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3-7-30/2016-040503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何元乡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07-07 |
文号 | 浏览量 | 0 |
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何元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情况通知如下:
组 长:杨永强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段学波 乡纪委书记、党政办负责人
潘延娟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苏炳梅 乡组织员、纪检专干
王定璟 乡财政所所长
张品能 乡农经站干部
蒋连有 乡民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民政办,由蒋连有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相关业务工作。
何元乡人民政府
201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