉野生菌中毒自救互救。吃完野生菌后如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看东西不清楚或出现幻视、幻听等感不适症状,应立即自行催吐并前往医院就诊治疗。需要注意的是,同时食用野生菌出现中毒情况的,无论是否发病,同样需要立即到医院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