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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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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3-7-30/2016-0406036 发布机构 施甸县何元乡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15-10-29
文号 浏览量 1
主题词 其他
何元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何元乡2015年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部门:

《何元乡2015年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何元乡2015年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何元乡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9日

附件:

何元乡2015年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县森林生态资源管理保护工作,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林区社会安全稳定,推进生态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打击私挖滥采、非法猎捕、非法走私运输野生 动植物及其制品、盗伐滥伐和非法征占用林地为重点,充分发挥林业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守护神”及深林案件查处、林区维稳中的“尖兵”作用,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保护好森林生态资源,为生态文明保驾护航。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何元乡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段会伟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丁正永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段学波 乡人民政府纪委书记

赵国凯 乡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 军 乡派出所所长

苏学录 乡司法所所长

三、打击内容和重点区域

(一)打击内容

非法猎捕、非法走私运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私挖滥采、盗伐滥伐和非法侵占用林地等。

(二)重点区域

何元辖区内的公益林、水源林、防护林等各类重点区域、敏感区。

三、时间步骤

(一)行动时间

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二)方法步骤

1、摸底排查阶段(2015年10月1日至31日)。认真研究辖区范围内涉林违法犯罪的形势和规律,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因地制宜开展案件线索的排查工作,为全面展开专项行动做好充分准备。

2、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全面展开打击整治工作。

3、总结验收整改阶段(2016年3月1日至31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在专项行动中发现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建立森林生态资源保护长效管理机制。

四、行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形成专项行动的工作合力。

(二)依法行政,依法办案。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注重办案质量,牢固树立程序和证据意识。

(三)加强沟通、积极行动。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站、村委会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活动;适时组织对重点区域、敏感地区进行巡护,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做到专案专报,宣传正能量;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行动一致、形成合力,确保打击有目标、整治有重点、查处有力度、宣传有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