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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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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3-7-13_A/2017-1222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何元乡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5-20
文号 浏览量 44
主题词 卫生
何元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筛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何政发〔2017〕241号

何元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筛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省扶贫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筛查方案》(云贫开办发〔2017〕50号)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核实我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因病致贫情况,决定在全乡开展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筛查工作,核实核准患病家庭、人员和病种,建立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管理数据库,为实施精准扶贫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

一、筛查范围、对象和内容

对2016年在册的460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因病致贫筛查,对患病家庭、人员、病种进行确认。对贫困人口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住院就诊信息和慢性病治疗信息进行摸底排查。

二、筛查的方式和方法

采取入户排查等方式,根据《合作医疗证》和《慢性病证》相关记录,填写《何元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疾病筛查登记表》,并借助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核实完善贫困人口因病致贫人员、疾病治疗等信息。

三、组织实施

(一)乡扶贫办和卫生院牵头,主要做好统筹协调、督查指导、跟踪推进等工作。乡扶贫办负责提供贫困人品基础数据,依据筛查结果,及时更新因病致贫管理数据库,并做好筛查工作中相关业务指导。乡卫生院负责做好工作队伍入户筛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信息的比对工作;

(三)乡民政办负责做好医疗救助信息的比对工作;

(四)各村(居)委会承担筛查工作主体责任,由村(居)主任负总责,驻村工作队等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采取入户排查等方式,并填写《何元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疾病筛查登记表》。

四、工作要求

(一)此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筛查事关脱贫攻坚大局,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要求高、责任大。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部署,统筹安排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时间安排:各村(居)委会必须在5月17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表册报乡扶贫办。5月18日至5月19日,乡政府组织人员进行资料整理、录入,5月20日上报卫生院。

(三)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前,要认真学习《填表说明》,准确、清晰填写《何元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疾病筛查登记表》。

                                                                                    何元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