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3-7-30/2016-040601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何元乡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03-11 |
文号 | 浏览量 | 2 |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乡直各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何元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何元乡委员会
何元乡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1日
何元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意见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的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培养规矩意识,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加强自身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开创何元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聚焦“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1.各党(总)支部和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党(总)支部和各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和村干部每半年要向乡党委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支持乡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负责人都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乡纪委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协助乡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乡党委每年向上级纪委和县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乡纪委每半年向县纪委和同级党组织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分清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清单制,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建立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不正之风蔓延、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部门,不管是谁,只要有责任,都要追究责任。
3.加强和改进责任制考核。要加强和改革考核方式,采取每月监控、季度抽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引入群众评价机制,重点考核站所部门负责人和村干部“一岗双责”、廉政度、落实反腐倡廉重点制度、主要任务分工和作风建设及纪律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聚焦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4.严明党的纪律。各党(总)支部和各部门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检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严明组织纪律,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领导干部要强化党的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党的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确保纪律的严肃性。
5.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抓好八项规定的落实,持续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使八项规定真正成为“铁八条”。注重从群众投诉举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渠道收集线索,严查典型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整治“慵懒散软奢”等不良风气,对违规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让作风不良者付出代价。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方面制度,用制度堵住奢侈浪费的口子。全乡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领域行为,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乔迁新居、子女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收送红包、违规消费,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乡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禁令的,要严肃查处。继续抓好“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拓宽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的作用,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6.切实维护政令畅通。突出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等中央、省市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和推行函询、约谈和监察建议等制度,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执行不力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促职能部门抓好重大项目资金、行政审批、基层信访矛盾化解、会议活动和检查评比考核、在编不在岗人员等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聚焦惩治腐败,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
7.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基层干部贪污、挪用专项资金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强化约谈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8.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并严格执行党内审查审批程序,加强信访举报线索的受理工作。强化证据意识,规范取证行为,形成各种证据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提高初核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聚焦监督执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0.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程项目建设制度,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提醒谈话、函询、质询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新任股所级领导干部任前教育培训和廉政谈话等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做好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推动工作落实。
11.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各部门、村委会特点,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抓出特色。加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贯彻执行力度,从严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和村民议事等制度。积极探索公共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对新《预算法》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小金库”的专项治理。
五、聚焦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惩防体系
12.推进制度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促进各行政职能部门依法清权、公开亮权、简政放权、规范用权。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机制。积极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深化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何元乡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13.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深化任前廉政教育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从政道德教育。切实抓好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扩大廉政文化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聚焦党纪政纪,从严管理干部
14.加强党纪法规教育。强化制度执行力,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地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的要求,结合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引导督促党员干部强化党的观念,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七、聚焦自身建设,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15.强化组织保障。认真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继续加强乡纪委组织规范化建设。
16.坚决落实“三转”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个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17.加强执纪能力建设。纪检干部要着眼于提高执纪水平,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牢固树立“打铁先要自身硬”的意识,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