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3-7-14_B/2016-1114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何元乡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3-18 |
文号 | 浏览量 | 6 |
为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要求,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使流动人口在我乡获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宣传倡导、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奖励优待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稳定低生育水平、解决人口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为核心,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全覆盖,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和发展权利,促进全乡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积极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对流动人口全面实施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基本建成城乡统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制度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服务人性化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创新四项机制
1.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建立流动人口工作体制,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工作的统筹协调。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建立和倡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信息互通、协同管理、综合服务”的工作机制,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合力。
2.完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坚持“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原则,依托全员人口信息平台,全面、真实、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动态信息。重点解决信息采集、信息核对、信息交换等难点问题,促进基本信息、婚姻信息、孕产信息、出生统计信息的共享,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3.落实综合治理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机构。定期计划生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卫生、教育等部门的协作,明确职责,完善流动人口协同管理机制。围绕居住登记、社会治安、婚育管理、房屋租赁、劳动用工、卫生保健、教育培训等重点环节,协同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4.强化公共服务网络机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流动人口提供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生殖健康咨询和各类培训等全方位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
(二)开展“惠民工程”,进一步创新流动人口行政服务均等化
1、加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保障流动人口享受到优质的行政服务。强化乡“一站式”服务大厅的保障功能;人口计生、公安、工商、民政、劳动保障、教育、卫生等部门实行一站式办公、联合办证,要做到流动人口职业介绍、劳动保险、证件办理、房屋租赁、法律维权、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子女入学等“一站式”受理,提供“一条龙”服务。
2、深入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推动人口计生部门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采取措施逐步落实条例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规定。
3、不断健全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化服务质量。实行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信息互通、信息共享,健立纵向、横向到位的流动人口信息网络体系,特别要完善社区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及时更新和动态管理制度,准确全面掌握流动人口的需求和生存发展状况,为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信息支持。逐步利用信息化平台开展网上咨询,网上办证、验证和生育信息反馈等服务。
(三)开展“甜蜜工程”,努力实现流动人口技术服务均等化
1、免费提供计划生育“三术”服务。依托乡卫生院为流动人口免费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术,免费施行输卵(精)管结扎术等节育手术。
2、免费开展查环查孕、生殖健康普查。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服务,根据其需求,免费提供孕期、环情检查服务;在此基础上,每年组织两次以上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普查,确保普查率达到80%以上。
3、免费领取避孕药具。流动人口可凭《婚育证明》和《太原市流动人口婚育服务证》在现居住地居(村)委会和乡计生办及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免费领取避孕药具,并免费提供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凡采取避孕措施失败而意外妊娠并要求终止妊娠的,可提供免费的补救措施。
4、免费提供《流动人口孕检证明》。要及时了解掌握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婚育、避孕、节育情况,每季度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免费的环孕情检查,并免费为其提供全省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孕检证明》。
5、免费提供预防出生缺陷药品。要在流动人口新婚未育和待孕人群中广泛开展“斯利安”免费发放工作,发放率要达到100%,并对发放对象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开展面对面培训,确保服用的有效率,使新生儿出生缺陷干预率进一步提高,出生缺陷儿明显减少。
6、免费进行孕前优生风险评估。为流动人口目标人群进行孕前筛查,及时发现高危人群并进行指导干预和跟踪管理。
7、免费进行家庭随访服务。对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由村(居)计生服务人员定期上门提供免费访视,了解和掌握其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信息,并展针对性服务活动。
(四)开展“爱心工程”不断推进流动人口社会服务均等化
1.加强宣传教育服务。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利用传统和现代新颖媒体,通过宣传服务月活动、生育文化建设活动等载体,大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优教、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在辖区内外来人口多的学校举办计生国策和青春期性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在企业、流动人口集聚地进行生殖健康知识培训,引导流动人口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流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2、开展咨询服务活动。通过基础计生服务网络,掌握广大流动人口在生育、生产和生活方面的需求,利用人口学校、会员之家等宣传阵地,举办婚育知识讲座,提供生产技术、健康知识及致富信息咨询服务,推动广大流动人口婚育观念的转变,提高就业水平。
3、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一是要关怀计划生育家庭,认真受理流动人口计生家庭的利益诉求,依法落实流动人口户籍地、居住地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二是对于流动人口中的特困计生家庭,要实施慰问、救助,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战胜困难,度过难关。三是要关怀独生子女的健康成长,切实关怀、救助留守儿童和随父母流动的农民工子女,使流动人口在就业、就医、子女入托入学、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等方面享有与现居住地居民同等的待遇。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协作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各村(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探索建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项工作。
(二)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力量,立足村(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社区工作人员职责范围。根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需要,合理配备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和计划生育志愿者的作用,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和关怀工作,引导、帮助流动人口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建立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
按照与户籍人口同等标准,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投入,确保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考核评估,实施科学管理
乡计生办负责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和健全工作监测制度、考核评估体系和科学考评办法,细化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注意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经验,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