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6-1/20240130-00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姚关镇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23-02-06 |
文号 | 浏览量 | 2 |
姚关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确保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与危害,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试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处置原则
属地为主,统一指挥;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常备不懈,减少危害。
三、应急处置
(一)食品安全事故分级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二)信息报告和初步核实
各村(社区)委会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镇食安办报告。镇食安办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疑似事故报告投诉举报后,应立即派监管人员会同卫生院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核实、采样,做出初步结论。初步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事故的,应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
因农村家宴、居民家庭聚会发生的疑似食物中毒等相关事故,及时上报镇食安办处置。
(三)启动应急响应
一旦初判为食品安全事故,各村(社区)委会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相关单位成立指挥部,并上报镇食安办,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可请报请上级派人员支持。
(四)开展应急处置
一是加强病员救治。坚持把维护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各村(社区)委会要配合当地医疗卫生部门及时开展救治,认真做好就诊人数、住院人数、转院人数、死亡人数等的统计工作。镇食安办对确需转院治疗的,要积极组织卫生、交通部门等做好协调工作。对病员及死亡人员的家属,要派足够力量做好情绪疏导等安抚工作。
二是迅速控制问题食品。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对相关生产经营企业的可疑问题食品和原料、工具、场地等依法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查清问题食品及原料的来源和市场流向,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或销毁问题食品,遏制危害扩大。对事故现场、涉事食品、相关设施设备和有关证据进行控制或保全。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立即移送公安机关。
三是及时上报涉事信息。对初判为食品安全事故的,镇食安办在接到通知半小时内,将核实后的主要情况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然后先通过电话向县食安委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初判情况,再按程序作书面报告。各方面向上级报送的数据和基本情况等,必须准确、统一,不得漏报、瞒报和迟报,也不得相互矛盾。对跨区域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并发地村委会在相互做好信息沟通的同时,均要把本地发生的有关情况上报镇食安办。对暂不能研判为食品安全事故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的,也按前述要求执行。
四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要责成有关单位加强社会面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心理疏导,防止群众产生过激情绪或产生不正当索赔,并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确保当地社会稳定,群众欢乐祥和。
五是统一报道口径。各村(社区)委会、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准确地将相关信息报送镇食安办,不得随意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发布。
六是做好善后处理。处置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委会、镇食安办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消除事故的消极影响,配合做好赔偿赔付等工作;对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严肃追究责任人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防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终止应急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完毕后,按照相关要求,终止应急响应。及时开展评估,写出总结报告。
姚关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