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6-1/20231201-00020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姚关镇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23-02-23 |
文号 | 浏览量 | 23 |
【防火宣传】引以为戒!姚关镇处罚10起野外违规用火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春游踏青高峰期,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姚关镇依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截至目前,共处理野外违规用火10起。
警示案例案例一:2023年2月2日,杨某某在姚关社区自家地里(小地名:三月街山)野外违规用火,当场让其将火扑灭,并依据《村规民约》对其进行处罚和批评教育。
案例二:2023年2月4日,富阳社区西上二组村民杨某某在自家地里(小地名:老姚山)野外违规用火,当场让其将火扑灭,并依据《村规民约》对其进行处罚和批评教育。
案例三:2023年2月4日,富阳社区富阳四组村民李某某在自家地里(小地名:老姚山)野外违规用火,当场让其将火扑灭,并依据《村规民约》对其进行处罚和批评教育。
案例四:2023年2月18日,杨某在姚关社区自家地里(幼儿园旁边)野外违规用火,被护林员巡查发现,当场让其将火扑灭,并依据《村规民约》对其进行处罚和批评教育。
案例五:2023年2月18日,河尾村河尾一组村民李某某在自家地里(小地名:五个山)野外违规用火,被护林员巡查发现,当场将火扑灭并报村委会,依据《村规民约》对其进行处罚和批评教育。
案例六:2023年2月20日,蒜园社区私由庄一组村民蒋某某在自家地里(小地名:坟地山)野外违规用火,当场让其将火扑灭,并依据《村规民约》对其进行处罚和批评教育。
案例七:2023年2月21日,吴某某在姚关社区自家地里(小地名:乌龟山)野外违规用火,当场让其将火扑灭,并依据《村规民约》对其进行处罚和批评教育。
案例八:2023年2月22日,刘某某在姚关社区自家地里(小地名:金白凹山)野外违规用火,当场让其将火扑灭,并依据《村规民约》对其进行处罚和批评教育。
案例九:2023年2月22日,张某某在蒜园社区自家背后(小地名:龙洞坡)违规用火,当场让其将火扑灭,并依据《村规民约》对其进行处罚和批评教育。案例十:2023年2月23日,蒜园社区杨某某在杨美寨村(小地名:背后边田山)野外违规用火被护林员发现,当场让其将火扑灭,并依据《村规民约》对其进行处罚和批评教育。
案例十:2023年2月23日,蒜园社区杨某某在杨美寨村(小地名:背后边田山)野外违规用火被护林员发现,当场让其将火扑灭,并依据《村规民约》对其进行处罚和批评教育。