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3-7-30/2016-0405089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何元乡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08-21 |
文号 | 浏览量 | 43 |
狂犬病俗称“疯狗症”,是一种人畜共患烈性传染病,人一经感染发病,目前还没有特效治疗方法,死亡率达100%。施甸县2013年8月发生首例狂犬病病例,截至目前,已累计发病死亡5例,全县狂犬病疫情呈上升趋势,极大地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定于8月22日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狂犬病防控专项行动,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云南省狂犬病应急处置预案》、《施甸县狂犬病防控工作预案》和《施甸县2014年狂犬病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等相关规定和何元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建立防控工作联动机制,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狂犬病疫情。
二、组织机构
成立何元乡2014年狂犬病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永强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段学波 乡纪委书记
丁正永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自昌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潘延娟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苏炳梅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毛玉严 乡兽医站站长
许智仁 卫生院院长
施 勇 乡财政所所长
高关云 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何矫鸿 乡中心学校负责人
张光金 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蒋连有 乡民政办负责人
杨世翠 甸阳食药监所负责人
李建新 仁和工商所所长
9个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院,由许智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联系人:杨飞翔,电话:8863013。各村要成立狂犬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将狂犬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目标任务
(一)犬只的管理:巨型烈性犬只管理、办证率达到100%,其它犬只加大办证力度。
(二)犬类狂犬疫苗免疫接种率:全乡犬只免疫接种率达85%以上。
(三)病犬、疯犬、流浪犬、无主犬和不接受免疫的犬只捕杀率100%。
(四)一犬伤多人事件的报告处置:报告率100%,处置率100%。
(五)狂犬病防控知识宣传:在全乡范围内宣传狂犬病防控知识,街道居民知晓率达85%以上,农村居民知晓率达80%以上,医务人员知晓率达100%。
(六)暴露人群救治处理:伤口及时规范处理率100%;人用狂犬疫苗接种率100%。
四、职责分工
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各村、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制定狂犬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乡纪委:负责对全乡狂犬病防控专项行动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乡文化广播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狂犬病防控法律、法规及防控知识的社会公益性宣传教育工作。
卫生院: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免疫注射;负责犬伤患者的伤口处理、病人诊治;负责人群狂犬病的疫情统计、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定期向上级报告情况;做好狂犬病死亡者的尸体消毒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狂犬病防控和宣传教育工作。
乡兽医站: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动物免疫接种;负责疫苗安全性和效果的评价;负责登记、统计养犬数量及犬只变动情况;对犬只进行预防接种、登记并统计报告家犬免疫数;负责犬类及其产品的市场检疫;负责动物狂犬病诊断、疫情统计、监测和犬伤家畜(禽)的处置及报告;负责指导患狂犬病死亡的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狂犬病防控和宣传教育工作。
派出所:负责农户养犬的审批、管理,处理违章养犬,配合捕杀病犬、疯犬、流浪犬、无主犬和不接受免疫的犬只,查处拒绝、阻碍狂犬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案件。对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者伤及他人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乡财政所:负责落实免疫、捕杀、监测、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控制工作所需经费。
乡中心学校:负责校园狂犬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举办狂犬病防控知识讲座。
乡民政办:负责受伤害家庭生活困难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乡村规办:负责对全乡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甸阳食药监所:负责人用狂犬疫苗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强化人用狂犬疫苗及抗血清供销渠道的管理,做好人用狂犬疫苗及抗血清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负责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人用狂犬病疫苗等违法行为。
仁和工商所:负责稽查、取缔非法的犬类交易市场;关闭疫情严重地区的犬类市场。
各村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组织落实宣传、协助捕杀等各项狂犬病防控措施。
五、防控措施
(一)迅速组织捕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全乡各村范围内的病犬、疯犬、流浪犬、无主犬和不接受免疫的犬一律进行捕杀。
(二)筛查犬伤人员。各村认真组织筛查2013年8月至今犬伤暴露人群,确保未接种狂犬疫苗者及时补种疫苗。
(三)规范处置犬伤。卫生院开展医务人员狂犬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犬伤有效处置能力,规范接种人用狂犬病疫苗。
(四)加强犬只免疫。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犬只登记,摸清犬只底数,组织落实犬只疫苗接种。
(五)规范犬类管理。全乡犬只实行拴养和圈养,饲养者到畜牧兽医部门进行预防注射、登记后,到公安部门办理准养审批手续;严禁携带犬只进入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加强宣传教育。各村要加大对群众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将《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单》发放到户;学校要在中小学校开展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班主任作为宣讲责任人,要有教案、有授课记录;卫生院、村卫生室利用公卫信息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
六、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启动专项行动阶段(8月20—22日)。研究制定全乡专项行动方案,召开工作会议。8月23日前各村召开启动会。
(二)宣传、登记阶段(8月23—27日)。开展狂犬病防控宣传,筛查犬伤暴露未接种狂犬疫苗人群,登记饲养犬只。
(三)捕杀、免疫阶段(8月27日—9月5日)。捕杀辖区内所有病犬、疯犬、流浪犬、无主犬和不接受免疫的犬,对犬伤暴露未接种狂犬疫苗人群进行预防接种,对登记饲养犬只进行预防接种。
(四)查缺补漏、总结验收阶段(9月5—7日)。各村针对各项任务指标查缺补漏,全面总结。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狂犬病的严重危害性,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把预防控制狂犬病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成立工作机构,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委会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单及召开户长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狂犬病防控知识以及狂犬病的危害和控制要求,提高广大群众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动员群众不做违章养犬者,主动参与狂犬病防控工作。
(三)密切配合,规范管理。各村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积极配合,依法制定预防控制狂犬病发生和流行的强力措施,落实各项防控责任。卫生院、兽医站、派出所等部门加强情况通报,及时分析总结,为狂犬病防控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四)强化落实,严格督查。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确保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乡纪委要对狂犬病“管、免、灭”等综合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落实的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疫情蔓延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