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3-7-30/2016-040509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何元乡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11-20 |
文号 | 浏览量 | 3 |
各村党(总)支部,乡直各单位:
按照施甸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施甸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廉政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施廉发〔2010〕72号)要求,经乡党委研究,由党政领导带队,抽调乡纪委、组织、人事、财政、农经等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于2014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对辖区9个村委会及18个乡直单位、站所进行“廉政度”和勤廉指数考核。考核采用审阅痕迹资料,核实账务,听取被考核单位工作汇报及其班子成员述廉、民主测评、座谈了解等方式进行。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5个)
何元村、莽王村、大寨门村、畜牧兽医站、派出所。
二、合格单位(21个)
王家庄村、大坡脚村、石头寨村、李为地村、组军门村、计生办、民政办、扶贫办、农经站、农推站、林业站、水管站、文化站、安监站、财政所、司法所、计生服务所、国土所、卫生院、中心学校、何元中学。
三、不合格单位(1个)
大仆寨村。
被考核为“优秀”的领导班子,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被考核为“合格”的领导班子,希望再接再厉,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被考核为“不合格”的领导班子,由主要领导或纪委书记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领导班子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分别在11月底前和12月底前书面报送乡纪委,其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在年度各类考核评比中不得评为“优秀(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