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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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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6-1/20241203-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姚关镇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 2024-12-03
文号 浏览量 4
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姚关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学校(幼儿园)周边摆摊设点的通告

广大群众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好校园周边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发布如下通告:

一、严禁各流动摊贩在姚关镇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口道路两侧摆摊设点、无证经营、占道经营以及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设施从事经营活动,确保学生上学、放学能够安全顺畅通行。

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必须证照齐全,禁止出店占道经营,禁止售卖“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和产品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过期的产品,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警示标志。

三、严禁在校园周边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彩票投注站点、酒吧、休闲屋、按摩房、洗浴中心、歌舞厅、麻将馆等经营性娱乐场所。校园周边各商铺不得租赁手机给在校学生,严禁给学生提供手机充电和存放手机的场所。

四、各商家、经营户、驾驶员、家长要自觉遵守上述规定积极支持、配合村(社区)、学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安等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学校周边所有流动摊点要做到入店经营、规范经营。

五、姚关镇人民政府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中心、派出所等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对公告发布后仍存在上述行为的,一经发现依法从严查处。对在整治工作中有暴力抗法或妨碍、阻扰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姚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