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5-3/20240422-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摆榔乡 |
公开目录 | 自然资源 | 发布日期 | 2024-04-22 |
文号 | 浏览量 | 57 |
摆榔乡2024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实化河湖长制六大任务,推动河湖长制尽快从“见河长”“见行动”向“见成效”转变,集中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乱占、乱建、乱堆、乱采”等问题,以全面落实乡、村两级河湖长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制为抓手,向河湖管理中的顽疾宣战,着力实施好2024年度“清河行动”,推动全乡河库塘渠面貌明显改善,为建设美丽摆榔提供良好的水资源水环境。
二、工作目标
对历史遗留问题一时无法整改的,专题研究,逐步解决,通过实施好“四乱”清河行动,基本实现河库塘渠水体水面干净整洁,岸线规整自然,河库塘渠管理范围内无新增违法建设项目,加大各级河湖长巡河巡查力度,大力清理整治“四乱”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整治一起,逐步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三、“清河行动”范围及整治内容
(一)“清河行动”范围
“清四乱”专项行动范围为我乡境内所有属怒江支流勐波罗河水系主要河库塘渠,属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河库塘渠,特别是明确纳入河长制实施的3河(勐波罗河、小白龙河、尖山岔河)3库(白龙水库、大中水库、尖山水库)2塘(杨梅水坝塘、王所寨坝塘)3渠(大中水库鸡茨灌溉渠、龙山树排水渠、摆榔凹排水渠)。
(二)整治内容
1. 乱堆清理主要内容。河库塘渠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的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的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水面漂浮物、枯枝烂木、河道两岸的杂草杂物等。
2. 乱占清理主要内容。未经依法批准围垦河道的现象;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管理范围内种植各种农作物)的现象;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
3. 乱建清理主要内容。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4. 乱采清理主要内容。河湖非法采砂、取土。
四、“清河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
“清河行动”包括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2024年4月1日—4月15日)
各村及有关单位对本区域的河道、水库、沟渠和坝塘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问题,逐河逐库建立问题清单、目标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逐一落实时间、任务、责任,细化工作安排,量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保障措施。
(二)集中整治(2024年4月15日—4月30日)
针对发现问题,要做到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对照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治到位。
请各村及有关单位于2024年4月30前将“清河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总结、简报、图片资料)报乡河长办,对于一时难以整治到位的要说明原因,作出整改安排,明确完成时限。
(三)巩固提升(2024年5月1日—5月31日)
各村及有关单位对“清河行动”实施情况要开展回头看,乡、村两级河湖长巡河巡查时要对清理整治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检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