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3-7-14_B/2016-1114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何元乡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5-12 |
文号 | 浏览量 | 1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的通知》中关于“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下简称“全面两孩”政策)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就我乡启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意识,实行上下联动、内外结合,准确解读“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宣传普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优生优育知识,为促进我乡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
乡计生办要求各社区(村)将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云南省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决定的通知》等文件通知精神作为当前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各社区(村)支书、主任亲自抓、负总责。把宣传贯彻“全面两孩”政策活动列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社区(村)分别在人口稠密地、各交通要道、宣传橱窗、办事处宣传栏等地分别制作宣传栏,更新宣传标语,召开中心户长、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代表座谈会和培训会,认真传递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措施,规范登记程序。
三、强化宣传倡导
乡计生办、各社区分别制定宣传方案,发放“全面两孩”政策一次性告知单和宣传折页,对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不再审批或变相审批,计生奖励政策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大力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弘扬主旋律,积累正能量。同时各社区计生工作者进小区入户开展广泛走访宣传,及时回馈社会关切,防止恶意炒作。
四、强化和预防出生缺陷的风险
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乡计生办、各社区主动提供优生服务,对有生育意愿的育龄夫妇宣传和解答有关政策,普及孕前优生知识,讲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好处,积极引导他们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面对面地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和指导,并做好服务对象的随访服务,最大限度地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动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全面两孩政策落地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侧重点由管理转向服务。乡计生办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全面两孩相关政策执行的时间、条件、要求和办理程序等。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优生优育意识,保证生育质量,有计划地安排家庭生育,确保全面两孩政策的平稳有序推进,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认真的开展宣传工作,各村支部书记为主要宣讲人,计生专干具体负责,挂村领导要全程参与,督促落实。
(二)、把握口径、准确解读。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事关千家万户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原则性强,敏感度、关注度高,各村要牢牢把握政策宣传口径,解读要准确严谨,及时消除误读误判,形成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为我乡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凝聚强大正能量。
(三)、严明责任,落实奖惩。乡将对“全面两孩”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会议未召开,内容未更新、调查群众不知晓的,将在全乡通报批评,纳入年终计生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