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3-7-30/2016-0406030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何元乡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08-05 |
文号 | 浏览量 | 5 |
何元乡2015年下拨夏荒粮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我乡先后遭受洪涝、低温冷冻、风暴等自然灾害。进入5月份来,全乡无大范围有效降水天气过程出现,气温明显偏高,“高温少雨”特征明显,气象干旱显现。持续的干热高温天气,导致全乡9个村不同程度受灾,给农业生产、人畜饮水等带来了严重影响。为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结合各村实际情况,经2015年8月5日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下拨救灾粮(大米)1.1万公斤给你们。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
此次下拨的救济粮重点解决今年以来旱灾、7-9月份汛期受灾困难群众口粮紧缺问题,各村委员会要认真摸清灾民及生活困难群体缺粮底数,将调查落实情况登记造册,做到重点救助,杜绝优亲厚友和平均发放的不良现象发生,做到精准救助。同时,要密切注意灾区群众生活,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严格发放程序
粮食的发放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施民政发〔2004〕29号)要求执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发放,对发放的对象、发放的数量必须在村委会进行张榜公布。
三、发放方式
各村委会摸清底数提供粮食发放花名册,交乡民政办。由乡民政办根据救助户与花名册核对无误后,才可以按数量发给农户。
四、严格监督检查
在整个粮食发放过程中,乡纪委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粮食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发放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将移交执纪、执法部门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