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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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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3-7-30/2016-0406014 发布机构 施甸县何元乡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15-03-11
文号 浏览量 1
主题词 其他
中共何元乡委员会 何元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何元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抓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各有关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同意, 现将《何元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抓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何元乡委员会

何元乡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1日

何元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主要任务分工抓落实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县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的部署,圆满完成何元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落实上级部署,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1.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乡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乡纪委要承担监督责任。乡党委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乡党委要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乡党委

2.进一步完善纪委监督检查制度。

责任单位:乡纪委

3.坚持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要分清党委、有关部门和纪委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格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牵头单位:乡党委、政府

协办单位:乡纪委

4.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纪委要勇于担当责任,主动牵头协调,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牵头单位:乡纪委

协办单位: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5.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

牵头单位:乡纪委

协办单位:乡各部门、各村委会

6.加大案件查办。加大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牵头单位:乡纪委

协办单位:乡各部门、各村委会

7.加强纪检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乡党委

协办单位:乡纪委

二、加强纪律建设,确保刚性约束

8.严明党的政治纪律。遵守政治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组织纪律。

牵头单位:乡党委

协办单位:乡纪委、组织办

9.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问题。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时常提醒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切实按照党章规定,做到“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牵头单位:乡党委

协办单位:乡纪委、组织办、党政办

10.严明党的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使党的各项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牵头单位:乡党委

协办单位:乡纪委、组织办、党政办、财政所

11.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特别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牵头单位:乡纪委

协办单位:乡各部门、各村委会

三、坚决正风肃纪,持之以恒纠“四风”

12.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继续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抓党风带民风促社风,狠刹公款吃喝风、公款旅游风、公款送礼风、公车私用风、跑官拉票风、推诿扯皮风、打牌赌博风、大操大办风、文山会海风、自由散漫风,建立改进作风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乡纪委

协办单位:乡组织办、党政办、财政所

13.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相关实施细则。

牵头单位:乡政府

协办单位:乡党政办

14.严格“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预算管理。

牵头单位:乡政府

协办单位:乡党政办、财政所

15.加大执纪检查力度。要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坚持明察暗访,坚持常抓不懈,坚持惩戒问责,及时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牵头单位:乡纪委

协办单位:乡组织办、党政办

16.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健全完善解决“三难”问题长效机制。深化“五级联动”解决群众诉求监督工作机制,着力推动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合理诉求。

牵头单位:乡纪委

协办单位:乡国土所、村规办、中心学校、卫生院,各村委会

17.加大民生资金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吃拿卡要、横硬冷推、粗暴执法、优亲厚友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乡纪委

协办单位:乡财政所、民政办、农经站

四、坚持有案必查,严肃惩治腐败

18.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反腐败,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加大力度,形成震慑。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和私设“小金库”案件,严肃查办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对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的,一律先予免职,并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牵头单位:乡纪委

协办单位:乡组织办、派出所、财政所、农经站

19.强化办案措施。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实行案件线索“月分析、季排查”,严格执行五类处置标准,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责任单位:乡纪委

20.加大自办案件力度,提高初核成案率。

责任单位:乡纪委

21.坚持抓早抓小。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自身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牵头单位:乡纪委

协办单位:乡组织办、党政办

22.加强和完善信访监督,改进约谈、函询等相关制度,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牵头单位:乡纪委

协办单位:乡组织办、党政办

五、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23.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牵头单位:乡纪委

协办单位:乡组织办、党政办、各部门

24.贯彻落实《何元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抓落实方案。

牵头单位:乡纪委

协办单位:乡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5.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牵头单位:乡组织办

协办单位:乡党政办、各部门、各村

26.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

牵头单位:乡纪委

协办单位:各村委会、村监委

27.推行“一述两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廉制度,严格实行干部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

牵头单位:乡纪委、组织办

协办单位:乡党政办、各部门、各村

28.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责任单位:乡纪委、组织办

29.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健全完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

牵头单位:乡纪委

协办单位:乡财政所、农经站

30.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牵头单位:乡纪委

协办单位:乡各部门

31.深入推进我乡党政机关及乡直部门、站所、村(社区)委会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牵头单位:乡纪委

协办单位:乡各部门

32.搭建平台,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牵头单位:乡党委

协办单位:乡人大办、政协办、乡纪委、组织办、党政办、文化站

33.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要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挖掘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发挥正面宣传教育作用;要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通报,发挥反面警示效果;要加强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党风党纪、廉洁自律、艰苦奋斗、勤勉为公教育,使党员干部真正明白: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公物为公,一点一滴都不能化公为私。

牵头单位:乡纪委

协办单位:乡组织办、党政办、文化站

六、聚焦“三转”,打造过硬的纪检队伍

34.乡纪委要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更好地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各项职能,维护纪委作为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纪检干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争先进位。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树立群众观念,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

责任单位:乡纪委

35.乡纪委要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一手抓“缩短战线”,围绕主业科学配置人员力量,一手抓“重拳出击”,把纪检工作重心集中到抓纪律、抓作风、抓预防、抓办案上,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乡党委

协办单位:乡纪委

36.加强纪检干部监管。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纪检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守各项纪律,带头改进作风,坚决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纪检工作请示报告制度,执行党的纪律,执行“四个服从”。纪委委员要认真履职,定期报告工作。

责任单位:乡纪委

七、相关要求

(一)乡直部门、站所及各村,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任务、狠抓落实,认真研究责任制执行情况,注重工作实效。

(二)乡纪委要充分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牵好头,进一步细化有关工作任务,做好责任分解工作,逐项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协办单位要协助牵头单位抓好任务落实。

(四)本方案由乡纪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