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2-9/20241127-00007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万兴乡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24-11-27 |
文号 | 浏览量 | 42 |
一、安全生产常识
1.安全生产的“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四不伤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3.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4.三无: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
5.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护措施没有得到落实不放过。
6.在生产中必须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二、员工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
1.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
2.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5.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组织或有关部门汇报。
6.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7.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9.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三、主要危险源及应对措施
(一)安全用电
1.非电工严禁动电。
2.各种电器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漏电、接地是否良好。
3.所有用电器具必须经过漏电保护器,而且漏电保护器必须灵敏可靠。
4.应使用优质的电缆线,严禁使用胶质线;禁止用扎丝等导电材料捆绑电缆电线。
5.所有用电开关应标明用途和责任人。
(二)消防火灾
1.严禁明火作业,必须要明火作业时,必须经施工管理部和安全生产部批准,派专人监护,作业完毕立即灭火
2.不得在一个垂直面上同时进行电焊气焊作业,氧气瓶、乙炔瓶按规定存储,不得暴晒,两瓶间距保证5m以上,与明火保持1m以上的距离。
3.焊割作业时下部如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派专人监护。
4.如发生火灾,应立即扑救,同时向安全生产部、施工管理部报警。
(三)物体打击
1.严禁上下同时作业,除非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2.进入工作面必须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
3.脚手架上的杂物应及时清理,所有工器具必须袋装吊运,严禁抛扔,除非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机械伤害
1.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按时进行机械保养维护、工前检查应到位。
2.各种防护设施齐全可靠,尤其是发电机传动部分的外防护罩、切割机的手柄开关等。
3.操作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严禁戴手套、严禁穿过于肥大的服装。
4.不在挖掘机的回旋半径内停留。
5.严禁用反铲、装载机斗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