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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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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3-7-30/2016-0405032 发布机构 施甸县何元乡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13-09-17
文号 浏览量 2
主题词 其他
何元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好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3年夏秋季征兵命令,结合省、市、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抓好2013年征兵工作,经乡人民政府研究,现就全乡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杨永强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段会伟 乡党委副书记

李自昌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乡派出所所长

成 员:张忠孝 乡武装部部长

何银全 乡武装干事

苏学录 乡司法所所长

许智仁 乡卫生院院长

赵相发 乡中心学校校长

何银兴 何元中心学校副校长兼中学校长

蒋连有 乡民政办负责人

九个村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武装部,由张忠孝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初检人员分配

今年县征办分配给我乡的新兵征集任务为3人,结合我乡实际,各村送乡初检人员分配是:何元村6人,莽王村6人,石头寨村6人,王家庄村4人,李为地村4人,大仆寨村4人,组军门村4人,大坡脚村10人,大寨门村6人。

三、新兵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

男青年可根据本人自愿,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征集时间

从2013年7月15日开始,8月10日前为基层宣传报名阶段,8月15日为乡初检日,各村务必于8月15日11时把应征青年组织到乡政府大院进行初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