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3-7-30/2016-0405056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何元乡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02-20 |
文号 | 浏览量 | 10 |
为加快何元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生活垃圾焚烧炉运行管理机制,巩固何元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改善人居环境,创建“美丽、优雅、和谐”何元,结合实际,特制定何元乡生活垃圾焚烧炉运行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乡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统筹利用,资源整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形成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体系和环卫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全乡环境卫生工作的“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努力创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健康和谐的乡环境,逐步实现乡环卫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完善何元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环卫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与社会经济和全乡建设发展相适应的环卫管理体系和环卫服务体系,形成乡、村两级齐抓共管的乡环卫工作新格局。
三、组织建设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永强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段鸿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潘延娟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段学波 乡人民政府纪委书记
施 勇 乡财政所所长
张品能 乡农经站农经员
李 亮 乡电管站站长
张国民 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赵国凯 乡林业站站长
蒋旭科 乡水管站站长
毛玉严 乡兽医站站长
高关云 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张仙云 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赵 校 乡村镇助理
许智仁 乡卫生院院长
王开富 大仆寨村村支书
熊在华 何元村村支书
杨光贵 大坡脚村村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校兼任办公室主任,高关云、张仙云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相关业务工作。
(二)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配套联动的工作机制
明确责任分工,完善管理体系,形成以乡总协调,村委、乡村规办办事处负总责,村庄参与的配套联动机制。各有关村、乡村规办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通过宣传教育,制定村规民约,引导广大群众爱护环境,按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为建立全乡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四、实施方法
(一)试运阶段(2014年至2015年)
经乡党政班子人员开会决定:于2014年2月28日正式点火运行,试运行一年。在试运阶段中,实施承包运营模式(由何元社区村委会和承包管理者签订承包协议书),覆盖小栗子园、何元村张家寨、上寨、何家寨等部分相对集中区域住户和街道住户、经营户和街道各单位。
(二)运行办法
街道垃圾由乡政府统一采购垃圾桶并摆放到相应位置收集、村组内垃圾收集池,由各村垃圾处置工作委员会负责建设。乡政府给予500元/口的补助,参照长、宽、高2米ⅹ2米ⅹ1.6米的标准建设。
(三)经费来源
何元乡各单位和农户承担垃圾运输处理经费,按照《何元乡人民政府垃圾焚烧处理工作会议》形成的决议,以年出资计算,何元乡政府5000.00元;何元中学3000.00元;何元小学500.00元;中心小学2500.00元;卫生院1000.00元;财政所500.00元;派出所500.00元;农科站500.00元;兽医站500.00元;信用社500.00元;计生服务所250.00元;林业站250.00元;司法所250.00元;电信所250.00元;烟站500.00元;集镇街道农户每户120.00元,有农户67户,共8040.00元;何元村农户60.00元,有农户160户,共9600.00元;小栗子园农户每户60.00元,有农户47户,共2820.00元;集镇街道租房户每户60.00(待统计)。以上费用共36460.00元。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建全机构
乡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何元社区、大坡脚村、集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辖区内垃圾焚烧处理工作进行宣传、组织、监督的工作,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各村、街道居委和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精力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多形式地宣传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引导群众增强社会公德和卫生意识,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责任,严格督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层级责任制,将任务层层细化、量化、指标化,落实到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各有关村委会、街道居委会要积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各村主干道环卫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标准。各村要采取积极措施,落实农户门前屋后保洁的各项制度;依照村民自治办法对污染村组卫生行为进行惩处,确保村卫生环境整洁,无垃圾污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和环卫管理工作要列入各有关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因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